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优先顺序如何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22 00:53:27 311 人看过

一、一房二卖优先顺序如何起诉

1.在签订两份购房合同时,出卖方先和前买方缔结买卖契约,并在履约完成及产权变更登记后,又与后买方签订同类房屋交易协议。

2.初次卖房给前买方并完成提档过户后,再次与后买方达成包含相同房子在内的新买卖合约。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若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弥补过失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二、开发商违约怎么起诉赔偿

开发商违约时,应依照商品房购买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履行相应赔付责任。对于违约赔付问题,双方可在合约中明确设定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计算方式;若条款空缺,则可参考以下标准进行判定:若逾期支付购房款项,违约金以未按时支付款项总价值为依据,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标准进行核算;如涉及逾期交房问题,则以逾期交付期间内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或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租水平作为衡量标准予以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财产执行优先顺序
    财产执行优先顺序如下:1、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2、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3、然后偿还其他债务。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
    2023-08-08
    401人看过
  • 公司清算如何确定还款优先顺序
    一、公司清算如何确定还款优先顺序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3.其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最后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清算人和清算义务人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范围不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义务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
    2023-08-24
    406人看过
  • 遗嘱优先还是法定继承顺序优先
    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一、遗产继承的方式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
    2023-06-23
    62人看过
  • 房地产重复抵押的优先顺序
    房地产重复抵押的优先顺序是指在重复抵押的情况下,多个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时谁先谁后及其利益如何协调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房地产重复抵押的情况下,房地产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本身的价值,但由于设立抵押时,房地产的价值是估算的,具体实现抵押权的时候并不一定会达到原来的估计,为了更好地保护先设立的抵押权人的利益,法律对重复抵押的优先顺位作出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房地产重复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一规定确定了房地产重复抵押时,多个抵押权之间谁先谁后的问题。2、房地产重复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这就意味着,如果抵押的房地产归属于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取得了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时,其他的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仍然只有在顺序在先的抵押权的范围之外来实现自
    2023-05-01
    470人看过
  • 破产清算顺序优先股如何获得清偿
    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
    2023-03-23
    275人看过
  • 遗赠遗嘱的优先顺序是如何确定的
    一、遗赠遗嘱的优先顺序是如何确定的遗赠遗嘱的优先顺序的确定是:遗赠优于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1)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的义务不同:(1)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
    2023-12-23
    363人看过
  • 受偿权顺序:最新优先
    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最新遗产继承顺序比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
    2023-07-22
    403人看过
  • 债务的优先清偿顺序
    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未作指定的,优先已经到期的;均到期的,优先对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负担较重的;负担相同的,按照到期的先后;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比例履行。一、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4)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
    2023-03-10
    480人看过
  • 法院传票与起诉:时间先后顺序如何?
    情况可能会不同,需要看法官采取什么送达方式,一般会先电话通知,也可能会收到短信,最后是书面传票。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以及开庭时间和地点。收到法院传票时可以直接发短信吗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电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人工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如果是人工送达,相关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后,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2、如果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冷静镇定,不要慌乱,应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
    2023-07-07
    313人看过
  • 清偿债务优先权顺序
    债权优先权的顺序: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一、破产债权申报具有哪些类别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第一顺序债权;第二顺序债权;第三顺序债权。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4、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5、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
    2023-04-02
    176人看过
  • 债权履行的优先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二)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四)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一、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是否继续有效抵押期限到期后,只要主债权有效存续并有执行力,抵押权就应当持续存在,不因抵押期限届满而消灭。但是抵押期限
    2023-02-20
    201人看过
  •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费是什么意思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是指符合优先条件的一方,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一、办完离婚证卖房很麻烦吗办完离婚证卖房不麻烦,前提是房屋产权关系要明确,那么当事人就有合法变卖房产的权利。法律规定,离婚后约定或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房屋依法属于个人的财产,房产所有权人对个人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要房产所有权人卖房后合法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房子就可以依法卖出并归他人所有。二、一房二卖是否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买房时遇到一房二卖的问题,如果两个买受人没办理房屋过户、没申请预告登记,将直接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而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想要拿到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继续主张合同权利,去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另外,如果一方买受人
    2023-03-22
    277人看过
  •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概念股有哪些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是指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一、一房二卖怎么判?一房二卖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二、一房多卖该怎么处理一房多卖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多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多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其他未作过户登记(
    2023-04-04
    197人看过
  • 一房二卖的履行顺序是什么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家基于各种考虑会将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不同的人,这就是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那么一房二卖的履行顺序是什么呢?就两个合同的履行而言,首先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同时请求的,应以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日的先后,确认履行期先届至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一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另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应认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得随时请求履行合同,可确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申请权的优先权;均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原则上认为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成立时起即享有行使登记申请权,但订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获得的行使登记申请权的时间在前,宜以订立合同的先后,来确定其取得房产权利行使的先后,即保护订立在先的合同。但这种保护并不是确认前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是保护前买受人得以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登记
    2023-03-15
    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房多卖优先顺序司法解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2
      当各买受人均无与出卖人串通的故意时,可以按以下原则确定商品房的所有权人: (1)有数个购买人的,在数个买受人中,已经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优先于其他买受人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3)数个购买人既未办理产权
    • 监护的优先顺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5-12
      监护的优先顺序为: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 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如何清偿离婚时的债务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 房屋处分抵押权优先顺序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2、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 3、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的违约金; 4、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5、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 什么是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8-23
      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 《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