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无法充分参与诉讼,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缺乏明确的被告,缺乏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使得原告的诉讼无果。若当事人拒绝按申诉处理,法院将驳回其起诉。
1.原告因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无法充分参与诉讼;
2.原告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属于当事人范畴;
3.缺乏明确的被告,使得原告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4.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使得原告的诉讼主张难以得到支持;
5.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使得原告的诉讼无果;
6.若当事人拒绝按申诉处理,法院将驳回其起诉。
法院驳回起诉的规定
法院驳回起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向被告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但被告反诉主张权利或提出诉讼抗辩,导致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判决。这种情况下,原告不服可以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法院驳回起诉的规定是明确的,当事人必须遵守。
综上所述,原告在诉讼中因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缺乏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等原因,其诉讼主张难以得到支持。因此,法院驳回起诉的规定是明确的,当事人必须遵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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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13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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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9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包括: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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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2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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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0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情形如下: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