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4:10:22 297 人看过

1、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若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配偶。配偶是以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条件的,只要男女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为夫妇,他们相互之间都有遗产的继承权。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他们对父母的遗产都有继承。其中,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被他人收养以后与生父母的权利关系即告消灭,养子女与生父母相互间不享有继承权。至于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则根据继父母和继子女相互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而定。继子女和继父母相互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当一方死亡时,可互为继承人。反之则不能成为继承人。继承人在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一、遗产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证对房屋过户有哪些限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允许户口为同村或同集体的人买,不能够上市交易,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中规定:“农民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从而在立法意义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权人。因此,此类房屋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集体土地证私人房产可以过户吗1、一般来说,只要买房人符合相关的过户条件的话,那么集体土地证的房子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集体土地证的房子一般是不可以上市进行交易的,一般只可以和同一个集体组织的成员或者是户口属于农村的买房人进行转让交易。2、若想要把集体土地证的房子过
    2023-07-02
    476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程序有什么不同?
    1、征收的目的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是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而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除公共利益需要外,还可能是集体利益需要,或经济发展重新规划布局而征地拆迁等。2、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各省级人民政府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细则》、各市级人民政府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各市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3、拆迁对象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针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人是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城市居民;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是针对农村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人是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乡、村、村民小组等集体经济或村民。4、补偿内容不同
    2023-04-10
    351人看过
  • 国有土地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有什么区别
    (一)、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二)、用途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
    2023-03-29
    236人看过
  • 集体户可以继承土地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但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2023-04-21
    368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需要哪些批文
    根据住建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三条只规定,征收方应当提供,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二)房屋征收决定;(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五)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六)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七)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上述第(一)项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第(二)至(四)项事项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第(五)至(七)项事项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一、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程序1、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征收土地方案,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2、市、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后,将批准书有关内容,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3、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4、市、县级政府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农业等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
    2023-02-23
    38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没有房产证如何继承
    一、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没有房产证如何继承农村的房产是有房产证的,如果一时没有,那就需要补办。只有拥有了房产证,才能进行房产流转的一系列活动,才能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以农村的朋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一定要积极的去办理下来,对于以后是很有好处的,也能减少很多麻烦。同城市房屋一样,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一)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二)
    2023-06-08
    45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都是小产权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0
      不是的,并不是所有建造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都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简单地讲,就是指建造在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是指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未办理(也不可能办理)用地手续,公开对外销售的房屋。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除了小产权房之外,还有农民自己的住宅以及某些安置房,农民自己的住宅以及政府部门建设的安置房,都是符合土地规划,有合法的用地手续的,属于合法建筑,而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 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的房屋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补偿条例出台
    • 国有土地征收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房屋继承房产合法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法院与相关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应当告知权利人到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公开拍卖,债权人享有优先权,这时土地使用权方可与房产一起变更。
    • 集体土地上房屋多少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没有年限限制。一,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