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演变2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8:01:38 173 人看过

1、从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来看,是呈现出一种逐渐扩大的趋势,受益人从企业逐渐地扩展到了农业、自雇者等。

2、认定工伤的标准在逐渐扩大。工伤保险所包括的事故范围在扩大,这一点从职业病的认定上就可以看出这种趋势来。

3、就整个制度的设计来看,突出地体现出了对于受害人迅速恢复的追求,特别是在工伤发生的初期,要对受害人提供及时的和较为充分的补偿。

4、就整个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来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注重对受害人,特别是因工伤致残者,同时提供补偿和康复服务。五、工伤保险与侵权行为的关系在现实的社会中,一个人如果遭受人身伤害,他得到补偿的来源是复合性、多样性的,有直接来自侵权责任的,也有取至潜在的侵害集团的(责任保险),有来自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能是工伤保险、疾病保险或者还有生活扶助),另外还有来自私人保险制度的。当然受害人也可能自己负担填补一部分损失。这样多种救济制度并存而产生的问题是制度之间可能会产生重叠或者漏洞,受害人得到的救济程度也可能不平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工伤保险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从工伤索赔到工伤保险的发展过程即在因工作而造成的人身侵害处理中由追究侵权责任占主导到社会保障占主导的过程。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对特定情况下的人身伤害的补偿,与侵权行为制度的发展演变有密切关系。在现代社会中,总的趋势是规则原则的客观化。对加害人的责任追究已经退居相对次要的地位。社会保险对侵权责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侵权责任是建立在矫正的正义观基础上的个人责任和损失的转移,尽管责任保险将社会化的因素引入责任保险内部,但无法解决分配的正义观和矫正的正义观的冲突,现代社会的事故已经不再是独立的只包括加害人和受害人的事件,涉及广泛的环境和社会因素。工伤事故具有严重性、不可避免性和非个人性的特征,所以单纯追究个人的责任是不合理的。既然事故是社会性的问题,就需要根据社会公正原则,让全体社会成员分担损失,保证事故的受害人获得赔偿。现代国家的社会职能加强,已经承担起保障社会成员免受意外损失的义务。福利国家和出现隐含着这样一种推定,源于现在正常消耗的许多社会和经济风险应该尽可能广泛地分散,不允许由不幸者承担。社会保障已突破了侵权责任的调整范围,在更广的范围内给受害人以补偿。社会保障着眼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害,不考虑损害的原因和侵权责任。追究侵权责任大多要经过诉讼。诉讼的负担重、费用高、补偿额不确定,缺少对采取安全措施的激励等。这些都大大影响了补偿的效率,对劳动关系是一种破坏。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因为工会、雇主协会和保险公司的介入而使情况更加复杂化。这样可能由劳资双方直接谈判得到补偿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而且每一方中都动用了专业人员,如律师。就整个社会来看,补救成本是非常高的。工伤保险的优点在于,它保证了事故的受害人能够迅速得到赔偿,而且在赔偿中不涉及对立的双方当事人,运行成本低,节省了大量的费用。所以体现理性的保险制度在很大的程度上取代了侵权索赔的作法。但是工伤保险的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与追究侵权责任相比,其赔偿水平低,所以一些国家,如日本允许在得到工伤救济之后,再通过诉讼追究雇主的侵权责任以弥补不足部分的补偿。另外保险本身的运作费用比较高,而且和社会保障的其他问题一样,资金问题也困扰着工伤保险。为解决这些问题,有人提出了综合性的人身救济补偿系统,在解决包括工伤在内的所有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时,将社会保障和损害赔偿合二为一。这种新的制度可以是一种基本上以基金为救济形式,以社会性集团责任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雇主缴纳的保险费是资金的来源之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安置倍数的历史演变和发展
    土地补偿倍数和安置补偿倍数是指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是按被征土地前三年产值的4-6倍计算。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征地补偿安置倍数标准是怎样的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
    2023-07-05
    490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是什么?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事由等重要内容。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的准则。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依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
    2023-07-06
    429人看过
  •  首长负责制的历史演变与未来发展趋势
    该段内容描述了我国中央国家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的机构,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些机构设立、撤销或合并需经过特定的程序,由相应的机构决定。在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实行首长负责制的机构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哪些国家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实行首长负责制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些国家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各自的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实行首长负责制,体现了领导责任的具体化,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高效运转,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体现了我国政府的透明度和负责任的态度,有利于加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总结:实行首长负责制是保证国家机关高效运转、维护社会
    2023-08-26
    242人看过
  •  现行宪法的历史演变:宪法保障与发展的持续探索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历史。从1988年至2018年,宪法共修改五次,包括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的修正案。这些修正案对宪法的一些内容进行了修正和补充,以适应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国家发展的需要。其中,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是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修正,对宪法的一些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宪法颁布后共修改了五次。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继续施行。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开始施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继续施行。201
    2023-08-27
    176人看过
  •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规定及其历史演变
