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有哪些修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04:54 427 人看过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有何修改?《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1)郑州、洛阳:1.5元-30元;(2)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南阳、商丘:1.5元-28元;(3)鹤壁、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1.2元-24元;(4)县级市:0.9-18元;(5)县、乡,工矿区:0.6-12元。”三。删除第15条和第16条。

此外,对《办法》个别条款文本进行了修改。本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对土地使用者征税,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成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相对发达、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城镇,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但工矿企业所在地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公园、名胜古迹、寺庙、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用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区、车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农林牧业用地,渔业、水果生产基地和个人非经营性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后的荒地,给予10年的免税。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支付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一般根据当地情况决定按月、季、半年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是土地所在地,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纳税人应当分别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纳税人跨地区使用土地的纳税地点。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被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

(2)被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申请批准后的下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五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一)郑州、洛阳市:1.5元至30元;(二)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南阳、商丘市:1.5元至28元;(三)鹤壁、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1.2元至24元;(四)县级市:0.9元至18元;(五)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第六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将本地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省辖市确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地税局批准;县(市)确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地税局备案。经批准确定的贫困县,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审批程序接上款规定执行。一、河南省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2023-03-02
    182人看过
  • 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城市: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的市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指县(特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区)。建制镇:指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工矿区,由各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提出名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三条在开征土地使用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必须依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缴纳土地使用税。第四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管理机关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确定的土地使用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尚未取得
    2023-02-14
    160人看过
  • 河南省漯河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河南省漯河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按土地划分标准的不同为每平米1.2至24元。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郑州、洛阳市:1.5元至30元;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南阳、商丘市:1.5元至28元;鹤壁、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1.2元至24元;县级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上款所列税额标准需要调整的,由省地税局根据《条例》确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将本地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省辖市确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地税局批准;县(市)确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地税局备案。经批准确定的贫困县,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审批程序接上款规定执行。
    2023-02-22
    379人看过
  • 湖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占用下列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本办法缴纳耕地占用税:(一)种植农作物的水田和旱土,包括熟地、当年开荒地、轮歇地和占用前3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二)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它林木的土地及围垦利用的湖田;(三)鱼塘、藕池、菜地、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药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它种植经济林木的园地)。1984年颁布《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和《湖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以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于1987年4月1日以后补办手续,并且占用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标的,按本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第三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上述土地面积和规定的税额标准计算税款,实行一次性征
    2023-04-22
    402人看过
  •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我省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一、河南省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河南省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二、河南省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
    2023-04-02
    299人看过
  • 河南焦作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哪些
    一、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二、征税标准(一)征收土地使用税所涉及的土地划定为四个等级范围:1、一级范围:北至影视路,南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开发区),东至山阳区与马村区行政区划交界处,西至解放区与中站区行政区划交界处区域内的土地;中站区行政区划范围的北至跃进路,南至解放西路中站段,东至长安路,西至焦晋高速公路区域内的土地;马村区行政区划范围的北至昌盛路,南至源丰路,东至文昌路,西至中兴路区域内的土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金冠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焦作丹河电厂实际占用的土地。2、二级范围:解放区、山阳区行政区划范围的影视路以北区域;中站区行政区划范围的北至工农路,
    2023-02-27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条例修改的内容都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7
      1、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将第五条修改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
    •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条例修改的内容有哪些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
      1、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将第五条修改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
    •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条例修改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将第五条修改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
    •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条例修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1、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将第五条修改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
    • 河南土地使用税税率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8
      (一)、市:1.5元至30元;(二)、、、、、、市:1.5元至28元;(三)、、、、、、、、:1.2元至24元;(四)县级市:0.9元至18元;(五)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上款所列税额标准需要调整的,由省局根据《条例》确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四条在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地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