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效力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3 00:43:52 296 人看过

非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的效力应认定为无效。票据贴现是指为了获得资金而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非金融机构不得非法办理票据贴现业务。非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效力如何认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n(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n(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n(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n(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n(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n(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n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与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行为如何认定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一)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票据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的信誉。(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三)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四)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明是故意的,但对于发生损失后果是过失的。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一)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票据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的信誉。(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三)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
    2023-06-12
    474人看过
  • 票据的种类有哪些?票据贴现如何计算?
    在实践中,票据是常用来支付大额款项的,那么票据的种类有哪些?票据贴现如何计算?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票据的种类有哪些?主要的票据有:汇票(BILLOFEXCHANGE)、本票(PROMISSORYNOTES)、支票(CHEQUE)、旅行支票(TRAVELERSCHEQUE)。1、本票定义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必要项目拿到一张本票后,这张本票是否生效,根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这张本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1)标明其为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承诺;(3)出票人签字;(4)出票日期和地点;(5)付款地点;(6)付款期限,如果没有写清的,可以看作见票即付;(7)金额;(8)收款人或其指定人。2、旅行支票定义旅行支票是一些大银行大旅行社开出,供旅行者使用的一种支票,支票的
    2023-06-06
    441人看过
  • 票据贴现融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票据贴现融资流程是怎么样的持票人持未到期的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贴现凭证,在第一联上按照规定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银行信贷部门按照信贷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由有关人员签章后送交会计部门。贴现银行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必须持已办理贴现但尚未到期的、要式完整的商业承兑汇票或者银行承兑汇票,填制再贴现凭证,并在汇票上背书,一并送交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再贴现。会计部门接到作成转让背书的汇票和贴现凭证,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无误,贴现凭证的填写与汇票核对相符后,按照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计算的规定和规定的贴现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二、票据贴现和发放贷款的区别是什么票据贴现和发放贷款,都是银行的资产业务,都是为客户融通资金,但二者之间却有许多差别。1、资金流动性
    2023-06-06
    282人看过
  • 票据贴现融资有哪些种类?其各自的特点如何?
    一、票据贴现融资有哪些种类票据贴现融资的种类包括: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3.协议付息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办理贴现,由买卖双方按照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银行支付贴现利息后银行为卖方提供的票据融资业务。二、票据贴现融资的特点票据贴现融资的特点为: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以承兑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
    2023-06-06
    266人看过
  • 票据效力怎么认定
    票据效力的认定是:1、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的盖章无效;2、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的同时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3、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八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第十二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该怎么认定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
    2023-07-25
    148人看过
  • 票据贴现的操作程序是如何
    一、票据贴现的申办条件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并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完整。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时还应提供能够证
    2023-05-31
    245人看过
  •  非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欺诈行为的差异
    这段内容讲述了不同犯罪客体之间的攻击目标有所差异。某些犯罪行为针对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而另一些犯罪行为则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这些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因此,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因犯罪客体而异。不同犯罪客体:这些犯罪行为的攻击目标有所差异。例如,某些犯罪行为针对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该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犯 罪 客 体 不 同 : 非 吸 与 合 同 诈 骗犯罪客体不同:非吸与合同诈骗犯
    2023-09-09
    445人看过
  • 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规定
    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此类借款最常见的是一般企业之间的借款、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借款以及名为补偿贸易实为借贷的借款。根据《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是不能作为贷款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以上几种性质的借款合同也有批复,均按无效合同处理。
    2023-05-01
    198人看过
  • 票据如何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票据行为效力的有效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在票据行为中,在票据上签章的自然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否则该签章不具有任何效力,签章者并不因此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其他票据当事人也不得据此签章向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主张任何票据债权。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无缺陷。鉴于票据行为的特殊性,应该更注重的是票据行为的外在表示形式,即形式上的合法性。但是,我国《票据法》第12条第一款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所指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必须合法,即票据行为的进行程序、记载的内容等合法,至于票据的基础关系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则与此无关。如:当事人发出票据是基于买卖关系,如果该买卖关系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则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有效性。4、票据行
    2023-06-14
    329人看过
  • 票据贴现有何流程?
