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抵押权的房子能打官司确认权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02:36 346 人看过

但在下列情形下,当事人不能提起确权诉讼。1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拒绝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不能提起诉讼确认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提起诉讼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应当行使解释权,告知买受人主张变更,并要求出卖人办理过户登记。如果买方坚持不改变,索赔将不予支持。房地产被法院查封后,当事人不能提起诉讼确认权利。本案应当中止审理,但处分被确认财产的,应当处理撤销被确认权的案件。另外,当事人对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的,不宜允许当事人在其他案件中确认自己的权利。执行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后,外人提起确权诉讼的,非执行法院不予受理;受理的,应当中止或者撤销。比如在离婚案件中,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宜判断房屋所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打官司原告的权利
    在打官司时原告是有发言权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下列诉讼权利:(1)有权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6)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有其他紧急情况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7)有权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8)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9)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10)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11)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12)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13)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14)在宣判前
    2023-08-17
    500人看过
  • 法院能否确认抵押财产的所有权
    法院是否能够确认抵押房地产的权利。1。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登记所需资料;区房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测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全部资料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图纸一式三份(共有人根据共有人的人数增加),报市房产登记中心批准,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委托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出具《房屋所有权证》。2。不动产转让登记等权利。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填写《房地产登记批准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资料;区房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地产交易所复审;市房地产交易所复审后,各方当事人应当到场,办理交易手续,缴纳规定的税费,并报市房产登记中心审批,并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委托市房地产交易所向申请人出具房屋所有权证。3。申请单位(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审批申请书》,并提供
    2023-05-08
    110人看过
  • 房改的产权能不能打官司
    1、房改产权是否可以诉讼房改产权纠纷可以诉讼。起诉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它可能导致诉讼和诉讼活动的发生。因此,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可以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但是,作为具体案件的原告,他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被告,是指原告认为侵犯自己权益或者与自己发生纠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明确,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没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请求将得不到承认,法律关系无法得到确认,人民法院也无法启动审判活动。(3)有具体的说法、事实和理由。所谓具体请求权,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或者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必须是具体的,即原告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什么样的具体目的。所谓事实,是指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消失的事实
    2023-05-08
    109人看过
  • 土地确权起诉能赢吗?打官司能赢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和上诉内容。土地确权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一、严重侵害农村土地承包权的行为第一类: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如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第二类: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如强行收回外出务工就业农民的承包地,收回承包地抵顶欠款,违法收回进入小城镇落户农民的承包地,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
    2023-06-23
    463人看过
  • 确认抵押权无效是确认之诉吗
    一、确认抵押权无效是确认之诉吗确认抵押权无效是确认之诉。抵押权确认之诉涉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是出借人和抵押人。确认抵押权无效是解决抵押权是否存在。抵押权属于不动产物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确认抵押权无效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二、抵押权登记原则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但行为的最终生效都受到我国法律规范的制约。《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抵押权的实现顺序1、实
    2023-05-06
    455人看过
  • 继承权确认之诉官司怎么打
    一、继承权确认之诉官司怎么打(一)如果是原告:1、确定起诉法院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2、明确被告和诉讼请求(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2)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由于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职权主动干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告多比告少好,
    2023-05-03
    270人看过
  • 专利侵权官司好打吗?
