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如何理解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指依法履行赔偿义务、接受赔偿请求、交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程序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不同情况有所不同:(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二、涉外行政诉讼的同等原则指的是什么
同等原则涉外行政诉讼的同等原则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与我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采取同等原则,一方面是国际事务处理的需要。按照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处理国际事务时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国民待遇原则,即给予在本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及外国组织以本国国民依法享受的各种待遇。因此,同等原则是国际法上的平等互惠原则在诉讼上的体现。另一方面,它符合《宪法》的规定和我国对外开放的国策。我国《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护外国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就是表现之一。此外,由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国策,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和无国籍人来到我国,给予他们在诉讼上的同等权利,使他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一定的救济途径,有利于促进他们来华投资经商。从另一个角度说,也有利于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更广泛的监督,保证行政机关管理活动正常进行。同等原则包括两层含义:1.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依照本法的规定,在起诉、应诉、申请回避、进行辩论、提起上诉等方面,与我国公民、组织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不因国籍不同而受限制。2.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的规定与本法规定不同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依当事人所属国法律认为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而本法规定当事人有诉讼行为能力时,应认定为有诉讼行为能力。
三、法人算不算雇员
法人不能算是雇员。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代表企业行使民事权利,并且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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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必须出庭应诉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哪些人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1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出庭。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到两名诉讼代理人。上述“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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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行政诉讼中进行举证。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5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级机关或者法定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行政相对人)和被申请人(行政行为机关)确定行政复议的原则:1、综合审查原则:合法性和合理性;2、不适用调解原则:(行政复议后不能调解,终止判决);3、不停止执行原则:(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无法忍受拖延。4、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什么行政主体举证是基于此,而不是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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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注意到,在“行诉法”新司法解释中提到,为了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行政纠纷获得实质化解,《行诉解释》在“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明确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的说明义务”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介绍,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