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与后期物业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9:11:27 195 人看过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由前期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分析可见,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工作,尤其是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特定内容是以后常规期物业管理的基础,对常规期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这是前期物业管理最明显的特点。前期物业管理的职责是在新建物业投入使用初期,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并提供服务,其介于早期介入与常规物业管理之间。因此,前期物业管理在时间上和管理上均是一个过渡阶段。

第一:“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叫前期物业;

第二:没有“后期物业”这个词,出了上面介绍的“前期物业管理”之外,就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进行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下面说说两者的区别:

(一)合同双方签订的主体不同:

前期物业管理的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但合同对全体业主同样有效;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双方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二)物业费的定价原则不同

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费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活动,物业费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自愿合同约定。

(三)内容不同

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包涵早期介入、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的承接查验、对建设单位和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活动,主要服务内容是对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和撤出,需要和业主委员会做好承接查验或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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