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禁渔期制度起将实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0-09-29 05:34:47 376 人看过

中新网10月25日电据农业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决定自起在珠江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珠江禁渔期制度由农业部统一部署,珠江流域6省(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10月21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并以农业部通告形式向社会发布。

《通知》规定,禁渔水域范围包括珠江在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云南六省(区)的干流、重要支流及通江湖泊。禁渔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禁止作业方式为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通知》要求,珠江流域6省(区)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执法管理,妥善解决好禁渔期间困难渔民的生活问题。

《通知》强调,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希望沿江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切实保障珠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禁渔期制度是在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止捕捞作业,减少对水生生物产卵群体和幼体的损害,使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是一项直接、有效且国内外通行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中国分别在1995年和全面实施了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长江禁渔期制度,为保护中国海洋和长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将有效控制和减少捕捞强度,为养护珠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1年长江禁渔期规定变化
    长江禁渔期新规定2021是以葛洲坝为界,分两个江段,分时段实行禁渔政策,每个江段禁渔时间为3个月。禁渔是从云南省德钦县开始,至葛洲坝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2月初至4月底,葛洲坝以下至长江入海口,禁渔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初至6月底,从中午12点开始,到12点结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捕捞除外。长江禁渔期制度长江禁渔期制度,是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的措施。农业部于2002年规定,每年从云南省德钦县至长江口的长江干流,在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和湖北等省、市境内的赤水河、乌江、嘉陵江、岷江、汉江等江段,鄱阳湖和洞庭湖区的范围内实施休渔。休渔时间为:云南德钦县至葛洲坝以上的为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葛洲坝一下至长江口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农业部关于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一)禁渔原则。按照“划区分时,统一组织,分段分期实施”的原则,以葛洲
    2023-07-01
    304人看过
  • 长江禁渔期捕鱼是否合法
    在长江禁渔期内钓鱼确实违法了相关规定,尤其是在特殊情况下,最好不要去长江钓鱼,一旦被发现,轻则警告,重则罚款。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禁渔期是指为保护渔业资源而规定禁止捕捞的期限。通常对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其重要的洄游通道等渔业水域,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及国际渔业协定等形式,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禁止捕捞。它与禁渔区的作用近似。在中国,禁渔期与禁渔区的规定往往同时并用,即在一定时期内在划定水域内禁止捕捞。如中国政府对吕泗渔场规定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止捕捞大黄鱼和小黄鱼的禁渔期;中国沿海近岸幼鱼出现高峰季节对定置张网实行不得少于两个月的禁渔期等。在内陆水域的鱼
    2023-07-06
    353人看过
  • 2022年长江禁渔期能捉螃蟹吗?
    禁渔期长江捉螃蟹有没有事,是需要根据当地发布政策的来决定。但是,如果是生产性钓鱼的话肯定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禁渔期捕鱼量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11
    499人看过
  • 禁渔期间长江可以捉螃蟹吗?
    禁渔期长江捉螃蟹有没有事,是需要根据当地发布政策的来决定。但是,如果是生产性钓鱼的话肯定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禁渔期捕鱼量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11
    343人看过
  • 长江禁渔期捕鱼罚款的标准
    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可视化设备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可视化设备,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电捕鱼违法如何判刑电捕鱼违法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长江干流可以钓鱼吗
    2023-06-27
    344人看过
  • 禁渔令实施多年,长江何时恢复产鱼?
    长江禁渔期限延长至十年。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规定禁渔期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禁渔期是世界各国通常采用的渔业管理、保护水产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长江干线迎来水位交替期长航局八个方面保平安保定连会有大律师记者从4月10日召开的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安委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上了解到,进入二季度,长江干线迎来水位交替期,水情变化复杂;加之大雾、大风、雷暴雨等季节性天气变化影响,长江干线易进入事故高发时段。为加强安全监管、保障航运安全,长航局表示,将从八个方面着手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一季度长江航运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同时客渡船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也表明了安全形势稳而不定的特征。”长航局局长唐冠军强调,二季度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长江航运安全管理
    2023-07-12
    423人看过
  • 四川:蒲江实行税情通报制度
    4月22日,蒲江县国税局于召开了第一期税情通报会。通报会上,该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围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向百余名企业负责人展开了讲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混合销售及兼营的征税规定进行了通报。召开税情通报会,是该局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推行阳光政务,规范国税工作一大举措。为此,该局制定了税情通报制度。制度规定,该局将在每季度召开一次税情通报会,向纳税人通报近期工作重点、最新税收政策;本季度的税收收入的增减因素;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企业税源情况;税务检查中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征求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往承诺的服务事项的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此外,该局还将利用蒲江公众信息网、蒲江电视台、《今日蒲江》等媒体和蒲江国税纳税人QQ群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发布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让国税政策信息直达纳税人。
    2023-06-07
    173人看过
  • 禁毒法规定运输实行什么制度
    我国《禁毒法》中所规定的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都实行许可制度;并且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也实行许可制度。禁毒法规定运输实行什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禁止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2022-07-05
