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02:40:24 230 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有权利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当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他们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根据《公司法》,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有权利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什 么 是 法 人 股 东 的 优 先 购 买 权 ?

法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法人的股东享有优先于其他股东进行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保护法人的利益,避免股权转让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具体来说,在股权转让时,如果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则需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同意该转让的股东应购买其主张的份额。而如果公司其他股东未能过半数同意,则该转让行为有效。

另外,在股权转让价格方面,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价格有约定,则从其规定;如无约定,则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转让。同时,《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价格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总之,法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我国《公司法》所保护的一项重要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正常经营,促进股权交易的公平与合法进行。

本文介绍了《公司法》中有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有权利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在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需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同意该转让的股东应购买其主张的份额。如果公司其他股东未能过半数同意,则该转让行为有效。此外,在股权转让价格方面,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价格有约定,则从其规定;如无约定,则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转让。最后,《公司法》规定,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支持。法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我国《公司法》所保护的一项重要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正常经营,促进股权交易的公平与合法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股东优先购买权法院强制执行
    当股东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法院可以强制转让股权来偿债。此时公司其他股东仍然享有优先购买权。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规定是什么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规定有如下: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没有约定,就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表示同意转让的方式也有:①明确表示同意。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股东享有优先购买
    2023-06-22
    363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何以体现?
    股东优先购买权
    问: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国有产权交易,原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答:原股东可以不进场递交受让申请,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草签合同后,征询原股东意见;挂牌期间产生2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先竞价,最终产生的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草签合同后,征询原股东意见。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竞价转让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转让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就《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向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应在二十天内做出书面回应。
    2023-06-09
    143人看过
  • 股份优先购买权
    某广告有限公司、刘某等系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2004年6月份,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刘某将其80%的股权转让给李某,某广告有限公司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同年7月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李某受让股权,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而同年9月份,某广告有限公司发现刘某等人伪造股东会决议,自己并未同意刘某将其80%的股权转让给李某。故诉请法院判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问:该项诉请能得到支持吗?我国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2023-08-17
    465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中的法律风险
    (1)优先购买权取得中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经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此外,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强制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也享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也应保障这种权利的行使。在优先购买权的取得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第一、同等条件不具备的法律风险。优先权的取得必须是在同等条件下。同等条件下的含义包括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等,不能做狭隘的理解。如果其他股东的转让条件低于第三人,就无法主张优先购买权。第二、优先购买权丧失中的法律风险。优先购买权的丧失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对不同取得方式的优先购买权规定了不同的放弃条件和方式。(1)明示放弃中的法律风险。在普通外部转让中,放弃优先购买权需要明确表示,否则就有权继续主张优先购买权。(2)默示放弃中的法律风险。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转让股权时,如果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二十日内不行使的,视为放弃。(
    2023-06-05
    250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解析和说明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法定权利。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是同等条件,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条件。如果股东以货币的形式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很容易理解相同的条件,即相同的价格、相同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但是,如果转让股东和股东以外的受让人同意以其他财产的形式转让股权,法律没有规定同等条件下是否必须有相同数量的财产,而是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实践中,在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执行时,有的法院要求其他股东在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之前就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不放弃就要参加股权拍卖程序,与其他竞买人公平竞价;有的法院直接要求其他股东以法院的评估价行使优先购买权,不行使的视为放弃。笔者认为,这些做法与立法本意相去甚远,不能有效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
    2023-07-04
    108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纠纷与司法救济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请求其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请求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应当少于三十日。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可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负有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对象、价格等主要条件的义务,既可以在股东会上集中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又可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为至少三十日,逾期不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在股东转让其出资时,学术界以及司法实践中对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并无异议。但是对这种优先购买权是否包括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颇具争议。如以下案例所示:【案例2】某有限责任公司有
    2023-06-05
    159人看过
  •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含义是哪些内容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指的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4-05-02
    173人看过
  • 2024法律如何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
    一、法律如何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1、法律对以下购买权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是哪些1、明确转让股权事项的通知方式及内容要求对通知的方式,明确了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如果未来对通知与否发生争议,以“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的股东,要对已经通知进行证明。2、对通知的内容,其他股东有权主张收到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的相关
    2024-04-08
    311人看过
  • 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股权的流通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法赋予了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会没有通知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没有向未接到通知的股东公开股权转让的合同内容,未接到通知的股东不了解转让股权的条件,致使其未表明对股权转让的态度,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情形损害并剥夺了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为准。股东会决议的无效情形有几种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作出关于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因为股东会干涉了股东依真实意思对表决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侵害了股东的股东权益,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股东会会议中涉及的部分股东签名均被他人冒用,且未得到股东的追认,
    2023-08-17
    52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你了解多少
    股东优先购买权
    一、现行法律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1、我国《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如何判断
    2023-03-19
    298人看过
  •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谁可以优先
    当涉及到股权向外部转让时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这一问题,例如在股权遭受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形下,其他股东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体现出了更为明显的资合性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14
    295人看过
  • 优先购买股权的风险
    1、优先购买权取得中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经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此外,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强制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也享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也应保障这种权利的行使。2、优先购买权行使程序中的法律风险如果两个以上股东均主张优先购买权,按照法律规定,需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行使。这样可以达到充分保证股东权利的作用。3、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法律允许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对优先购买权的相关问题予以限制,包括转让的对象、股权比例、转让价格的,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一、保险公司股权转让管理办法是什么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2023-04-05
    401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对抗股权转让?
    股东优先购买权并不能对抗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①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一、什么是有限
    2023-06-28
    109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与不同意对外转让出资股东应当购买出资的义务履行期限是重合的。如果把从得知购共条件后到转让出资股东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期间单纯地视为拒绝履行购买出资义务期间;将导致其他股东因是否同意对外转让出资的态度不同,而使各自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不一致。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股权的流通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法赋予了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会没有通知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没有向未接到通知的股东公开股权转让的合同内容,未接到通知的股东不了解转让股权的条件,致使其未表明对股权转让的态度,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情形损害并剥夺了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为准。《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
    2023-07-24
    20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属于股东的权利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1
      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股东的权利。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
    • 股东的权利包括股东优先购买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股东的权利。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
    • 公司法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9
      公司法中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对于经股东同意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股权,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行使先优购买权的,由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购买。
    • 子公司的股东是否可以优先购买母公司的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子公司的股东应该优先于持有子公司控股权的母公司的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如果母公司是由于经营不善、财产状况不佳而进入清算程序,对用于清偿债务的现金需求较为强烈的,母公司的股东可以考虑放弃权利,转让将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
    • 优先人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优先权等级哪个高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买卖优先认股权的价格,由股票市场上该种股票的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和认购一股新股所需的优先认股权数三个因素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