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免责事由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03:40:28 148 人看过

一、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

须实际交付定金并不超过法定数额。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故定金须实际交付生效,并以实际交付的定金为准,如果约定与实际不一致时,以实际交付为准。同时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二、免责事由有哪些规定

包括约定的免责事由和法定的免责事由。约定的免责事由指双方在立约定金合同中约定无需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充分体现合同当事人的意志自由。法定的免责事由则是法律规定的,无需当事人约定即可主动适用。我国法定的免责事由有两种: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预付款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1、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接受预付款的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按合同规定适当履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2、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预付款的协议只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3、定金除了担保作用外,还具有证明合同的作用,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产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是否有定金交付即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而预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4、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5、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预付款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相关文章
  • 确定定金的数额和比例?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定金违约定金怎么赔偿合同当事人有定金约定的,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适用定金罚则。1、须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当事人之间虽有交付定金的约定,但并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不能使用定金罚则,因为此时尚不能确认定金合同有效成立。2、主合同须为有效。只有主合同有效时,才会发生定金罚则的适用。如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即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将收受的定金返还给交付方。双方应当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处理。3、须有当事人一方
    2023-07-02
    425人看过
  • 怎样确定合同中的定金数额
    定金数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是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但是合同仍然有效。在适用定金罚则时,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4-05-01
    345人看过
  • 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规定是什么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规定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合同免责条款纠纷怎么处理认为应分别情况来对待:1.在一方毁弃合同,另一方立即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场合,毁弃合同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风险由毁约人承担,不能成为其免责的事由。因为对方已采取行动,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就是对其预期违约的接受,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合同解除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对合同责任已经没有影响,更不应使提前毁约的一方享受免责的好处。毁约之前发生的不可抗力,因为合同已经成立,自然应该成为免责的事由。事实上,在毁约之前发生不可抗力,该方当事人根本无需毁约就有权免责和解除合同。2.在一方
    2023-05-03
    62人看过
  •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的规定为哪些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下列法律要件:免责条款是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条款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条款的内容合法、遵守公序良俗;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一、合同生效书怎么写合同生效条款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并且需要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主体具备缔约行为能力的,合同就会成立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是什么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合同中免责
    2023-03-06
    170人看过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数额的确定
    1、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种类海事赔偿责任基金包括人身伤亡责任基金和财产损害责任基金。对于单纯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索赔,责任人可以分别按有关赔偿限额设立责任基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同时发生的,责任人可以分别按有关限额设立人身伤亡责任基金和财产损害责任基金。上述两种基金的数额分别为海商法规定的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加上自责任产生之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相应利息。2、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确定和效力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使用,也就是责任基金的分配问题。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使用应按下列原则办理:首先,海事赔偿的发生仅涉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应分别以人身伤亡责任基金和财产损害责任基金赔偿,责任基金不足赔偿的,由各请求人按比例受偿。其次,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的赔偿请求同时发生的,人身伤亡基金不足以支付全部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的,其差额应当与财产损害的赔偿请求并列,从财产损害赔偿
    2023-04-03
    193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二、侵权行为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1、受害人是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或学习满一年以上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例如下列情形适用城镇居民标准:(1)本人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随其配偶、
    2024-03-18
    283人看过
  • 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的相关规定如下: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07-19
    14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免责事由规定
    一、不属于重大医疗过错行为的是有哪些(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延误治疗属不是医疗过错延误治疗是否属于医疗过错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若是有治疗的条件而不医治造成患者受到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是医疗过错。若在紧急情况下抢救垂危患者采用紧急措施而造成不良情况的,或者在治疗过程中因为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均不属于医疗过错。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023-03-09
    137人看过
  • 合同规定定金数额怎么算?
    合同定金数额是由当事人约定确定的,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一、没签购房协议定金退吗?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因买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购房协议未能签订的,买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因卖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购房协议未能签订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1、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
    2023-03-20
    487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呢
    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如下:1.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免责。2.受害人的过错所导致的免责。3.第三人的过错所导致的免责。4.阻却违法性的免责。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依法执行职务和受害人同意等事由造成他人损失,由于行为的合法性,不具备违法性而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2024-04-17
    208人看过
  • 法律规定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免责事由
    特殊侵权纠纷免责事由: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一、特殊侵权的责任举证主体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
    2023-02-28
    174人看过
  • 根据规定罚金数额种类有哪些
    一、根据规定罚金数额种类有哪些罚金的种类包括无限额罚金、限额罚金、倍数罚金、倍比罚金等。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2、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3、倍数罚金制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4、倍比罚金制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附加刑,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后,开庭宣判最终的刑事处罚时,可能会同时宣判某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承担有期徒刑、支付罚金的处罚。如果被罚者没有缴纳能力,可以向宣判刑罚的法院提出减免罚金的请求。二、罚金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吗?1、罚金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犯罪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后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强制
    2024-01-24
    433人看过
  • 抚养费数额确定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一、民法典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多少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月收入6000抚养费应该
    2023-06-21
    435人看过
  • 怎么确定离婚补偿金数额
    一、怎么确定离婚补偿金数额离婚经济的补偿方式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先,如离婚双方能够就离婚经济补偿办法进行协商,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侵害其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法院对当事人协商的办法不持异议。如双方当事人无法就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协商一致,则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依法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长、负担家务一方承担家务劳动的时长、家务劳动的种类,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成就,如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业资格、知识产权等,以及另一方的实际收入水平等因素,对离婚经济补偿酌定最终数额。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的确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确定为基础,补偿金应当从承担支付义务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分得的共同财产中支取,不能采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前先扣除经济补偿,再对剩余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做法,否则将失去离婚经济补偿的救济意义。二、如何对离婚经济补偿进行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
    2024-01-20
    21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
    词条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定金
    相关咨询
    • 确定罚金数额的方法,具体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11
      罚金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确定。是实践中确定罚金数额的常见方法有五种,分别是无限额罚金制、限额罚金制、比例罚金制、倍数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
    • 刑事案件判决中,罚金的数额确定的方法有哪些?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犯罪分子被判刑的时候,在需要交罚金的时候,要确定罚金的数额,需要根据一些情况来确定。那么罚金的数额确定有哪些方法呢?下面法律为你介绍罚金的数额确定的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在分则中,则对罚金数额的裁量作了多样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
    • 如何确定数额,赡养费数额确定的途径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赡养费数额如何确定r具体而言,对于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都有关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计算方法的规定。赡养费一般按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标准,剩余部分按其赡养人数的平均数额计算。对于农村户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r需要指出的是,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
    • 销售假药罪罚金数额怎么确定,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销售假药罪罚金数额的确定是: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保释金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呢,相关的规定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6
      保释,在我国相对应的法律术语是“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交纳的是保证金。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决定,最低不低于一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