    我国的刑法规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条件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2、要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不满足以上的年龄限定和认知限定,则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公民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自觉遵纪守法,违法犯罪则会被得到惩处。如何认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1、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应负担的刑事责任,指的就是完全的刑事责任。2、必须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这里的“完全”指的是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且智力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6-30
    450人看过
  • 保险公估在我国的发展历史
    中国的民族保险公估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1927年中国成立了第一家民族保险公估行—上海益中拍卖公估行。到40年代中期,民族保险公估行达到10家左右,加之8家外商保险公估行,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保险公估市场,在保险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解放后,中国保险业走过了一段曲折而痛苦的“探索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保险市场的重新建立,保险公估人才重新返回历史舞台。出现了数家名称各异,但业务都本上都与保险公估有关的组织。但由于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和规则,因此这些组织是在不规范的环境下发展,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有鉴于此,以及中国加入WTO日子的迫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对保险公估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我们广东方中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即是该《规定》出台后,由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保险公估机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广东方中是名副其实的“全国第一家”。
    2023-04-23
    500人看过
  • 房产继承中名字规定的历史演变及其影响。
    房产继承名字规定有:婚后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死亡一方的遗产范围。死亡一方立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未立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的将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支付。一、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原则上一方的遗嘱只能处理自己一半的财产;二、不立遗嘱的,涉及男方遗产的,依法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房产继承纠纷处理有哪些方式房产遗产继承纠纷有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处理方式。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产遗产继承纠纷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2023-07-03
    469人看过
  • 党的纪律的历史演变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1、政治纪律,指各个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2、组织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3、廉洁纪律,指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党员廉洁从政行为的准则,是党员的行为规范;4、群众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5、工作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6、生活纪律,指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政准则和行为规范。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缓刑和开除党籍。开除党籍的情况: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规定的主刑、含缓刑的;2、单独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
    2023-07-05
    453人看过
  • 会计发展的历史
    会计记录
    1、古人说:“以铜为镜,可直衣裳;以古为镜,可见兴衰;以人为镜,可见得失。”如果我们不从历史中吸取教训,我们将被迫重蹈覆辙,”美国未来学家温托夫勒说,因此,研究会计发展的历史不仅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当前的会计,而且有助于我们预测会计的未来发展。本文旨在分析社会形态变迁与会计发展演变的关系。本文从历史入手,运用历史系统分析的方法,阐述了会计思想在农业阶段、工业阶段和知识经济阶段的演变过程,阐述了会计是如何适应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特点而产生和发展的,从而总结未来会计面临的挑战。(1)人类文化的发展是原始会计计量和记录方法产生的直接原因。首先,在渔猎社会,人类对自然知识的理解提高了人类的生存能力。此外,原始人的生存还有赖于自然界的动植物。收藏者需要熟悉植物的特性和用途,而猎人则需要了解周围的鸟类和动物,了解它们的习性和形态。其次,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大大提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水平。旧石器时代早期,随着
    2023-05-02
    150人看过
  • 血亲结婚的历史演变
    拟制血亲关系可以结婚的条件: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不许任何一方对别人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3、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拟制直系血亲主要指养父母子女。它是由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养父母子女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近亲属结婚,极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
    2023-07-04
    265人看过
  • 生育津贴的历史演变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申请生育津贴流程:1、网上办理流程:(1)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3)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
    2023-07-02
    398人看过
