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高温津贴发放的十个提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03:03:56 270 人看过

每到夏季,“高温劳动权益保障”都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而高温季节津贴即老百姓俗称的高温费的发放更是牵动众多职工的心。据天气预测显示,2014年有可能是一个酷热难挡的高温年。长江中下游和淮河流域或将持续高温干旱,上海高温天数估计不会少于往年。天气越热,越是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而高温费的发放更要合情合理合法。

提醒一: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四个月

离职后的小王,因公司未支付高温津贴而与公司对簿公堂。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小王高温季节性津贴1200元。2010年1月,小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2011年11月,小王离开公司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0年、2011年两年的高温津贴,劳动仲裁裁决认定公司应支付小王两年的高温季节性津贴1200元。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认为高温费已算入平时的绩效奖金中。经过庭审质证,法院认为:公司称高温费已计入奖金,却未提供证据佐证已向小王支付过款项,故对公司的说法不予支持。

也许有人会问:为何小王两年的高温费是1200元呢?上海市2007年曾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

从2011年开始,上海提高了高温季节津贴标准,将日标准调整为月标准,即从每个高温日10元,调整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据此,小王的高温津贴2011年为800元,2010年为400元。

但需指出,每月200元只是高温季节津贴最低标准。企业还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标准。

提醒二:不发高温费员工可举报或申请仲裁

一些劳动者在向管理者提出发放高温津贴的请求时,往往得到的答复是:“工资我们是事先约定好的,高温津贴已经包含在内了,不必另外再支付。”其实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虽然企业已按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为职工支付了工资,但是工资所反映的只是一般劳动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和劳动数量、质量的差别,而高温津贴则是用于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

上海市目前虽未像重庆等地那样对不执行高温津贴有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现有规定的立法层次也有待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高温津贴企业可发可不发。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同时,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将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提醒三: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费

22岁的小张从东北到上海打工,在一家民办医院的露天停车场工作。盛夏季节,小张头顶骄阳、挥汗如雨。有次一位病人看到小张很辛苦,半开玩笑地对小张说:“小师傅不容易,你们医院应该多发一点高温费啊!”小张叹了口气说:“什么高温费,医院说我们又不是企业,没有那么多规矩!”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

上海市《关于调整上海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企业一样,都要参照执行高温费发放规定。

提醒四:上夜班不是拒发高温费的理由

老李在某建筑工地工作,负责夜间巡视,企业透露今年不会发给他高温津贴,理由是“夜间不属于高温环境”。老李对此颇为不解,但不知企业的做法到底对不对?

根据规定,企业每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就是说,企业安排职工露天作业,6月至9月即使不是高温天,也应照给高温费。

另外,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如果老李上夜班期间的室外温度达到33℃,就应该得到高温津贴。

提醒五:扣减缺勤职工高温费应按制度执行

天气越来越热了。这天,在纺织厂做工的钟*姨正忙得汗流浃背,突然有小姐妹高声嚷道:“厂里刚刚贴出布告,说今年要对高温岗位的职工发放4个月的高温费,每月200元!”钟*姨心头一喜。不想小姐妹话锋一转,“如果请假超过2天,就要扣除当月高温费。”钟*姨脸色顿时晴转阴,因为8月,她要请3天事假参加女儿在老家举行的婚礼。正好人事经理来了,众人询问了此事,人事经理表示:“高温费是每月整笔发放的,厂里的规定,已经体现了对职工的照顾。总不见得一个月班没上几天,200元高温费却照拿不误吧!”大家听后面面相觑。厂里的做法合规矩吗?

钟*姨所在企业的规定是没有依据的。对于请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职工的高温费,原则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

1.75天折算。但不同计算方法结果还不一样。

方法一:当月高温费=日高温费标准9.2元(200元/21.75天)×当月出勤日。例如:今年8月计薪日共23天,钟*姨工作20天(请事假3天),当月高温费为9.2元×20天=184元。

方法二:当月高温费=月高温费标准200元-日高温费标准9.2元(200元/21.75天)×请假天数。前例按此方法算,当月高温费为200元-9.2元×3天=17

2.4元。

以上两种办法,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自主规定,但应明确统一操作办法,并与病事假工资、加班工资等支付办法相衔接,不能“忽左忽右”,否则就不公平了。

提醒六:高温费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2013年6月,张某到某机械厂担任搬运工,约定工资为每月1650元,其中包括200元高温津贴。2个月后张某离职。他与厂方交涉,要求企业补足其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额。企业认为,张某每月领到的工资1650元高于当年上海市最低工资1620元标准,不同意向张某补发工资。后张某向劳动保障机构投诉,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机械厂向张某支付了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

上海市最低工资规定没有说最低工资由哪些项目构成,但是用反向列举法剔除了以下项目: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扣除了高温津贴等项目后,职工每月实际拿到手的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实际上“暗扣”了劳动者法定的最低工资收入,这种行为应当予以制止。需注意的是,从2014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为1820元。

