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03:50:29 331 人看过

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但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为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恩阳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条例的意义

恩阳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条例的内容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

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第一条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活动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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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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