  •  我国宪法的历史演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文介绍了我国历史上共颁布了四次宪法,分别是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宪法。当前适用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它经历了多次修订,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我国历史上,共颁布了四次宪法。这四次宪法分别是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当前适用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它也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以及2018年的五次修订。宪法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修改的,它是时代发展的缩影,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证法。 我 国 宪 法 的 历 史 演 变我国宪法的历史演变可以追溯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制定的《共同纲领》。该《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规定了我国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以及民族政策等重要内容。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规
    2023-09-09
    438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历史演变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的份额限于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当祖父母和祖父母的孩子仍然存在时,孙子和孙子没有资格继承的遗产。但是,如果祖父母和祖父母的子女先于死亡,遗产可以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祖父母、祖父母的孙子和孙子继承。代位继承只有一个条件,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因此,子女死亡,即丧失民事权利能力,无权继承父母财产。但孩子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父母的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范围是什么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
    2023-07-07
    244人看过
  • 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历史回顾
    商业健康保险(以下简称健康保险)是商业保险经营的重要领域和新的增长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丰富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不断深入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商业健康保险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逐渐走上了专业化发展道路,增强了有效供给能力和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跃上了新的发展平台。本篇在分析和评价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历史、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深入探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展望未来发展思路,提出对策建议。一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历史回顾健康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中人身保险的一个项目,我国的健康保险是从1982年开始出现的,至今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我们可以将健康保险的发展分为健康保险的萌芽阶段、初步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专业化发展阶段四个阶段。(一)萌芽阶段(1994年以前)1982年国内恢复保险业务后,中国人民保险
    2022-04-12
    23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发展因素历程是什么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9
      《劳动保险条例》是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制定的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行政法规。自该条例规定并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以来,对于保障企业工伤职工权益、安定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诸多不足或较大的缺陷,诸如:工伤认定范围过窄且不规范,待遇标准偏低而不符合基本保障和补偿的要求,伤残等级鉴定缺乏统一标准和鉴定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有机结合等等。
    • 民国的历史发展必须是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从推进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上说,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也具有事物的偶然性,“只有砸烂旧世界,才能创立新世界”。从当时社会历史背景上说,必虽有新生的政治历量来取代腐败无能的政府,才能实现国家强盛,社会平等,人民富裕,民族复兴。民国政府腐无能,经济落后,社会贫富差距巨大,为富不仁,民不聊生,内忧外患……,在历史变革中人民选择了共产党,建立了人民的新中国,民国政府只能因失民(心)、失位、失政了。
    • 担保公司的发展历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8
      与担保行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如日本、美国相比,中国担保行业的放大倍数明显偏小,这也给担保机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面对日趋严峻的市场环境,担保机构为了增加盈利,纷纷拓展其他业务,向多元化发展。尽管从目前来看,贷款担保的桥梁地位依然无法在短期内被撼动,但如何能合理利用贷款担保为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还应参考担保业发达的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前瞻产业研究院
    • 土地流转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农村土地流转是土地承包制的一种衍生制度,它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转移交易。互换、转让、委托、租赁、入股、拍卖等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农村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四个原则为: (1)依法。即土地流转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2)自愿。即土地流转必须是农户的完全自愿行为,不允许存在任何组织机构或者其他个人的强迫行为; (3)时间有限性。一方面是说任何土地的流转必
    • 工伤保险制度在中国是怎样的发展过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2
      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中国在部分地区开始了工伤保险改革试点 1996年8月,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同年3月,国家技术监督局也颁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标GB/T16180-1996),标志着对多年沿用的工伤保险制度开始了全面改革。《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工伤认定、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工伤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