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复议机关。
一、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二、如何确定行政赔偿被告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决定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三、行政复议可以撤销吗
四、行政复议是否能撤销分不同情况:
1、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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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有: (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作出的具体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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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改变复议机关为被被告可以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3行政复议改变复议机关为被被告在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条做了说明,该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消、部分撤消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的。该解释对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含义的说明,对于判定行政诉讼中的管辖和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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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是由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31(一)性质不同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 (二)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对某县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向该县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即市(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