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离婚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3:50:28 89 人看过

1、最好在律师陪同下进行调解。

个别当事人认为调解自己去可以去,无需麻烦律师。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当事人不了解法官的思维方式及调解的套路,自身又没有经验。所以经常出现以上几种错误。如果有专业婚姻律师事先指导,将可避免这些情况出现。

2、最好调解前做好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对财产方面的估价做好市场问询工作。目前离婚案件中争议的财产焦点往往在于房产价值。按照法院的处理程序,先竞价,竞价不成再申请评估,评估不成就直接变卖。当事人如果要争取房子的权利,一定要对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值做一个调查,多问问房产中介,甚至可以挂牌问价,看看这个房子在什么价位能够被市场接受。这就有助于自己准确的进行判断。

3、注意自己的着装言行,一定要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

魔鬼和天使都在细节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着装言行举止。如果自己的观点是是生活窘困,无力支付过多抚养费,就不要身穿名牌甚至穿金戴银炫富;如果对方很强势的提出主张,自己就应当考虑是否要在法官面前显得比较弱势,争取以情理打动法官同情心。记住,大多数法官还是同情弱者的。

一、离婚调解的意义有哪些

1、有利于提高和好率

诉讼到法院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并不一定是感情确已破裂。有的原来双方感情基础较好,有和好可能;有的会考虑子女、父母以及亲人的因素而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有的起诉离婚,只是希望教育一下对方,让对方改正错误;有的甚至只是因为赌气而诉至法院的。

2、有利于避免矛盾激化,顺利达成离婚协议

因为双方当事人离婚远不止涉及双方的婚姻关系,更涉及到子女、财产以及债权债务问题。正确运用调解技法,可以更好地引导双方当事人冷静地面对这些问题,提出妥善解决办法,达成离婚协议,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而使双方失去协商的基础。

3、有利于把子女身心创伤降到最低

父母的离婚,无疑会给子女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和精神上的痛苦。这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打击,对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的不利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对履行应尽的义务(特别是未获抚养权一方)大打折扣,如不支付抚养费。有的案件经判决后获抚养权一方甚至会要求子女与另一方继绝父(母)子关系,并拒绝对方探望,这些因素必将严重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4、有利于案件的执行

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关系与其他案件不同,双方并非仇家,而仅是因为感情破裂才导致离婚。他们一般在婚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有一定的共同生活累积,离婚后尚有子女作为纽带以及双方亲人、社会的关注。因此,一旦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自动履行,并保证相安无事。而判决离婚的案件,不管是财产、债权、债务或者是对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因为非其自愿,并且如前所述,判决不可能绝对客观公正,那么,义务当事人就可能不履行或不主动履行判决内容,从而引起执行程序。这种执行程序的启动,社会效果显然是不理想的。

二、离婚调解和好能再起诉吗

民诉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司法实践中,新情况一般是指被告实施了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且造成或足以造成原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就夫妻双方而言,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比如,夫妻关系恶化。或者,发现对方有重婚等行为,都应该属于新情况、新理由。

因此,离婚调解和好后,一方不思悔改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属于新情况和新理由。司法实践中,如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的,可以认为是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再次向法院请求离婚的,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但是,仅以一般的理由如轻微赌博、双方因感情不和吵架等情形再次起诉的,6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调解相关文章
  • 商事调解的技巧及其注意事项
    在我国现行的商事法律体系下,商事争端的处理机制主要有三种:一是调解,二是仲裁,三是诉讼。上述三种处理机制中,调解是其中方式最友好的、成本最低廉的、程序最灵活的纠纷解决机制。调解是由中立的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民事权利义务或诉讼权利义务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在我国,调解大体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和商事调解。近年来,被西方国家称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因其特有的独立公正、程序灵活、经济快捷、方式友好等特点在世界各国的商事争议解决实践中迅猛发展,并日益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并已经成为解决商事争端的重要手段。惠州商事调解中心适时地挂牌运作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标志着我市民商事纠纷大调解机制建立。它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在最大范围内有效化解经济纠纷。结合本人多年从事调解工作的经
    2023-06-06
    410人看过
  • 被告在处理法院调解诉讼费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庭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且需要法院出具调解裁定书的,诉讼费用减半,已经交纳的,法院会依法退还。在法院立案前就已经调解结案,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要看情况的,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费是由原告承担的,因是被告行为造成原告损失,所以原告认为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可以写在起诉书里,最后由谁承担要看法院判决结果。如果是特殊情况的话: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行政诉讼法》第74条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
    2023-08-04
    56人看过
  • 离婚调解是否需要法院同意?
    离婚如果申请调证法院不一定会同意,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二种方法。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银行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另外,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离婚法院会调解几次法律对调解离婚的次数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如果不同意法院调解的,法院一般不会再进行调解,而是进入诉讼程序。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2023-07-06
    425人看过
  • 法院法院如何调解离婚
    法院离婚调解的方法:1、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或人民法院主动适用调解;2、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调解;3、调解结束,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一致或者不一致的意见。一、怎样可以快速离婚快速离婚的方式是调解离婚。离婚调解,当事人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夫妻双方如果一开始还能协商,可以一起去法院申请诉前调解,告诉法院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经协商一致,安排调解员做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会注明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处理约定,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二、车祸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如何赔偿车祸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赔偿方法如下:1、当事人自行协商赔偿;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
    2023-04-03
    418人看过
  • 离婚案件调解注意点
    离婚案件调解注意事项有: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因为离婚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成功处理离婚案件尤为重要;2、调解方法应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有些案件可能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方法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3、抓住调解时机,树立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的理念,查明矛盾事实后调解,查明财产等其他情况后调解,因案而异,因人而异;4、在调解过程中,尽量避免影响孩子的学习或身心健康,以孩子的利益为最高原则,选择孩子最可接受或最有利的处理方式,消除或减少离婚对孩子的伤害。5、防止法官违反离婚案件当事人自愿原则的现象,如按压代调、拖代调、判代调等,不能使调解成为一件非常随意的事情,失去应有的公正性。离婚案件调解的三种结果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时一般都是按照合理的事实进行劝说,在劝说过程中,法官以及亲人都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劝说挽回一方想要离婚的想法,但是也难免不会出现我们不希望出现的结果,请
    2023-07-07
    234人看过
  • 调解个人合伙纠纷注意事项
    正确处理个人合伙纠纷须遵循五项原则,即依法经营的原则;共同遵守协议的原则;对合伙财产统一管理使用的原则;合伙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的原则。1、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和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2、合伙人对于个人合伙所欠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3、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4、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啬合伙人,应当订立入伙合同。5、合伙人要求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6、
    2023-06-14
    224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具体程序主要有以下三步: 1、调解动员。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 更多>

    #离婚调解
    相关咨询
    • 起诉离婚时庭前调解,抚养费法院调解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
    • 法院调解注意事项规定是什么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8
      《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调解注意事项,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
    • 法院调解书债权转让有那些注意事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2
      法律规定法院调解书债权转让有下面几个方面 调解书确定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其理由为: 首先,就调解书的制作过程而言,先是由当事人达成协议,然后再由法院制作调解书,通过调解书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由此可见,调解书本质上不过是对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的一种确认。既然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协议中确定的债权都可以转让,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协议中确定的债权理应也可以转让。 其次,该调解书确定的纯属一
    • 法院调解离婚案时当事人应当注意哪些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离婚案调解是为了让原被告做出让步,对财产、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应注意的是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一方的要求另一方同意,也不至于去法院了。
    • 离婚诉讼过程中调解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9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