    不太好打。原因有如下几点:1:专利侵权认定不容易做。专利侵权需要把侵权产品和被侵权专利进行详细的技术比对,以确定到底是否侵权。主要做的就是提取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看是否落入到被侵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去。需要专业人事才能完成。且有些情况下,被告会直接向专利复审委提出被侵权专利的无效请求。这样一来二去,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都消耗巨大。2:专利侵权认定后,侵权的不法所得数额难以估计,且赔偿标准较低。即使认定了侵权成立,后面进行侵权索赔的时候,被告的侵权不法所得,难以计算。《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
    2023-04-10
    350人看过
  • 贷款的房子能够抵押吗?抵押权的范围有哪些
    贷款的房子能够抵押吗?贷款的房子能够抵押的,目前很多银行有这种业务是能够再抵押贷款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接收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所以申请二次抵押贷款的时候,先找原先贷款的银行,如果不行在找其他的银行。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抵押权的范围有哪些抵押权的范围如下:1、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全部。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
    2023-12-03
    243人看过
  • 打确权官司算债务人吗
    法律综合知识
    的确,关于确权的诉讼本身并非必然等同于定性为债务人。确权之诉主要涉及的是当事人就某种特定的权益或者法律关系展开的法庭辩论和争执,比如通过确权之诉决定物权、使用权等是否成立。这类型的案件其核心宗旨在于解决权益归属的争议,而非处理债权及债务之间的纷繁复杂的纠葛。然而,若确权诉讼的裁决结果对债权人的债权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例如确权诉讼明确了债务人对某些资产的所有权状态,这势必可能对债权人所持有针对那些资产的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利的实现形成不利影响。在此种情况之下,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行使代位权以保障自身的债权无法撼动。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债权人提出代位权的索赔依据并非因其本身是债务人,而是为了防止自己的债权受侵害。因此,打确权诉讼,仅在实质性地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才会触发债务人角色的界定,否则情况则不同。《中华人民共
    2024-08-03
    323人看过
  • 有债权确认书能抵赖吗
    一、有债权确认书能抵赖吗不能二、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1)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2)双方之间的协商事项,包括借款数量、利息、还款方式、付息方式;(3)双方之间协商的还款日期,以及逾期还款的相关事项;(4)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一般为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5)在最后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写上协议签订时的日期、地址。三、债权确认书的效力(一)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该案中,欠
    2023-03-21
    378人看过
  • 只有认购协议和全款收据,房子被开发商抵押在银行打官司能打赢吗
    一、只有认购协议和全款收据,房子被开发商抵押在银行打官司能打赢吗首先,若该付款收据可证明贵宅已支付完全部房屋款项,且收款人为房产证登记之人(或其授权代表,但必须附有公证文件),那么诉讼案件中仍具备胜诉可能(若收据上增加双方印章或指纹信息更具说服力,否则需提供由司法机关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以供法院参考)。其次,若存在第三方人士能够证实贵宅与卖方确实在自愿、公正、公开的环境下签订合同,并结合前述第一条进行补充说明,则讼案胜败可能性较低。房屋认购协议具备法律效应。认购书属于商品房销售双方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前所达成的书面协定,旨在阐述双方关于交易房屋相关事项的初步共识;一旦签订认购书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者按照约定时间内正式签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
    2024-02-29
    94人看过
  • 如何打房产确权官司起诉
    针对房地产纠纷案件所涉及的确权诉讼,原告方应首先备妥相关必需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相应权属证明文件、具明确指向性的起诉书以及详细列出原被告双方个人基本信息等资料。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原告方需提交证据以确认原先的产权持有人。随后,根据确权之诉提起诉讼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诉讼应在房地产所在地法院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索偿诉讼归类为不动产纠纷,且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决。《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4-22
    411人看过
  • 有抵押权能否专属管辖,有抵押权的房子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有抵押权能否专属管辖有抵押权不能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也没有法律规定抵押权能适用专属管辖。二、有抵押权的房子可以强制执行吗有抵押权的房屋,除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情形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抵押权的担保范围有哪些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民法典》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
    2023-05-06
    365人看过
  • 抵押权存在能否确权
    抵押权存在的不能确权。确权是指查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确认当事人的物权的权利归属与内容。抵押权有效设立存在的不属于确认的范围。确权的前提之一其权属关系不清或无法确定。一、什么是确权常说的确权指的是确认之诉,确认之诉即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因为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已经成立、是否存在产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予以确认。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在于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诉讼理由是是否具有某种法律关系成立的事实和条件。特点是诉讼本身是要认定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而不确认具体的权利义务。二、抵押权的存在条件有哪些(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2023-03-02
    41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房子确权的官司如何打?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8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
    • 孩子有权利打官司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这是按照法定情况来,你是哪一方,你孩子多大年纪了,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请来电帮你分析,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 房产局以房子抵押为由打官司, 打官司能赢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9
      1.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爸和你妈的名字,那么房产局仅凭你爸一个人的签字就办理了抵押登记情况下,此起诉房产局的行政诉讼一般能赢; 如果你爸伪造了你妈的签字,那么行政诉讼就不一定能赢;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爸的名字,你爸伪造了未婚证,那么那么行政诉讼也不一定能赢; 3.一般来说,房产局是没有鉴定有关证件和材料真伪的义务; 4.准确把握还要看当时办理抵押登记的具体规定(例如是否一定要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去
    • 物权确认纠纷能不能打官司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7
      1、原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被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诉讼请求:即希望法庭的判决结果,例如借贷合同的起诉状中:被告需马上偿还原告借款金额元,利息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5、诉讼的原因:写明起诉的理由,例如:被告人拒绝偿还借款或者下落不明等等 6、其他需要写明的事项; 写完起诉状之后就可以拿着起诉状和相关的资
    • 打官司有权利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义务教育是法定权利,不可剥夺,高等教育,学生有遵守相关规定守则的义务,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违背了相关义务,可以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