    当事人进行票据贴现的办理流程包括有: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并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持未到期的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贴现凭证,并在汇票上背书,一并送交至银行办理贴现手续。一、贴现率是什么意思呀贴现率,是指将未来支付改变为现值所使用的利率,或指持票人以没有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要求兑现,银行将利息先行扣除所使用的利率。这种贴现率也指再贴现率,即各成员银行将已贴现过的票据作担保,作为向中央银行借款时所支付的利息。换言之,当商业银行需要调节流动性的时候,要向央行付出的成本。理论上讲,央行通过调整这种利率,可以影响商业银行向央行贷款的积极性,从而达到调控整个货币体系利率和资金供应状况的目的,是央行调控市场利率的重要工具之一。二、企业借款形式有哪些?目前企业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
    2023-03-19
    293人看过
  • 如何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一、银行受理贴现业务首先,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业务申请;然后,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第三,银行清算岗位查询票据的真实性,核查无误后通知贴现企业,持贴现所需的资料和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前来办理业务。二、资金申报银行客户经理测算业务资金需求,并提前向资金营运部门申报预约资金。票据审核岗位对贴现票据进行票面审查。审查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票据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瑕疵票据是否出具说明。票据审查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三、票据交易文件审查风险审核岗位对票据交易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并对企业贷款卡进行查询。查询完毕后,
    2023-04-29
    258人看过
  • 大力发展票据贴现业务
    工行江西萍乡分行通过加快资产业务创新营销步伐,大力发展票据贴现业务,提高经营效益。该行充分利用票据业务风险小、流动性好、资金配置价格低等优势,主动转换工作思路,创新营销手段,大力发展票据贴现业务,票据贴现实现了超常规发展。去年,该行累计办理票据贴现36.8亿元,较同期多贴10亿元,再创票据营销新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营销素质。认真学习票据业务知识,加强票据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上岗考核,提高从业人员营销素质。该行派出多人参加上级行组织的票据从业资格上岗考试,不断提高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二是满足客户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重点提高为优质客户服务能力,时刻保持与贴现大户的联系,随时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全天候金融服务,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建立贴现绿色通道,去年新增票据贴现客户46户,票据贴现额新增5.8亿元。三是上下联动营销,做大营销总量。该行了解新的业务
    2023-04-23
    457人看过
  • 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何在货币市场定位
    人民银行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货币市场的现状,参与货币市场的意义以及怎样参与货币市场。主题词:非银行金融机构货币市场定位本文作者简介:姓名:罗*渝性别:男年龄:31岁工作单位: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职务:债券业务部总经理货币市场是经营一年及以下短期资金借贷业务的市场,通常又称为短期资金融通市场。按照使用工具的不同,货币市场可分为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和CD存款单市场等。货币市场是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重要场所,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基础,对于宏观经济健康发展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具有独立的监管体系和运作方式,参与货币市场相对较早,表现也比较活跃。人民银行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
    2023-05-03
    416人看过
  •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首获承认
    核心提示:《贷款通则》目前正在修订之中,修订稿首次肯定了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法律地位,有望使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阳光化、合法化。专业人士认为,即使该修订稿通过,也要对包括民间借贷公司以及借款公司在内的相关机构进行全方位监管,力图完善金融结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2010年年初,有报道称-广厦的大股东--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问题,被冻结价值约15亿元的1.6亿股限售流通股,加上春节前后银行紧缩贷款,对民间贷款的需求越来越多导致民间借贷利率大幅提升。对民间借贷的监管问题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与此同时,据报道,《贷款通则》修订稿已送交国务院法制办,进入更广范围内的修订稿征求意见阶段。这一征求意见稿首次将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纳入进来,并规定地方政府重新确定监管部门对非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修订稿中所指的非金融机构类贷款人,是依法向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申请设立,在
    2023-05-03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认定票据效力应该如何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3
      票据效力怎么认定: 1.对收款人的效力。收款人取得出票人发出的汇票后,即取得票据权利,一方面就票据金额享有付款请求权;另一方面,在该请求权不能满足时,即享有追索权。 2.对付款人的效力。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只有付款之权限。但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使其具有承兑人的地位.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 3.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一旦该行为成立,就必须保
    • 票据贴现有哪些种类, 票据贴现有哪些种类, 票据贴现有什么效力特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
      票据贴现的种类和特点如下: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
    • 如何认定非金融机构转让债权纠纷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07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报刊公告”适用主体具有特定性,只能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银行机构。一些人误把在报刊登的“债权转让通知”理解为“公告送达”,其实只有“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时“报刊公告”方可适用。胡律师说,在本案中无论是任丘市立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商贸还是大沃公司既不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不是银行机构,在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通知,不能认定为债
    • 2024票据贴现融资流程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8-25
      有票据贴现融资需求的企业,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以平安银行票据贴现流程为例):首先,企业与买方签订商贸合同,接收下游企业背书的商业汇票;其次,企业向银行咨询贴现利率,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贴现合同,由企业贴现背书后将票据实物交付给银行;最后,银行审核真实贸易背景和票据真实性后,将扣除贴息后的资金划入企业账户票据融资业务操作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票据融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相关的资料
    • 金融机构关于高利贷的认定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03
      高利贷的法律认定标准通常以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利率超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准。对于被认定为高利贷范畴内的部分款项,债务人有权选择拒绝履行债务责任,而放款方因此提起的还款诉求将不再受到法律体系保护。 对于本金和合理的利息部分,借款人仍需承担相关偿还义务。对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合法诉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出了LPR四倍,则不应视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