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犯罪案件中赃物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6:36:27 74 人看过

如果说这世界最容易遭遇到的犯罪,估计就是偷窃了。在街上、在汽车上,经常出现手机被盗、钱包被盗的事情。那么对于这种赃物犯罪案件中的赃物应如何认定呢?今天我们就这个“赃物犯罪中的赃物认定”进行相关介绍。

我国《刑法》是将赃物犯罪作为妨害司法活动罪予以规定的,从这一认识出发,赃物也就是他人犯罪所得之物。那么,以下问题就需要明确界定:

一、关于“犯罪所得”的理解

对于“犯罪所得”如何理解?所谓犯罪所得的赃物,就是指由原罪的犯罪行为直接取得之物。

1、作为供犯罪使用之物即犯罪工具的物品不在此限;

2、犯罪人自己所有的违禁品均不属于赃物的范畴;

3、犯罪所生之物即原罪行为实施直接产生的物,如伪造货币中的假币,亦非犯罪直接所得之物。而行为人明知犯罪所生之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应依照刑法分则的相应规定定罪,如:明知是假币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可以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而帮助销售行为则可以构成伪造货币罪的共犯,但都不构成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罪。

二、关于“犯罪所得财物”中“犯罪”的理解

对于“犯罪所得财物”中的“犯罪”应作何解释?

1、必须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财物,对于自己犯罪取得的物品的处分行为因为被原罪的犯罪行为所吸收而失去单独定罪的意义,不能成为本罪所称的赃物。

2、这里的“犯罪”是从行为的客观属性分析,已具备刑法分则条款所规定的具体构成特征,并具备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可,还是从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出发,以本罪行为人构成犯罪为前提?

这里所说的犯罪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概念。因为严格意义上的犯罪是司法机关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进行判断的结果,并以人民法院的有效判决为表现形式。如果从严格意义出发,认定赃物犯罪以原罪的行为人被人民法院有效有罪判决为前提,如果本犯即使因责任能力而被判为无罪,其后赃物犯罪的行为人也要相应的改判为无罪。这显然不符合立法的本意,在实践中也不利于对赃物犯罪的认定。所以,这里的“犯罪”是指本犯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构成特征,已达既遂,而不包括对行为人的责任判断。

因为基于赃物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的分析,行为人对赃物的认识,只能限于原罪所显露于外的客观事实本身,对本犯刑事责任的判断,则是司法机关追究本罪行为人刑事责任所必须考察的,并不属于赃物犯罪人的认识范围。即对于赃物犯罪的行为人来说,所认识到的应当是他所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赃物是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得,至于原罪行为人最终是否受到法律上的追究,以及受到何等的法律评价,则不影响赃物犯罪的构成。即使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实施不法行为(如盗窃)所取得的财物,可以作为赃物犯罪的对象。原罪行为人即使在诉讼中死亡引起对原罪的刑事诉讼终结,该犯罪行为所得之物也可以成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罪的对象。

3、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没有侵害我国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即实施我国没有管辖权的犯罪的所得,是否是我国赃物犯罪的对象?如一美国人在美国盗得其本国公民的财产,能否成为我国赃物罪的犯罪对象?尽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我国司法机关均享有属地管辖权,但笔者认为,上述犯罪毕竟没有侵犯我们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以不予过问为宜。

三、关于“赃物”性质的界定

对于赃物的形式,中日两国刑法理论都认为,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日本大多数学者认为财产上的利益不属于赃物,即权利不是财物,但对于作为权利载体的证券等可以成为赃物。我国则有学者认为赃物既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是无形财产。对此,笔者认为不妥。虽然日本刑法理论是基于无形财产难以行使请求返还权的立场予以否定的,但分析我国《刑法》规定的赃物犯罪的行为特征,只能是对有形的物品才可以实施窝藏、转移、收购和代为销售;并且,财产性利益是否为原罪,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的犯罪对象,在理论和实践中存有较大争议。所以,对于不具有形载体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旅游或出国留学的机会,由于不能被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故不能成为赃物罪的对象。而债权文书、支票等由于以有形的载体为依托,可以成为赃物罪的对象。

