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自己分配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协议离婚财产自己分配的原则以及法律规定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由于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
416人看过
-
协议离婚中财产分配的原则是否可以协商?
218人看过
-
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370人看过
-
离婚前财产不是自己的孩子如何分配
167人看过
-
离婚协议对婚后财产的分配规定
434人看过
-
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如何分配子女的财产
452人看过
-
二婚离婚时原则上的财产分配如何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6分配二婚离婚财产的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 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三、公平原则。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有权平等处理共同财产。 第一百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
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05(一)、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年婚姻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证明何为婚前个人财产比较有效的方式有: (一)婚前财产公证
-
离婚的财产如何分配?是自己变卖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9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
-
自己的财产如何写离婚协议书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4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对内容共同认可的一个协议。可由夫妻双方自己写,如果涉及到法律问题或者财产分割,子女扶养权,抚养费等等,自己不能搞定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建议找律师代书,可以规避法律风险,避免日后因离婚协议再起纠纷。当然找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是需要支付费用的。根据你们双方是否涉及财产,财产金额具体是多少等问题,收取的律师代书费是不一样的。需要注意的是,离
-
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配的时效如何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2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配的时效的规定: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配的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