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将出新规明年将继续严控供地总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8:18:06 97 人看过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郭宝平昨日透露,国务院最近将颁布有关土地管理的两个政策性文件,内容主要是关于集约节约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他说,明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应不会超过580万亩。

在2007年中国房地产业权威高层会议上,郭宝平介绍,上述两个文件在12月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其中,关于集约节约用地的文件对房地产用地进行了规定。比如,土地出让前要制定控制性详规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建筑规划等条件;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价格、违约责任等。文件还可能对囤积、闲置的房地产用地出台严格的调控措施。预计明年上半年具体的政策措施将由有关部委发布,各项配套措施估计在3月至6月间出台。涉及囤积、闲置土地、容积率、房地产用地融资、农村建设用地、新农村建设当中的小产权房等问题,都会有一些具体规定。

郭宝平指出,国家从严从紧控制用地规模的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2007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580万亩,明年应该不会超过这个总量。他强调,明年将继续严控供地总量,特别是要切实落实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用地的规定;进一步优化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民生用地的供应量;进一步明确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土地政策;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土地管理法》修订将在年内审议住宅70年“无偿续期”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有关人士称,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总计包括49条新增法规。49条新规当中,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将形成《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框架,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将审核该法。据有关人士介绍,“征求意见稿”新增49条“新规”,涵盖了农村集体土地权利、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督察、土地使用权到期处置、宅基地权利、土地交易、征地及其补偿、土地调查登记、耕地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在十届人大期间就已经被列入“一类立法”范畴。2008年,国土资源部内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对现行《土地管理法》多有突破,如宅基地可以抵押、明确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
    2023-06-05
    83人看过
  • 土地资源行政处罚将有新规
    国土对于《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据了解,早在1993年和1995年,原地质矿产部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分别发布了《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国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土资源管理形式不断变化,特别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两个办法已经不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征求意见稿对该办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上述负责人解释,办法除了适用于实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以外,其中有些规定如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决定处理意见等还适用于以下三种类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是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案件;二是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2023-06-05
    207人看过
  • 土地调控新政再缩地根征地补偿安置费将增1倍
    土地价格将提高近50%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中国土地调控新政正式出台,土地闸门将进一步收紧。受此影响,中国土地价格预计将提高近50%。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表示:地价的变动幅度是可以承受的。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发展,中国人均耕地已减少到1.4亩,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为了保障粮食安全,中国实行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再加上房地产项目与工业园区对建设用地强烈需求的拉动作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日趋紧张,价格不断攀升。孙文盛日前通过新华社发表署名文章表示,这次土地调控新政,又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价的构成和水平。各主要成本都将有所提高据孙文盛介绍,当前中国地价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取得成本,这包括给予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以及给予城镇居民的拆迁费用;二是开发成本;三是政府收益,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以
    2023-04-23
    185人看过
  • 土地所有人可以将土地出租吗
    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补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
    2023-05-06
    452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将修改哪些条款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进行了多年筹备。全国人大环资委认为,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大量有关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其中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土地征用范围、征地程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方面的问题是代表议案中反映较为集中和强烈的,也是现行土地管理法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今年两会期间,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曾告诉媒体记者:《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此前已经酝酿了四五年,其中涉及到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修订。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但是,一旦征收,招拍挂交易后的土地出让金远远高于征地补偿款。正是因为巨大的价差,才导致了征地矛盾的频发。根据环资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积极吸收近年来土地管理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吸收代表议案建议,抓紧完成法律起草工作。在多方人士
    2023-06-21
    300人看过
  • 北京地税局转发税总通知个人赠与房产将受严控
    昨天,市地税局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将在全市推行。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契税、印花税管理工作,市地税局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另行明确。业内人士认为,这一通知的有效推行,将对房产交易中纳税人为了规避有关税费而采取赠与方式来转移房产的行为进行更严格的控制。纳税人如果采取无偿赠与的方式来转移房产,有必要考虑到通知中关于购房时间、再转让税率等方面的变化,防范风险。北京地税转发税总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纳税人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的申请手续时,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证明材料。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
    2023-04-22
    200人看过
  • 海关总署:进出口形势将继续好转出口压力将减轻
    10月13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综合统计司司长郑XX在会上表示,今年前三个季度外贸实现逐季好转,这种好态势预计第四季度还会延续,我国外贸进出口的形势将会继续好转,未来两三个月内外贸出口的压力将进一步减轻。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呈现了逐季好转的态势。一季度,我国进出口值为5.9万亿元,下降3.8%。二季度进出口6.5万亿元,增长1.8%。三季度进出口7万亿元,增长7.2%。其中,出口方面一季度下降6.1%,二、三季度分别增长了3.4%和12.8%。进口方面,一季度下降1.2%,二季度基本持平,三季度增长0.9%。郑XX表示,今年前三个季度外贸实现逐季好转,这种好的态势预计第四季度还会延续,特别是在出口方面。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表明,未来两三个月内外贸出口的压力将进一步减轻。郑XX表示,分析中国外贸面临的形势,既要看到有利的积极的一面,也要关注对
    2023-06-06
    319人看过
  • 海南出台最严厉的土地措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
    1、2018年1月4日,海南出台最新土地管理办法,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禁止向产能过剩、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供地,禁止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工业项目捆绑或配套供应,降低土地投资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作为建设用地供应准入标准,实行“弹性期限”+“博彩协议”的供应模式。当日,海南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报告称,《意见》是海南历史上最严厉的土地管理措施。《意见》指出,随着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土地资源利用水平不高;二是土地利用粗放浪费;三是土地供应结构不合理;四是土地交易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在经济社会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新时期,海南必须转变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和要素驱动的经济增长方式。海南要通过出台《意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
