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企业会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08:02:43 219 人看过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因公司合并被辞退怎么计算赔偿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企业注销终止劳动合同流程
    一、企业注销终止劳动合同流程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023-05-28
    117人看过
  • 企业拒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案由申诉人:高某,男,29岁,某市发展公司工程部经理。被诉人:某市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某市发展公司总经理。1995年2月25日,高某与某市发展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届满即行终止。高某向公司总经理移交手续后要求支付5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遭拒绝。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发给相当于自己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赔偿损失。调查过程经查明:1990年2月25日,高某作为全民合同制工人,从某县调人某市发展公司,双方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1995年2月25日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同意续订合同。申诉人于当日向公司要求按《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给5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总经理鲁某以《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没有规定为由,拒绝发给。另外,某市发展公司系国营企业,高某为全民合同制工人身份,月工资标准为560元/月。分析意见仲裁庭
    2023-04-22
    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可以与孕妇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劳动法》并没有对女职工做例外的保护规定,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看来,似乎企业与小赵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但是,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作了补充性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2023-04-22
    402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形。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的内容失去效力,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失。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任何一个合同都规定有其生效的期限,有明确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的时间段内,劳动合同有效,超出了这个时间段,劳动合同即失去了效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指的就是劳动合同已经到了其截止日期,不再发生效力,不再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规定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则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退休即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在某些
    2023-02-23
    264人看过
  • 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B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没有
    2023-02-17
    150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一、劳动合同终止赔偿《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部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作了以下具体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
    2023-04-22
    69人看过
  • 企业无故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不存在不能继续履行的客观情况。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收入损失等。一、公司辞职员工要怎样赔偿劳动者自离离职的没有任何的补偿金;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标准: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公司末位淘汰制是怎么回事?公司利用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29
    2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能领取失业金吗,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劳动者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非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办理失业登记等情形可以领取失业金,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符合条件的是有补偿的。一、劳动合同终止能领取失业金吗劳动合同终止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或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金。二、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有补偿吗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合同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
    2022-06-14
    197人看过
  •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一、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劳动者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领失业金,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吗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只要并非自己的过错,也不是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其他的情形被终止劳动合同的都是有补偿金的。三、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2023-06-20
    412人看过
  • 企业终止合同需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
    求助内容:职工与单位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来电咨询如果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再续签,自己是否能得到补偿?若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单位提前解约,自己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咨询建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果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但计算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正当理由,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2023-06-05
    320人看过
  • 企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呢,求解答
    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完全的履行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合同期限,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首要条款。用人单位不遵守,违反此约定的,应该承担法定违约责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此约定的,当然也应属违约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定程序解除,但未明确规定解除的法律后果,但不等于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建立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社会制度和信用制度。对此,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1、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023-02-28
    1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异同
    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2、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3、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
    2023-07-07
    85人看过
  •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要如何补偿员工损失
    一、终止劳动合同有赔偿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劳动合同终止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是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当前《劳动合同法》立法中要解决的一大难题。对于这一问题目前的劳动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
    2023-04-20
    305人看过
  • 企业破产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
    公司破产,劳动合同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职工可以终止企业破产重整吗不可以。《破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此外,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根据《破产法》第七、七十条规定: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2023-08-16
    377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终止企业劳动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
      首先,在劳动合同立法中重新设定合同期限制度。合同到期终止涉及固定期限合同。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并且以固定期限合同作为主要情形,而且对合同签订期限和次数没有限制,从而导致用人单位利用合同短期化规避经济补偿金使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有许多国家和地区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给予经济补偿,但是并不意味着各国劳动者权益都受到损害,这是因为上述国家劳动合同中,占主导
    •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要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4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以下情形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
    • 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标准,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
    • 企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除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承包合同终止企业要赔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26
      1、一方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