提醒七:劳务派遣工同样享受高温津贴

有的单位发放高温津贴不仅不与高温下的劳动强度挂钩,甚至完全按照“级别”、“编制”发放。高温津贴成为一种身份的标志,一些“临时工”、劳务派遣员工等所谓“编外人员”享受不到高温津贴,有的地方甚至发生过劳务派遣员工申请高温津贴被辞退的事件,这些行为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实际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由于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员工的考勤和防暑降温等工作,所以高温津贴由用工单位支付也比较合理。但是对于这个问题,最好在用工三方的相关协议中约定清楚,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执行。总而言之,不能因为用工和用人单位的相互推诿,造成这些员工的高温津贴无从落实。

提醒八:多发高温费应兼顾公平合理原则

某公司原计划给一线工人发放高温费,但是公司财务部、供销部、人事部跑外勤的人说自己的工作“一半在露天”,他们该不该发高温费?还有家企业的情况正好相反,从清洁工人到公司经理,一律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300元(比上海市规定标准还多100元),但是在室外作业的职工仍然觉得吃亏,甚至愤愤不平。而企业也连呼委屈:“想不到发钱还会发出怨气来!”

应当说,由于各地、各企业、各工作岗位的劳动条件千差万别,指望通过有关部门统一规定哪些职工应当领取高温费是不现实的,如对于跑外勤的人是否应拿高温费不能一概而论,应视实际工作状况和交通设备等因素作出合理判断。

另外,高温津贴毕竟与约定工资有所区别,它的功能就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在高温条件下劳动消耗较大的劳动者,理应比其他职工得到更多的物质补偿和精神鼓励。企业给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未尝不可,但是要体现不同劳动条件下员工的待遇差别,这样才公平合理。

企业应制定合理的高温费发放办法,并依法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的建议。高温费也是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通常是企业集体合同的必备条款。涉及高温费发放办法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只有企业和职工充分平等协商,才能把高温费发放规定落到实处,并且保证公平合理。

提醒九:高温费和清凉饮料不能“二选一”

在一家公司担任司炉工的张先生因待遇问题与企业发生纠纷后,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裁决仅支持了他关于加班工资和夜班津贴的请求,对高温津贴不予支持。为此,张先生诉至法院,提出了关于高温津贴等的诉讼请求。

张先生认为,在高温季节,锅炉运转时周围温度达到43℃至45℃时,公司应当发放高温津贴。公司则辩称,锅炉周围的温度比正常温度略高5℃,但高温期间已提供冷饮和绿豆汤,故不同意支付高温津贴,但企业的这一说法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高温津贴应以现金形式发放,同时用人单位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提醒十:高温津贴不能替代职工的休息权

有家企业考虑到相比起每月几百元的高温费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放几天高温假或许更受职工的欢迎,所以在制订高温津贴发放方案的同时,还规定每年都给完成任务、遵守纪律的职工提供2-5天的“高温假”,以资鼓励。这样就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也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可谓实现了“双赢”。职工的注意力也不再集中在高温津贴的多少上了,大家的心情都很舒畅。

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高温假”,但是高温津贴仅是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的一个方面,不能替代高温下劳动的“休息权”,甚至这比高温津贴更重要。