另外,对于经过加工、改装的犯罪所得财物应如何对待?笔者认为通过加工,原物的性质无论是否从根本上发生改变,是否丧失了同一性,都仍属于赃物。如将窃得的棉花制成布料,把窃得的汽车部件组装成汽车,均不改变赃物性,对其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仍构成赃物犯罪。还有,经过销售或交换而得到的现金或其他代替物是否仍属于赃物?笔者对此也持肯定态度。因为,比如将抢劫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或将诈骗的股票卖掉获得的现金,其赃物性仍未发生改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偷窃罪赃物如何认定?
    盗窃罪所得到的赃款和赃物等同于违法犯罪所得,因此盗窃行为所取得的一切违法所得都可以被视为盗窃罪赃物的赃物。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所得到的赃款和赃物等同于违法犯罪所得,因此盗窃行为所取得的一切违法所得都可以被视为盗窃罪赃物的赃物。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 窃 罪 如 何 认 定 赃 物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盗窃罪的赃物具有关键意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赃物应当具备以下特征:1. 盗窃罪所侵犯的财物,应当是公私财物。赃物是指犯罪分子在盗窃过程中所获得的财物
    2023-09-04
    39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赃物怎么估价
    根据市场进行估价。赃物核价证明是法定估价机构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委托,对委托机关各自管辖的刑事案件中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进行估价后出具的书面估价结论。赃物核价证明作为一种鉴定结论,是盗窃、抢夺、抢劫等侵犯财产型刑事案件中主要的证据之一,它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与无罪、重罪与轻罪乃至是否判处死刑的重大问题,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2023-04-21
    344人看过
  • 盗窃赃物不认定为犯罪的情形
    盗窃财物不认定为犯罪的情形: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自首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盗窃赃物追回是否还用赔偿追回原物的话,只能依赖公安机关的侦查了,不过希望非常渺茫,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这个人赔偿你物品相应的经济损失只要法院原来已经对这个人立了刑事案件了,你可以法院提出,调取这个案卷中的身份信息材料来起诉或者向侦查这个案件的公安机关索要这个人的身份信息材料,来提起诉讼《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2023-07-26
    349人看过
  • 赃款赃物随案移送的法定情况?
    赃款赃物是否随案移送,是司法实践中长期纷争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8条对此列专条加以规定,但由于该规定过于原则,导致司法机关之间在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分歧。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法院以赃款赃物是否已经随案移送,作为是否受理案件的条件。为解决执行《刑事诉讼法》某些规定上的分歧。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第48条对赃款赃物的移送和处理作了详尽的操作性规定。据此《规定》,赃款赃物是否随案移送,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1)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2)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3)查封、扣押的赃款
    2023-06-11
    252人看过
  • 赃款赃物如何界定
    所谓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1、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在实践中,认定赃款赃物时必须将其范围严格限定在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之内,不得与行为人其他财产相混淆。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可以是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的标的,但决不能够成为追缴的对象。2、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
    2023-05-02
    335人看过
  • 处理赃物罪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加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加处罚金。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渔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本罪现在的表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收赃罪量刑标准收赃罪,也就是收购赃物罪。我国的刑法明确规定,收购赃物罪一般是指,明明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确仍然实施收购的行为。行为人明明知道该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却仍然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那么通常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会被单处罚金。二、销赃判什么罪销赃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
    2023-03-24
    394人看过
  • 赃款赃物转卖怎么办
    什么是赃款赃物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赃款赃物转卖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追回按个人所有财产被盗窃,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都有向盗窃犯要求赔偿所受损失的权利。在盗窃犯下落不明或无力赔偿损失的时候,双方中就必有一方要受损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一般的都无过错,把赃物从不知情的买主手中追还失主,也无非
    2023-06-12
    104人看过
  • 被蒙买赃车仍犯收购赃物罪
    案件回放2005年9月,同心县农民田某从同村村民张某处以8000元的价格买了辆白色小货车。田某先付给张某3500元,2人商量等张某把车的相关手续拿齐后再结清余款。随后,张某以种种借口拖延办理手续。当年11月,经公安机关查明,张某(另案处理)卖给田某的车正是被害人绍某丢失的小货车。田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收购赃物罪刑事拘留。经银川市兴庆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鉴定,田某以低价购买的货车价值2万余元。田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不知是赃物,其辩护人也提出被告人不知是赃车,且赃物已追回,请求从轻处罚。今年3月,经法院审理认定,田某明知是盗窃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收购赃物罪,判处田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律师观点按照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相关证据证明,田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2023-06-11
