怎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11 15:48:59 204 人看过

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的范围。那么,怎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时,需要遵循的依据有哪些?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时,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宅基地的取得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1.宅基地具有身份性

从我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考察,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

2.宅基地的使用具有福利性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取得宅基地,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带有明显的福利分配色彩,承载了相当程度的社会保障功能。

3.以户为单位配置

宅基地通常依村民的申请取得,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配置,根据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宅基地面积。村民因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户另过,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于原有的宅基地便不再享有权利。由此可见“户”的概念在宅基地相关法律关系中至关重要,“户”的存在是宅基地使用权续存的iaoj,农户中只要有成员存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当然存续,户员迁出或者死亡肯能导致宅基地的面积被核减,但宅基地使用权不会灭失。

4.一户只能配置一处宅基地

我国是一个典型地少人多的国家,土地资源极为紧张,可供用于住房建设的宅基地资源更为紧张,因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开荒地使用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
    一、开荒地使用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您有权向乡镇或县级人民政府提交土地使用权确认申请,通过政府决断来判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及合同有效性。若您对此政府的裁定或处理意见持有异议,您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救济。若经过司法程序,最终认定土地所有权归属于他村,则意味着您所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无效,您有权向村委会主张赔偿损失。在此之前,虽然继续农作物的种植可能存在重大风险,但在此基础上获取的权益界定仍然不明晰,因此在尚未明确土地使用权之前,建议您暂停履行合同以防不必要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国有土地)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集体土地)。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
    2024-07-30
    268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否有使用年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具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宅基地所属类型不同,这种使用权行使年限也不相同。农村宅基地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宅基地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规定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七十年。另外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这种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时间限制。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等于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年限问题深入解析宅基地的使用年限问题容易使人们联想到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既然宅基地使用年限那么长或是根本没有年限限制,那么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呢?我国《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只有建有房屋的宅基地才可以继承。继承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土地管理所办理继承事项。另外,这两部法律还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
    2023-05-05
    296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起源,怎样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起源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起源分为五步: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3.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4.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5.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二、怎样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要经过以下四步: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6-21
    326人看过
  • 宅基地怎么才能得到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获得宅基地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申请。农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必须以本村村民的户籍名义申请,一户只有一户宅基地的申请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申请的宅基地必须尽量使用原来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地等。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应首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申请土地。(2)审批。村民的宅基地申请,应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理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3)登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用地申请后,申请人应当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明确权限范围,保障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宅基地使用权怎么互相转让(一)农村村民之间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1、目前关于农村村民之间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允许自由转让,另一种是有
    2023-08-06
    177人看过
  • 宅基地老人死后使用权归谁
    老人去世后如果继承人中有是本村户口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的则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2024-05-11
    316人看过
  • 宅基地门前空地归属权
    宅基地与门前道路之间的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一、将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农村宅基地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转让,具体的流程如下:1、转让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准;2、确保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等条件;3、批准通过后,签订转让协议;4、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
    2023-04-02
    222人看过
  • 宅基地归属问题:拆房后的归属权归谁?
    国家或者村集体组织。如果国家关于国家的建设需要占用你的地的话,是可以征收的,但是相应的也会给你补助的钱,如果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的所有的,只是让农民朋友们使用,如果没有了相关的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也会被村集体组织所收回的。房子无宅基地证可否强拆不可以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农村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但并不是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就是违法建筑,要依据房屋的历史、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宅基地是否依法取得等情况确定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
    2023-07-03
    311人看过
  • 非农户口宅基地怎样确权使用
    一、非农户口宅基地怎样确权使用1.非农户口宅基地确权使用:非农户口居民对于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若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变化,且经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后,可以依法办理土地登记。2.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记事栏中会特别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3.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存在且可继续使用,非农户口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后继续使用,这是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即土地的使用权随着房屋的所有权而转移。二、非农户口如何确权宅基地1.对于非农户口如何确权宅基地的问题,先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因此,非农户口自然不属于村集体成员,不应该直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2.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非农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权。这种继承权是针对建筑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权,而非土地本身。3.在确权过程中,需要明确区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
    2024-08-01
    27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属有哪些法律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是: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使用权主客体具有限定性,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客体仅限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宅基地面积怎么计算宅基地面积计算如下:1、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2、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3、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
    2023-04-12
    49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由谁决定
    一、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由谁决定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农村宅基地什么情况下会被收回1.超出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2.闲置荒废的宅基地空闲的宅基地,因年久失修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在国家回收范围内。3.非法占据耕地、林地的宅基地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体规定的区域上的宅基地,
    2023-11-05
    315人看过
  • 宅基地确权后的所有权归谁
    最近,想必在农村的朋友们讨论最多的就是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了,然而土地确权确的不仅是土地承包权,最重要的是确农村宅基地的权。可是,宅基地确权了就一定是你的吗?现在农村大多数家庭都有超过一处的宅基地,在以前只要是自己名下的土地,想盖房子随便盖,只要有钱就可以。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土地确权的时候想要翻盖老房子、重修新房子村干部一定会阻止你。可原因无非就是农村宅基地也要确权,这些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建设的房屋将很有可能被拆掉!还有那么农民就必须要知道在那些情况下,你的宅基地才会被无偿收回!这样才能避免因村集体或者上级政府的违法行为导致农民利益受损了。首先,在旧城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那么在改造范围内的宅基地就会被无偿收回。其次,法律规定,一户是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也就是所谓的“一户一宅”,因此如果一个农村家庭有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超过的部分就由政府无偿收回。还有一点,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为什么呢
    2023-05-05
    333人看过
  • 属违章建筑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一、属违章建筑的宅基地怎么确权在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存在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处理结束后可以依据处理结果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
    2023-05-03
    46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权益归属问题研究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如何分配(一)房屋转给非集体经济组织人的补偿款分配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7-04
    74人看过
  • 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一、宅基地纠纷确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
    2023-04-06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归属如何确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主要根据是否通过出让、划拨等合法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进行判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
    • 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属怎么确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属一般不属于业主个人也不属于物业。如果商铺门前在小区内,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如果商铺门前对着公用街道,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政府所有。
    • 宅基地上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村民对门口外的土地和其他村民一样,有通行等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所以,
    • 2022年宅基地确权如何使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
    • 宅基地补偿的权利归属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3-20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