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19:46:20 279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预期违约要根据情况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对于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C.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

(2)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

(4)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退房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违约
    退房违约金的金额须依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进行考量,并且应以合同约定为准。换言之,倘若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也对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做出了明确说明,那么应遵照该约定执行;若未作任何约定,则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判断处理。通常而言,若无特别注明,违约金的比例不应超过百分之三十。当出现双方均存在过错的情形时,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确有必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适度提高;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实际损失过多,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适当降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2024-05-14
    240人看过
  • 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么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只要双方订立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样有违约责任。当两方中的一方明确表示或者自己的行为表现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时,对方还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建筑工程双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建筑工程双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责任有,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设备设备供货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如何办理设备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参照处理该类事项的一般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合同违约的,即使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2023-03-29
    135人看过
  • 违反预约合同承担哪些责任
    一、违反预约合同承担哪些责任违反预约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签订预约合同是为了之后订立其他的合同,若是之后一方当事人不订立合同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购车合同违约责任该怎么承担购车合同违约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是: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
    2024-01-07
    327人看过
  • 建筑工程预约合同违约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合同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
    2023-03-31
    380人看过
  • 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承担违约责任的特殊情形1.预期违约(先期违约)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来不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1)时间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2)违约将导致合同目的落空。2.当事人双方都违约的情形(1)应当各自独立地承担相应的责任。(2)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当事人应当向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与第三人的纠纷另行解决。3.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受损害方不能即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又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只能二者选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
    2023-08-05
    241人看过
  • 2024承担违约责任要什么条件
    承担违约责任要什么条件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拒绝履行。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又称毁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情况;(2)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指当事人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一部分,对其余部分不予履行;(3)迟延履行,又称逾期履行,指当事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履行后,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也构成迟延履行;(4)质量瑕疵,是指履行的合同标的达不到合同的质量要求。对质量瑕疵,权利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后果自行承担;(5)不正确履行,是指合同义务人未按合同规定的
    2024-04-22
    316人看过
  • 什么是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以下这些: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4、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呢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如当事人一方末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对方可以要
    2023-03-10
    447人看过
  •  离职需承担违约责任吗?
    违约金是一种合同责任方式,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获得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标的物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履行的效果,同时也可以作为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的方式。不过,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也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获得违约金。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主动辞职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不过如果是是要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劳动者违反服务
    2023-11-18
    184人看过
  • 预期违约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3、债务人撤回毁约。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
    2023-02-21
    141人看过
  • 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
    主张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过错责任的原则指的是发生合同违约责任后,只有违约方有过错的情况之下,才能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虽然有违约事实,但是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是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那天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受到损害那天开始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进行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久我国的民法典对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那天起算。从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会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会按权利人申请延长。二、违约金追诉期限最长可以几年?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
    2023-03-08
    149人看过
  •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什么责任
    合同一主当事人违约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了违约责任外,在合同纠纷中,不需要承担其他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一、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标的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二、违约责任的形态有哪几种(一)不能履行又叫给
    2023-02-26
    242人看过
  • 缔约过失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之后才有违约责任,此时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以及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等。预约合同的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预约合同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是已经订立了合同,在合同还未开始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023-08-13
    86人看过
  • 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我们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保证合同效力,就不能依法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二)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诉讼时效,就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三)对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也可依法追索其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在对保证人的债务追索过程中,也要注意债权主体和债权金额的确定问题。所谓抵押(质押)债权,是指在债权上设立了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一般来说,提供债权抵押或质押的是债务人自己,有时候也有第三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在债务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下,虽然债务人本身已经承担了偿还债务的义务,但由于债权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有依法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因而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有效与否,对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国有不良资产损失,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收回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02-21
    62人看过
  • 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时承担什么责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注意的问题1、定作人中途变更合同中途变更是指承揽合同签订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减等行为。如变更标的内容、改变定作物数量、质量、规格、设计等。定作人的中途变更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向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充不足部分。2、定作人中途废止合同的违约责任中途废止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这是违反平等互利原则的,严重地损害了承揽人的权益,定作人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对承揽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或酬金;对承揽人未履行部分的赔偿,根据原材料来源的不同,违约金计算基数也不同。如果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违
    2023-06-14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违约后,债务人是否应承担预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
    • 缔约过失责任需要承担违约金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
      缔约过失责任没有违约金。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产生的信赖利益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说明合同尚未履行,只有合同开始履行后才有适用违约金的可能,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没有违约金的。
    •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方违约的话,不影响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
    • 如果未签定预约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5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责任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 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3
      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