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关于重复开具专用发票的处理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7:23:41 489 人看过

咨询描述:我公司是正式一般纳税人,今年2月份同一笔业务给客户开了2次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这个月才发现,对方已认证抵扣,请问这种情况税局罚不罚款,能不能开红字发票,手续如何办理?

解答内容:根据您的描述我们认为贵公司需要红冲其中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请贵单位根据以上规定执行。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因此,税务机关可根据以上规定和您的具体情形做出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关于开具发票有何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律师补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023-05-06
    466人看过
  • 是否可以重复开具已作废的发票?
    发票不能重复开,但是有两种处理情况:发票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医疗发票丢了可以补开吗发票丢失,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避免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2023-07-03
    59人看过
  • 开具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可以,抵扣是指使用购买商品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法规定的。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能抵扣的17%的税额。如果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低扣除是在税务局网上认证平台上认证通过,发票上的买卖双方信息都是正确的。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法律依据: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
    2023-08-08
    129人看过
  • 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开具有关吗?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需要交税。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二)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如果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不得申请代开增
    2023-07-07
    171人看过
  • 发票管理办法最新关于开具发票的规定是怎样的?
    发票管理是我国税务征收环节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在现实中,往往有些为了谋取私利,不惜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在发票上做文章,利用虚开、少开、假发票等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损害公共利益、扰乱正常税收征管秩序,为了打击和防范这类犯罪行为,国家出台了发票管理办法,那么,发票管理办法最新关于开具发票的规定是什么呢?《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
    2023-06-03
    355人看过
  • 购房发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购房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对于提供资料与系统登记一致,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用户,即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是三证合一用户所需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若是非三证合一用户所需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人身份证;5、银行开户许可证;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7、增值税开票所需资料: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帐号等信息。
    2023-02-10
    165人看过
  • 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可以重开吗
    你公司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28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的规定去操作,你公司不必重新开具一份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买方。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
    2023-06-14
    286人看过
  • 专用发票必须按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二)不得涂改。(三)项目填写齐全。(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六)全部联次-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八)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开具规定专用发票开具规定如下: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根据相关规定,自开票企业必须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货运企业只能为自有车辆或视同自有车辆提供的真实货运业务如实开具货运专票,否则蕴含涉税风险。
    2023-08-10
    250人看过
  • 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需要哪些条件及如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一)可以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形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单》一一对应。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2、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3、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
    2023-05-02
    153人看过
  •  了解:授课费发票的开具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可以在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首先,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其次,纳税人需要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对劳务的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合同、或协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可以在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首先,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其次,纳税人需要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对劳务的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合同、或协议。 申请代开发票所需资料:具体有哪些文件?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代开发票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
    2023-08-20
    379人看过
  •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只能代开专用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三)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四)小规模纳税人除上述特殊规定以外,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可代开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2023-06-21
    360人看过
  • 关于发票开具有何法律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
    2023-05-06
    315人看过
  •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如何进行处理
    问题:我单位收到一张2008年2月26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进项发票,办税人员去认证发票时发现发票不能通过认证,经询问对方单位答复是:可持贵局出具的发票认证情况证明到对方单位作废重新开具,请问去贵局开具证明时我单位需提供什么手续??答复内容:根据《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开具申请单时应提供:蓝字发票原件;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认证不符的证明;购买方单位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的证明。
    2023-04-24
    286人看过
  • 发票专用章重复盖章是否有效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因首次加盖发票专用章时操作不清晰导致最终只能盖上两次的特殊情况。在此种情况下,这种专用章仍然被视为合法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业内通用的规范标准,开具的发票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栏目分类、先后顺序以及时间限制等多项要求。同时,所有的发票联也应在同一时间内完整、精确地加盖印章。然而由于终究存在技术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偶尔出现的盖印模糊现象并不罕见。在此类情况下,我们大可不必顾虑,尽管再次加盖清晰可见的发票专用章,其效力依然是毋庸置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2024-08-14
    286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发票重复开具重复并且已报税怎么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如果是上个月开的,这上月开一张红字发票红冲r二、如果是这个月开的,直接作废
    • 专用发票开具的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1)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①字迹清楚。②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③项目填写齐全。④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⑤)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⑥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⑦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⑧按照规定的开具时限开具
    • 开具红字发票手续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3
      红字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方法:方法一: 1、先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方法二: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
    • 关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规定有哪些,开具专票的时间应注意哪些事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
    • 邮政代理保险手续费能开专用发票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只要办理了税务登记证,邮政代理保险手续费就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