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户籍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3.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张(含)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4.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或在同一受理机构、持用同一本证件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5.已满16周岁的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意见。
7.探望在港澳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港澳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8.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
9.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市(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
-
恩施港澳通行证换证办理材料
141人看过
-
恩施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
399人看过
-
恩施电子港澳通行证续签办理指南
241人看过
-
泉州港澳通行证指纹通关办理注意事项
204人看过
-
徐州来往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280人看过
-
恩施港澳通行证各类续签费用
160人看过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更多>
-
外地人在济南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办理地点,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注意事项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2办理港澳通行证,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也可以在工作或居住地办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二、申请手续(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
-
恩施户口在沙市能办港澳通行证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9恩施户口在沙市不能办港澳通行证。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
-
成都怎样办理港澳通行证办理港澳地区旅游签注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30政策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或澳门暂行管理办法》参考来源:http://www.locpg.gov.cn/fuzn/2014-01/04/c_125956479、htm办理材料:(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许可大厅免费获取)。(二)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提交户口簿,未按需申请
-
成都港澳通行证签注认证都有哪些事项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5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办理期限:申请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其他省份户籍居民办理期限为20个自然日;持通行证申请签注,符合自助申请条件的可取。其他人员在成都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3个工作日后签发。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
港澳台收养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4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