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合并时,有异议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9:34:45 407 人看过

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是指反对公司合并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当时公平价格购买其股份。该请求权是对异议股东利益的救济。

关于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适用对象,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

第一种立法例,如德国,规定回购请求权只适用于被吸收公司的股东。

第二种立法例,如美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规定回购请求权不仅适用于被吸收公司股东,而且适用于吸收公司股东。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17条第1款规定,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时,董事会应就合并有关事项作成合并契约,提出关于股东会股东在集会前或集会中,以书面表示异议,或以口头表示异议,经纪录者,得放弃表决权,而请求公司按当时公司价格收买其持有之股份。

一般而言,公司吸收合并对合并双方都会发生重大影响。对于吸收公司的股东,也会面临公司股权结构、资产结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所以,对吸收公司的股东与被吸收公司的股东一样,也应赋予其回购请求权,始能体现法律上的公平。

对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反对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东的合法权益。但对如何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却没有下文。只有中国证监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149条第1款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后,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反对公司合并、分立方案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或者同意公司合并、分立方案的股东、以公平价格购买其股份。公司合并、分立决议的内容应当作成专门文件,供股东查阅。但这一部门规章却没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

由此看来,对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法律解释论已经不能解决问题,只能依靠立法论才能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合并相关文章
  •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9
    149人看过
  • 公司出售股权股东有要求回购的权利吗
    股东没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法确立的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对于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可以更改企业注册后的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通知的,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
    2023-02-24
    378人看过
  • 公司法是怎么规定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的
    公司法对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的规定是: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要事项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分立应该怎么争取股东权益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东会通过分立决议后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对股东会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对小股东法律保护有哪些具体形式1、股东知情权制度实践中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现象极其普遍,大多数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只参与利润分配。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方向等一些重要的信息对不参与管理的股东而言是不可知的。这些股东在获得期待利益的过程中处于信息获取的弱势地位,其利益存在被管理层侵害的风险,所以《公司法》赋予了股东知情权,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财
    2023-03-25
    77人看过
  • 小股东怎么才能够让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
    一、小股东怎么才能够让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公司,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且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才能够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而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于股份公司而言,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公司才能够回购股份:一,减少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它公司合并;三,将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
    2024-01-29
    373人看过
  • 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有哪些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一、股票回购对公司有影响吗?(一)股票回购能够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不被过分低估。国外的经验表明,当公司股价相对于公司净资产甚至现金资产被严重低估时,它向市场传递的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错误信号,公司就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二)股票回购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背景下,允许股票回购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来说较大的现实意义,会促使上市公司在情况允许的前
    2023-05-07
    407人看过
  • 可以拥有自己公司的股权吗?
    是的,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意味着公司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3)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需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可以出质自己的股权吗?公司不可以出质自己的股权,本公司持有的股权应当及时处理。股东可以出质自己的股权,股权质押登记才设立,登记时需要携带质押合同、主合同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法律关于股权质押时间限制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与合同偿还债务的时间相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2023-08-05
    467人看过
  • 公司股东可以自己退出公司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不可以。股东入股是通过工商局备案,有企业章程为准,经过合法程序,有股东大会决议。退出股份,也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去工商局办理变更,这是很慎重的。公司股东退出方式:(1)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2)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3)管理层收购;(4)股权回购;(5)国内股权交易;(6)离岸股权交易。《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024-04-28
    8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有哪些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有: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股东与公司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退股的条件股东退股的法定条
    2023-06-21
    369人看过
  • 公司股东可以回购控股股东么?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所有权。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回购情形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向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票。(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5年获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过期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继续存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然而,除了以下情况之一:(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公司员工;(4)由于股东合并了股东大会的公司,他们决定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收购股份。公司以定金第一(一)项至第三)
    2023-08-07
    220人看过
  •  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票的权利是否得到认可?
    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在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决定时,持有该决议反对意见的股东将享有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在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对股东的此项权利作出了规定。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在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决定时,持有该决议反对意见的股东将享有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在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对股东的此项权利作出了规定。 股 东 股 票 回 购 请 求 权 如 何 行 使 ?股东股票回购请求权是指公司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向公司要求回购其持有的股份的权利。行使该权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股东将无法行使其权利。首先,股东需要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通常是1%以上,才能享有股票回购请求权。其次,公司必须未偿还债务,且未达到破产清算或清算程序。此外,公司还需要未分配利润,且未进
    2023-09-05
    334人看过
  • 如何在公司合并中处理股东的异议
    一、如何在公司合并中处理股东的异议在公司合并中处理股东的异议方式是: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公司合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偿还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公司合并的程序是什么公司合并的程序是:1.各方签订合并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下:(一)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三)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
    2023-08-22
    240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股东有权资产评估吗
    一、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股东有权资产评估吗在进行股权收购过程中,通常并非必需对资产进行评估。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资产评估则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针对个人股权转让的情形。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应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并且需要委托相关代理机构编制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其次是在企业重组过程中;最后是关于国有资产的转让事项。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不当流失,维护所有者、经营者以及使用者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凡是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各类经济变动行为,均应对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资产评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公司回购股份要如何处理关于公司
    2024-07-22
    303人看过
  • 公司可以回购自己公司的股权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公司一般不可以回购自己公司的股权。只有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特殊情形出现时,经股东提出异议,公司才能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
    2024-05-09
    466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东股份可以定向回购吗
    律师解答:可以。可以。现行法律没有禁止“定向回购”,即上市公司可以回购大股东所持股票,而不去公开市场进行回购。这不但起不到维护股价达到合理水平的作用,还会让回购制度沦为大股东利益输送的工具。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024-04-18
    8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公司合并涉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人的利益,应当依法进行。... 更多>

    #公司合并
    相关咨询
    • 股东是否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自己名下的股份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1
      要根据公司的章程办理。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
    • 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能否请求股东收购股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
    • 什么是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是指公司重大交易事项表示异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买回其出资的股本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
    • 公司股东的异议回购请求权是哪个承担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8
      异议股东股权(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持有的股权(股份)”的权利。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 如何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并收回股本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对股东会相应决议投反对票,然后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即可,不过首先要满足以下任一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而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