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争议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6 23:00:05 46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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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性住房补贴,导致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类案件。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或者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4、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下列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 动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如 何 解 决 ?

劳动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劳动纠纷,对于企业来说,如何解决劳动合同纠纷问题非常重要。根据素材提供的信息,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也是最为简单的一种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或法庭等。这些机构在处理纠纷时,会遵循平等的原则,分清是非,进行公正的调解。

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最后,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判决。

总之,解决劳动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无论是协商、调解、仲裁还是诉讼,都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事实和证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性住房补贴,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类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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