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死亡和死胎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5:10:38 151 人看过

要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可以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医疗事故鉴定。经过鉴定,如果确实属于院方的医疗过错,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中造成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二、过失导致人死亡罪赔偿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被车撞死能赔多少钱

被车撞死了,除了抢救所需要的费用以外,还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经双方协商来确定具体需要赔多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新生儿死亡医院法律责任赔偿金额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新生儿死亡如何起诉医院新生儿死亡起诉医院的流程。如下:1、新生儿死亡要起诉医院,首先应当进行医疗鉴定;2、医疗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3、新生儿死亡,起诉医院,应当准备起诉状;4、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起诉人可以自己起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诉讼;6、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受案法院,由受案法院审核决定是否立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
    2023-07-06
    448人看过
  • 分娩时新生儿死亡医院要不要赔偿
    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医疗事故就需要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
    2023-06-13
    337人看过
  • 新生儿窒息死亡案例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
    一、新生儿窒息死亡案例由于医院的过错,新生儿窒息死亡。3月27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受害夫妻余某、黄某各项损失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2007年8月27日下午,孕妇黄某到医院剖宫产出一女婴,当天晚上10时后,新生婴儿连续多次发生全身青紫,鼻翼扇动等危急情况症状,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处理以缓解新生儿症状。次日上午7时30分左右,医生查房时发现新生儿呼吸困难症状明显,才考虑转院治疗。后终因延误救治时间等原因导致新生儿窒息、肺炎、缺氧缺血性等脑病于下午1时10分死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因黄某在被告处分娩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并根据司法鉴定意见,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且医疗过错与新生婴儿死亡之间存在次要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对原告婴儿死亡产生的有关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
    2023-04-13
    337人看过
  • 新生儿死亡产假制度
    孩子出生后夭折的,产妇正常休产假。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来。一、老公能领生育津贴吗参加生育津贴的男职工无权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但男职工可申请护理津贴,这也是对生育保险的另一种补贴。参加了半年的生育保险。孩子出生后,男职工可以领取10天的护理津贴,在护理假期间,工资基数除以30乘以10天用于工资补贴。产妇津贴是指工作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这是国家法律和条例规定的。一些国家也被称为产妇现金福利。二、孩子出生证明怎么办理要想办出生证明,要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已经起好的名字及出院时的结算清单。然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或者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如果是农村产妇在家中接生的,要直接到乡镇卫生院开具证明。值得注意的是,要清楚知道医院的办理时间。按照医院的办理时间,及时进行办理。三、办理出生证明流程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有效的身份证、
    2023-04-01
    204人看过
  •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没有赔偿
    有的。1、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胎儿出生后,胎儿的母亲与胎儿的爷爷、奶奶为争夺扶养损害赔偿权发生矛盾时,应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2、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性行为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因受害人一方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请求对死者的尸体进行部分提存,为胎儿出生后行使扶养赔偿权保存了证据。3、胎儿仍为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性行为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由于受害一方当事人没有法律常识,待尸体处理后,胎儿出生时发现胎儿无人扶养,才想到要为胎儿行使扶养赔偿请求权时,因胎儿为非婚生子女,要想证明胎儿与扶养人这间原存在亲权关系却没有了证据,导致在实践中权利主体不能确认使这类型案件的胎儿的扶养赔偿权无法行使。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
    2023-06-13
    171人看过
  • 分娩中胎儿死亡的索赔方式
    分娩胎儿死亡赔偿要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则有权要求赔偿。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用抱养人的身份证分娩违法吗?如果你是想用领养人的身份证办理出生证明的话,这个是不可以的。这个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
    2023-07-08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注射死胎胎儿死亡要赔偿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3
      如事实是你注射点滴致使胎儿死亡的话,你需要适当的赔偿,如果孕妇未作如实回答或者有其他存在过失的地方,你可以要求责任分担。如事实上死胎是其他原因导致的,可以要求做个胎儿死亡原因的鉴定来确认责任主体。关于胎儿死亡,该不该赔、赔偿胎儿还是孕妇、以什么名义赔、怎么赔、赔偿多少,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
    • 孕妇和胎儿同时死亡,要赔偿两个人的死亡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5
      不需要,胎儿自出生时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没出生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人”,因此不能获得赔偿。《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新出生的婴儿死亡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畸形死亡引起的新生儿必须要赔偿新生儿胎儿头皮形容侵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6
      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赔偿。要看详细病历,诊疗活动非常专业,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不是简单描述就可。医疗损害(医疗事故)在民事纠纷中最为复杂,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是否存在过错对案件影响巨大,需要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此案可协商代理。
    • 新生儿死亡赔偿金究竟该如何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4
      律师专业建议: (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不要做】; (2)为防止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立即自行或到医院复印客观病历,并封存主观病历; (3)尽快委托医疗律师综合分析病历,在明确医院责任后起诉维权; (4)诉讼有风险,能否胜诉取决于律师能力而非案件事实本身,应委托医疗律师代理诉讼,以保证诉讼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