根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办法》强调,“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从而将劳动者有关权益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内蒙古发放高温津贴吗
    一、什么是高温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二、内蒙古是否发放高温津贴内蒙古有相应的高温补贴标准,要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三、高温补贴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
    2023-05-30
    386人看过
  • 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上海高温补助费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上海市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高温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在高温条件下劳动消耗较大的劳动者,理应比其他职工得到更多的物质补偿和精神鼓励。本市高温津贴并非可发可不发。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
    2023-07-05
    306人看过
  • 上海将按月发放高温津贴
    7月4日,记者获悉,上海高温季节津贴做出调整,按月发放,标准调整为200元/月,执行之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通知明确,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不含33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本市高温季节津贴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业及其使用的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的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要求,本市于2007年7月曾制定高温季节津贴本标准,即: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
    2023-06-09
    310人看过
  • 高温津贴发放申请怎么写?
    一、高温津贴发放申请怎么写?高温补贴的申请书尊敬的公司领导:我为公司xxxx部门的员工,员工编号为xxxx。现因夏季来临,根据卫生部卫监督发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六部委的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我作为xxxx部门一名员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在7—10月之间每月支付我xxxx元作为高温补贴。特提出申请,望公司依法支付。申请人:日期:二、发高温补贴的要求是什么?(一)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凡在建筑工地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规定享受高温津贴。(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
    2024-01-22
    90人看过
  • 发放高温津贴不能“一刀切”
    高温津贴在一些企业并未真正兑现,还有一些企业虽发了高温津贴,职工却并不领情。某企业从清洁工人到公司经理,一律每人每天发放高温津贴15元(比当地规定标准高),但其在室外作业的职工仍觉得吃亏,甚至愤愤不平。企业也连呼委屈:想不到发钱还会发出怨气来!一刀切发放高温津贴的办法未必违法,但肯定不合理。高温津贴毕竟与约定工资有所区别,其功能就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现实生活中,劳动条件千差万别,同一产品中的劳动含量肯定不同,为其支付的生活费用也不相同。在高温条件下劳动消耗较大的劳动者,理应比其他职工得到更多的物质补偿和精神鼓励。企业给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未尝不可,但应体现不同劳动条件下员工的待遇差别。《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
    2023-06-10
    133人看过
  • 高温津贴发放需要多少天
    一、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二、高温津贴发放需要多少天(4-10月)海南10元/天(5-9月)福建200/月(5-10月)重庆不低于5、10、15元/天(6-8月)北京180/月(室外)120/月(室内)山西240/月四川8-12元/天新疆10-20元/天河南10元/天安徽不低于10元/天浙江225/月(高温作业)180/月(非高温作业)145/月(一般工作)(6-9月)上海200/月江苏200/月江西240/月(室外)160/月(室内)山东200(室外/月140/月(室内)甘肃12元/天(高温作业)8元/天(其他工作)天津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湖北12元/天陕西10元/天宁夏12元/天(高温作业)8元/天(其他工作)贵州8元/天或168元/月云南1
    2023-05-31
    220人看过
  • 高温津贴可以按日发放么?
    一、高温津贴可以按日发放么?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大致分月补和日补两种发放标准。所以都是有可能的。二、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
    2024-01-19
    318人看过
  • 职工高温津贴按天发放吗
    高温津贴可以按天发放也可以按月发放,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大致分月补和日补两种发放标准,所以都是有可能的。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一、劳动法关于高温补贴的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
    2023-02-19
    228人看过
  • 高温补贴是否属于必须发放的津贴?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组成部分,不违法。高温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高温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企业不给高温补贴怎么办用人单位如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高温津贴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因此,如果劳动者确实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如对劳动仲裁决定不服的,还可诉至人民法院。《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
    2023-07-06
    143人看过
  • 舟山高温费几个月发放,高温津贴都有哪些内容
    高温津贴是为在高温情况下工作的人发放的一种补助费用,高温津贴的发放是法律规定的,是符合实际工作情况的,关于舟山高温费几个月发放,发放标准都有相应的规定,舟山高温费依据规定要发放四个月,标准根据工作的不同也不同,不过高温费的发放是为了补偿高温下工作人员的费用,是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给予的补偿。一、舟山高温费怎么发舟山高温费的发放月份是6月、7月、8月、9月,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发放标准是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二、关于高温津贴都有哪些内容1、高温津贴的制定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2、什么是高温津贴《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
    2024-02-03
    147人看过
  • 高温津贴是否可以直接发放给个人?
    企业高温补贴的发放:北京、浙江、江苏等地采用的是“按月发放”模式,规定在6月至8月间,用人单位必须每月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补贴。而上海、重庆、河南等地则多采用的是“按天发放”的模式。高温补贴是针对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发放目的是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
    2023-07-04
    394人看过
  • 夏日高温津贴每人都有吗?
    夏日高温津贴每人都有吗?高温补贴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由于气候差异,各省份的津贴发放时间不同,北方地区为6到8月,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2018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在津贴标准方面,各省份区别也较大。近期一些省份对高温津贴作出了上调。本月,江苏将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涨至300元,每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在天津,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挂钩。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通知,2018年该市职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为168元每月,较上一年上调了10元,高温津贴标准为31元每天,比上一年上调了2元。河北则在去年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依照规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由1
    2023-06-17
    128人看过
  • 夏天的高温津贴是不是强制的?
    高温补贴是强制性的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所以,高温补贴应算作工资属于强制性发放,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给予。需要注意的是,高温补贴跟劳动者当时工作环境有关。比如室外40℃,室内因为开空调只有28℃,这种情况下不发高温补贴。由于在法律制度上对高温补贴没有硬性规定,劳动部门在执行上无法可依,即使企业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发放高温补贴,也只能对企业进行政策解释和导引,既不能责令其停工整改,也不能进行任何经济处罚,对于劳动者,只能建议其申请劳动仲裁。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均规定,工资分配由企业自主,实行工资协商制度。高温补贴发放属于企业的工资分配范畴,无法直接干预,在高温补贴发放没有正式立法之前,劳动部门很难破解这个难题。因此,每年
    2024-02-07
    60人看过
  • 2021年上海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1、不发高温费员工可举报或申请仲裁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3、上夜班不是拒发高温费的理由高温费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4、扣减缺勤职工高温费应按制度执行对于请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职工的高温费,原则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日高温费标准=月高温费标准200元/21.75天=9.2元方法一:当月高温费=日高温费标准x当月
    2023-07-05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高温津贴在哪个单位发放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2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
    • 将提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记者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福建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部门将提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劳动部门要求,企业在5月至9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根据规定,具体发放标准由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5至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至10元。企业的高温津贴可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职
    • 高温津贴发放月份是哪几个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 发放高温津贴的对象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6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补贴存争议,则可
    • 天津市高温津贴什么情况发放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1、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37号)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含35℃的天气)。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