    159人看过
  • 木地板行业将实施“准生证”制度
    本报讯木地板一直是居室装修材料投诉率最高的产品之一。近期的一次地板市场质量抽查显示,强化地板的合格率仅有70%,实木地板的合格率只有60%。在日前举行的“2003上海地板行业论坛”上,国家地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吕斌透露,针对质量问题频繁的木地板行业,国家即将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从而在源头上杜绝质量隐患。据统计,近年来全国每年新注册的地板企业超过百家,造成地板竞争加剧,不少企业依靠假冒名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手段抢占市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与会专家认为,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将大大抬高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的规范经营。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强制性的,只要国家公布某种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就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和销售该种产品,否则就必须关、停、并、转。如果企业仍继续生产,各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将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会上还传
    2023-04-22
    449人看过
  •  禁渔期捕捞渔获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本文介绍了对于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行为的处罚措施。违反者将面临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则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可以没收渔船并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对于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首先,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则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可以没收渔船并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渔期收购渔获会坐牢吗?禁渔期是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之一,禁止在特定时期进行捕捞行为,以让渔业资源得
    2023-08-27
    374人看过
  • 长江禁渔可以钓鱼吗
    一、长江禁渔可以钓鱼吗1、长江禁渔期可以钓鱼的,允许进行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即只允许在沿岸钓鱼,而其他情况则属于偷钓,在禁渔期内如果偷钓可能会面临罚款。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统统被定义为生产性垂钓,这些行为不属于娱乐性垂钓的范畴,已经被明确禁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
    2023-08-08
    6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实行终身监禁制度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qot;不为公众所知悉&qot;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而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
    2023-07-04
    305人看过
  • 2020年将对未婚先孕实行罚款制度
    答:2020年对未婚先孕作出了一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证的,双方再女方分娩后六个月补办结婚证,计生部分并不会罚款,但是双方再女方分娩后六个月还是未办理结婚证的,孩子之后需要上户口的,计生部门会对双方进行罚款并责令双方尽快办理结婚证。未婚先孕登记结婚是否要罚款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没有办理准生证的,要被计生部门罚款才能上户,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准生证明,然后依法生育小孩。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如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则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结婚先怀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会罚款。所以要是在结婚的时候只是怀了小孩,但还没有生下来,就不算违反法律,也不会
    2023-07-05
    72人看过
  • 长江禁渔十年来的意义
    1、长江全面禁渔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有利于保护野生渔业资源。3、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成熟的时间是3至4年,10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缓解当下长江鱼少之困。4、全面禁渔为长江江豚在内许多旗舰物种的保护带来了希望,是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举措。禁渔期是否能钓鱼?禁渔期不能钓鱼。法律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
    2023-07-16
    2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叫禁渔区、禁渔期?禁渔期在禁渔区捕鱼的会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禁渔区、禁渔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渔业资源保护的需要,依据《渔业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本地具有重要经济价值鱼类的越冬、洄游要道、产卵场所,划定一定区域(禁渔区)、在越冬、洄游、产卵的一段时期(禁渔期)里,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并以政府通告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设定的禁渔区、禁渔期由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目前,我县长江每年3月1日至6月31日为禁渔期。在禁渔期,是严格禁止任何单
    • 禁渔期为禁渔期多久违法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在休渔期捕鱼,最高可以处罚款10万元。 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数量较大的,一贯或多次非法捕捞的,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的,采用炸鱼、毒鱼、滥用电力等方法滥捕的,抗拒渔政管理的等等。
    • 禁毒法规定运输究竟实行什么制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6
      1、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都实行许可制度;并且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也实行许可制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
    • 长江全面禁渔的补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8
      渔民临时生活补贴、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与此同时,中央政府采取一次性补过渡性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适当支持。(一)一次性补助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根据各省退渔船数量、禁渔水域类型、工作任务安排等因素综合计算,整体切割到各省市,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收回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直接发放给符合条件的退渔渔民。(2)过渡补贴中央
    • 禁渔期违反禁渔区捕捞准则怎么判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4
      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另外,除了禁渔期不能捕捞外,在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作、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也有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