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不是刑事处罚的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4:43:46 362 人看过

管制是刑事处罚的种类。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被驱逐出境。管制是刑法规定的量刑类型,属于主刑。主刑最轻,是我国原创的一种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以上便是我国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二、有期徒刑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

不算。缓刑和有期徒刑有着本质的区别,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缓刑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还是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

三、罚金是从主刑起还是从附加刑起

罚金是附加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除主刑之外的刑罚。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刑事处罚的种类及其内容分别是什么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一、虚假出资罪怎么判刑1、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
    2023-03-07
    267人看过
  • 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吗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律师补充: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4、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
    2023-05-06
    153人看过
  • 刑法的管制与管制处罚
    刑法管制与管制的并罚的处理为:被判处管制的,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的,管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的,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即如果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刑法管制适用条件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2023-07-26
    130人看过
  • 拘役或管制是什么刑罚类型
    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也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对参家劳动的管制犯,应当同工同酬。此外,我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了: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综上,拘役和管制都属于刑法上规定的刑事处罚方法,都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或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一、管制有什么内容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
    2023-03-09
    365人看过
  • 刑事处罚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三者在执行机关、管制期限、关押与否、假释制度和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等多个方面有区别。三者区别解析:1、执行机关不同。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2、期限不同。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3、是否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需要关押。4、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适用于假释制度。5、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管制和拘役刑的最低执行刑期就是法定的两种刑罚的最低限度;而有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一、刑事犯罪最低刑期刑事处罚中,需要服刑
    2023-03-15
    437人看过
  • 管制是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刑事处罚吗
    管制是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刑事处罚。管制是一种刑罚种类,属于主刑的一种,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要遵循一定的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管制是行政处罚吗管制是行政处罚吗:管制不是行政处罚。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刑罚之一,是最轻的主刑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给予一定的人身自由,不予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劳动中同工同酬。而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给予行政相对人的处罚,不是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
    2023-08-09
    171人看过
  • 有期徒刑算治安处罚吗,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一、有期徒刑算治安处罚吗依据刑法规定,有期徒刑是属于刑事处罚的主刑之一,所以有期徒刑不是治安处罚,而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
    2023-06-15
    142人看过
  • 管制刑的内容有哪些,管制有哪几种分类
    一、管制刑的内容有哪些管制刑的主要内容包括:1、管制的对象。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是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列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2、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4、执行方法。管制刑不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而只限制罪犯一定的人身自由,罪犯必须遵守刑法第39条的各项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023-06-11
    268人看过
  • 刑事处罚种类包括定罪免处吗
    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法定情况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而无罪判决的法律后果是,当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无罪,当然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受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法律规定应当免除刑罚的,必须判决免除刑罚。一、刑事处罚种类有哪些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刑中,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
    2023-02-11
    283人看过
  • 刑罚处罚改为强制性管制算不算刑事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一、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管制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如下:(一)定义、特定的不同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
    2023-03-10
    354人看过
  • 2021年拘役管制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拘役管制是刑事处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判处拘役管制是否是前科判处拘役管制是前科,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管制和拘役,都是属于刑罚处罚措施当中的。拘役不会进人事档案,但是在公安局会有案底,只是不会进入个人人事档案影响就业和发展。我国实行犯罪记录制度,因此,只要有犯罪行为就会留有犯罪记录,这一犯罪记录有专门的档案存放在公安部门,但不会直接记录在人事档案之中。这一做法也是为了给犯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影响其就业和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2023-07-07
    215人看过
  • 刑事处罚种类包括几个部分
    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一、非法使用警械刑事责任有哪些非法使用警械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可能为以下几种:(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除出境。二、我国刑期长短分为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
    2023-03-09
    105人看过
  • 详解判处管制的含义和种类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轻的主刑,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比较轻微,造成后果不太严重并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需要收监执行,由其所属社区进行监督,实行社区矫正;管制的期限也不长三个月至两年,在管制期间,犯罪分子要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若有禁止令还需严格遵守禁止令。被判处管制适合什么人群的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
    2023-06-30
    326人看过
  • 法院判处罚金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吗
    一、法院判处罚金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吗在法院判刑后处罚金不能不交,罚金不同于罚款,罚金具有强制性的,必须缴纳。在法院判刑后,若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的话,法院应给予强制性追缴。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会直接影响法院的立功减刑。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二、判刑罚金在什么时候交判刑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三、法院判的罚款哪里交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
    2023-06-15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
    • 刑事案件的共处罚种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1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 判缓刑的种类有哪些刑事处罚是否就是缓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7
      不包括的,刑罚只有五种主刑和三种附加刑,缓刑是刑罚执行。另外缓刑也区别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 刑罚种类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30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处理的主要形式有三种。“免予刑事处分”是其中之一。其二是适用刑罚,其种类主要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免于刑事处分,简而言之就是判处罪但不加以刑罚的意思。目前我国刑法已用“免予刑事处罚”所代替。 免于刑事处分的结果是只判处有罪,但不执行刑罚。除刑罚外的处罚根据情节还是要执行的,如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
    • 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4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