    2023-05-02
    409人看过
  • 药品辅料管理出新规:违规者将出局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4月15日揭露出问题胶囊之后,长期被忽视的中国药品辅料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公众关注。对于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由于资源有限,认识程度、频度、力度和药品没法比,也相当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并且很好解决问题,特别在一些潜规则问题上,监管的思路和方式也需要进一步通过改革来完善。国家药监局注册司司长张伟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威胁药品安全曾经出现的药品安全事件多数和药用辅料有关系,看起来是药品问题,追根溯源却往往是辅料的问题。比如说齐二药假药事件,还有铬超标有毒胶囊事件。为了加强对药品辅料的管理,国家药监局日前出台了《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下称《规定》)。《规定》落实了责任主体,无论是药品辅料生产企业还是药品生产企业,如果违反规定,都将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或者转移到司法机关。张伟在接受《第一财经(微博)日报》采访时说。张伟介绍说,《规定》里分别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用
    2023-06-07
    321人看过
  • 发改委将修订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
    发改委:将开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修订工作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积极开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报告提出,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要严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三个重要指标,加大对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检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继续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利用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成果,结合县(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加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力度。加快推进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考核,凡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超出当年计划指标的,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实行耕地先补
    2023-06-05
    440人看过
  • 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访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记者13日就此采访了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一手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一手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问:国土资源部门将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答:针对当前房地产用地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目标,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自己的职能定位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在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方面,通过土地调控措施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等规划设计条件,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在抑制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方面,将在
    2023-06-10
    77人看过
  •  不明确产权的土地将会怎样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法律上,一些土地得不到保护,因为它们在确权之前都是国家所有。如果这些土地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征收情况,当事人将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自己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因此,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当事人应该将这些土地进行确权。在法律上,这样的土地得不到保护,因为在确权之前,这些土地都是国家所有。若在使用过程中,有遇到征收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自己的权益的得不到保障。所以,为了自己切身的利益着想,一定要将土地进行确权。 未确权土地的权益问题未确权土地的权益问题一直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而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则由村务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历史原因、政策调整等原因,一些土地的权益并未得到明确。这些土地被称为“未确权土地”。对于未确
    2023-08-29
    336人看过
  • 中国重修土地规划将严格保护耕地限制建设用地
    中国开展新一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修编的指导方针和重点是严格保护耕地、严禁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保持重大土地利用方向不变。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据知,对此次修编工作,温总理明确指出:要以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坚决防止借规划修编名义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某盛今天表示,搞好规划修编,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对于建设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未经处理的,不得通过规划修编予以核减。对于违反生态退耕政策,耕作条件良好已经退耕的基本农田和绿色通道建设范围过大占用的基本农田,仍要按基本农田保护,并限期恢复耕作条件。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造成基本农田耕作层破坏的,要限期复耕或补划。现有基本农田中坡度在二十五度以上需要退耕的,按照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逐步退耕,对二十五度以下的基本农田,生态退耕必须严格控制
    2023-06-10
    238人看过
  • 土地供应双轨制最终将取消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某春近日表示,我国将会逐步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土地资源配置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专家认为,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是一个趋势。此举可减少非市场方式出让土地中的腐败行为;在征地过程中,可以通过市场价格来补偿被征地者的利益。甘某春说,目前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非市场程度依然很高。经过近30年的改革创新实践,城市国有土地基本实现了有偿、有限期、有流转的使用制度,但目前国有土地供应仍然保留着双轨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最终将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目前,我国土地出让制度存在非市场和市场出让的双轨制。市场出让的方式就是通过买卖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非市场出让方式则是政府部门通过划拨、协商等方式出让土地。
    2023-06-10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如何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续期?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9
      如果本次抵押贷款能到期偿还,可以继续以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持原他项权利证书,土地使用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抵押评估报告也是必备材料。
    • 2017年将、土地税、计入管理费用,2018年调出、怎么记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1、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税金贷: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金——房产税贷:应交税金——车船税2、印花税计提时(实收资本、合同、账本)借:管理费用——税金贷:应交税金——印花税3、印花税随着主营税金计算的,计提时借:主营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印花税4、交税时借: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贷:银行存款
    • 将土地使用权出资怎么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9
      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解除权利负担,出资人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风险提示: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
    • 土地管理法将修订哪些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14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进行了多年筹备。全国人大环资委认为,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大量有关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其中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土地征用范围、征地程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方面的问题是代表议案中反映较为集中和强烈的,也是现行土地管理法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今年两会期间,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曾告诉媒体记者:《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此前已经酝酿了四五年,其中涉及到对农民集体
    • 2022年土地将收上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7
      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土地法》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