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如何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20:01:24 158 人看过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

收养的成立是养父母养子女亲属关系发生的惟一途径,合法收养关系对收养和被收养人间以及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一系列法律效力。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履行法定的手续,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具有: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都符合法律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如何准备建立收养关系的材料?
    收养孩子需要办理收养登记才能建立收养关系。办理收养登记时,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收养人应当是失去父母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孩子,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孩子,被收养人需要是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2、收养人需要符合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不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的条件,未婚男性收养女性弃婴的年龄必须相隔四十周岁。此外,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还需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证明。所谓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素质、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收养关系什么情形下会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3)
    2023-07-02
    303人看过
  • 三代旁系血亲收养条件,收养关系的成立
    三代旁系血亲收养条件是被收养人可以不满14岁的限制、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收养关系的成立是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一、三代旁系血亲收养条件三代旁系血亲收养条件如下:1.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14岁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周岁,也可以是成年人。2.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二、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关系的成立如下: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3.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的
    2023-05-26
    485人看过
  • 收养关系成立要到何处办理手续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一、收养或解除收养的手续如何办理收养手续:签订收养协议;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的手续:如果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是诉讼解除的,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就解除了收养关系。二、收养登记的范围有哪些收养登记的范围有: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三、收养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我国签订收养协议需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2、收养协
    2023-02-26
    305人看过
  • 成立收养关系后生父母与养父母有关系吗?
    1、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2、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养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在成年后也有义务赡养养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的近亲属形成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一、断绝关系还有赡养义务吗?如果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因为合法收养而断绝关系,那子女就不需要赡养亲生父母,只需要赡养养父母。因为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签订了断绝关系协议,那协议是无效的,子女仍然要赡养父母。二、离婚后养父母要给养子女抚养费吗离婚后养父母要给养子女抚养费。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离婚
    2023-03-01
    263人看过
  • 收养孩子成年后如何断绝关系
    领养孩子长大了满足一定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断绝关系,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一、有子女可以领养孩子吗有子女可以领养孩子,情况如下:1、有子女之后是可以领养孩子的,但是只有一名子女的人并且具备规定的所有条件才能收养孩子;2、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二、如何解除养子的收养关系养子的收养关系有两种解除方式:1、协议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都同意解除,或者养父母和成年子女都同意解除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2、诉讼解除,送养人和收养人,或者养父母与成年子女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
    2023-04-02
    6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未办收养证成立收养关系吗
    一、民法典中未办收养证成立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是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收养行为】有
    2023-04-12
    124人看过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的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
    2024-04-20
    391人看过
  • 直接上户口成立收养关系吗
    1,如果被收养人落户在收养人家,不是以父母、子女的方式落户,而只是挂靠的关系,那么该落户行为和收养关系无关。2,如果被收养人是以收养人的子女的身份落户在收养人户头上的,则收养关系成立。一、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事实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1、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5、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二、现在没有收养手续能代办收养关系手续吗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成立。法律只承认经过合法收养手续形成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如下: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
    2023-04-01
    470人看过
  • 收养关系自何时成立,何时什么时候解除?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的解除: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024-08-12
    292人看过
  •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如何,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一、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如何收养关系只有合法成立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二、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可以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或者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
    2023-06-08
    175人看过
  • 如何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8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
    2024-01-06
    58人看过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还有抚养和赡养关系吗
    没有。自收养关系成立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就有了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成年后,对养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遗弃子女的父母有权利要赡养吗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养家庭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可以视为收养关系成立。与此同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
    2023-05-04
    301人看过
  • 收养关系确立后,子女与生父母及养父母的关系如何界定
    自收养关系成立伊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与亲生育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联系将被视为取消,亲生父母将不再拥有对子女的监护权,亦无义务进行孩子的抚养教育工作。而待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之后,他们亦无法再承担起对亲生父母的奉养责任。尽享天伦之乐应属于他们的生父生母。在此之后,当收养关系确立时,子女便会与养父母建立起类似于他们与亲生父母之间亲密的亲子关系。养父母将享受作为子女监护人权的同时,肩负起照顾及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重任。同样地,当养子女长大成人以后,他们必须承担起对养父母的回报义务,提供奉养及陪伴的服务,以此来报答养育之恩。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之间,将会构成法定的亲戚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024-07-24
    364人看过
  • 抚养关系与收养关系有何不同
    抚养关系与收养关系的不同有:收养关系是因为收养的成立而建立的,抚养关系是基于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立的;抚养关系人之间不适用收养关系,而收养关系人之间适用抚养关系。一、养父养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能结婚吗养父养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近亲结婚,包括自然血亲近亲和拟制血亲近亲。养父母与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关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建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因此,相当于直系血亲。二、断绝父女关系看哪些父女关系性质断绝父女关系看下列父女关系性质:1、对于亲生父女关系,父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可以在情感上切断,但这种自然
    2023-06-25
    445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如何成立事实收养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26
      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互负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
    • 如何申请公证收养关系成立?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2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二)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4、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三)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四)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解
    • 如何的收养关系成立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收养的条件是: 1,无子女 (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
    • 收养关系成立后要如何提出解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31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收养法成立前的收养关系能成立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4
      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即指1992年4月1日前成立的,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收养关系,由于当时并没有规定收养的专门法律规定,所以事实收养关系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因此,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