    226人看过
  • 明知是赃物还帮销赃行为的认定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中旬的一天,王云匀(另案处理)盗窃了蒋松强的一块进口劳力士手表。同年10月,王云匀将盗窃蒋松强手表一事告知被告人伍小军,并叫其联系买家进行销赃。被告人伍小军在互联网上联系一买家后,即与王云匀驾车到桂林市中心广场,二人以31000元的价款将手表卖给一男子(未查获),被告人伍小军分得赃款11000元。经全州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蒋松强被盗手表价值100500元。2016年1月26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伍小军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伍小军的家属已退赔被害人蒋松强经济损失50000元,蒋松强对被告人伍小军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小军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销售,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达到十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伍小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伍小
    2023-06-11
    62人看过
  • 案外人取得赃款赃物的法律规定
    一、公安部1997年1月9日发出的《关于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关于追缴赃款赃物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在尚未立案前,不得扣押物品或者冻结款项。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债务、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被害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解决。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号】法释〔2011〕7号【发布日期】2011-03-01【生效日期】2011-04-08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
    2023-03-29
    82人看过
  • 犯什么罪为窝藏赃物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什么是掩饰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既遂会判得重吗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
    2023-06-26
    473人看过
  • 买赃物2000元以下怎么定罪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一、盗窃如何量刑标准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处罚标准是: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2、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
    2023-06-20
    493人看过
  • 赃物认定是怎样进行的
    一、赃物认定是怎样进行的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均应比公、检、法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无论是哪个机关进行处理,赃款赃物的归属去向只能有三种情况存在:其一,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其二.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公
    2023-04-25
    194人看过
  • 窝藏赃物又协助找到赃物怎么判
    可以戴罪立功,要求轻判。《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06-12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的赃款赃物怎样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5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所得,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是赃物赃款,行贿人打算用于行贿的财物往往也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甚至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的工具等也可以说是赃款赃物。究竟何为赃款赃物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规定,只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而这里的赃款赃物还是根据判决书所作的认定,因此,
    • 刑事案件中对赃物的认定及处罚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赃物的犯罪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8
      所谓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
    • 案件中赃物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案件中赃物应当追缴没收,如果查证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该退赔。赃款赃物的归属去向只能有三种情况存在: 1、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2、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 3、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
    • 卖赃物的是犯罪,买赃物的有罪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先看有没有“不明知”的无罪辩护理据...掩饰犯罪所得罪:要看是否明知处理的是赃物..明知是指“知道”或者“有证据证明推定知道”,不包括“过失不知道(即应当知道而因为过失确实不知道)”,更不包括“无过失不知道”...洗钱类犯罪(即以前通称的赃物犯罪),法律关系、事实认定很复杂,自己处理不明白的,及时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
    • 没有赃物的盗窃案如何认定犯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只要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刑事被告人实施了入户盗窃、扒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实施其他盗窃行为且数额较大,就可以定罪判刑,并非必须查获了赃物才能定罪。法律依据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