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3:10:07 153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查询、冻结和拨付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和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土地。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规定的行为。7、在延迟履行期间强制加倍支付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8、强制办理产权证照转让手续。此外,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四条: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的实际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所以强制执行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支付费用。

三、根据相关规定,就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无财产能强制搜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不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搜查的,确实无财产供执行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30.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31.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法院强制执行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
    2023-06-13
    469人看过
  • 被列入行政强制措施范围,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提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注明以下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催告期间,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的决定,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迹象。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内涵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如下:1.具有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具有强制性。3.具有限制性。它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4.具有预防性。5.具有临时性、应急性。6.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7.具有非制裁性。8.具有可诉性和法律性。《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2023-08-18
    258人看过
  • 行政案件扣押属于强制执行范围吗
    扣押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的是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而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一。一、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
    2023-04-03
    33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时效范围是多少
    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则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连续实施数个同一种类的违法行为;继续状态,是指一个违法行为在时间上的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
    2023-07-27
    303人看过
  •  诈骗财产强制执行的标准
    这段文字描述了人民法院如何通过法定程序和强制力来确保权利人得到应承担的民事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和支付令等。一旦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没有金额限制,且民事判决、裁定、民事调解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一方未在法院限制期限内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和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明确具体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应承担的义务,以确保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旦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为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没有金
    2023-10-02
    344人看过
  • 老赖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怎么执行
    关于被执行人子女名下财产是否能够执行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正当来源数额较大的财产可以执行。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如果无证据证明该存款来源,那么即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也应当视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总结一下需要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必须是未成年子女;二是该财产无正当来源;三是数额较大。父亲老赖子女上大学影响吗上大学没有影响。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记者会上已澄清,“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只是限制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等正常的上学都列为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
    2023-07-22
    74人看过
  • 离婚抚养费强制执行的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后抚养费强制执行的规定是,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另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一、前夫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子女抚养费交给直接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二、夫妻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处理离婚后夫妻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处理方法:1、双方协议离婚的,
    2023-06-21
    192人看过
  • 执行保全财产的强制措施
    1.当财产强制容易执行。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3.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保全财产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
    2023-07-03
    38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案外财产的完成
    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该财产所有权是属于第三人的,第三人可以通过提出案外人异议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应对案外人的异议予以审查,审查期间应中止执行。若执行法院经审查后驳回了案外人的异议,案外人还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案外人诉讼。但诉讼期间,法院可以开始恢复执行财产,除非案外人提供确实充分的理由或相应的担保请求法院停止执行。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
    2023-07-20
    421人看过
  • 强制拆迁导致的财产受损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侵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
    2023-07-02
    303人看过
  • 执行回转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样的
    执行回转中返还财产的范围包括原执行的财产本身,也包括原财产的孳息。孳息是原物所产生的物,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一、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具体而言,在合同被解除之后,当事人需要做的是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赔偿责任中,如果存在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二、什么样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以下所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1、当事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是婚前财产。2、当事人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是婚前财产。3、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三、婚前财产的范围怎么写?婚前财产的范围:1、婚前
    2023-06-26
    91人看过
  •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解释的范围是什么?
    一、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解释的范围是什么?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二是在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2.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扣缴义务人。(二)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纳税担保人。(三)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当事人。有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处罚款,也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因此,上述当事人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而不仅限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二、税收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第一,责令限期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
    2023-04-13
    1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包括哪些
    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
    2023-04-21
    308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的,是否有财产范围限制
    目前,关于先予执行的执行财产范围,法律暂无规定,但是执行他人财产的,应该保证其正常生活。先予执行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案件在作出生效法律文书以前,为了满足申请人在生活上,生产上的急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被申请人先给付申请人一定数目的金钱,财物或要求被申请人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制度。先予执行要具备哪些条件?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可见,先予执行措施的采取可以救原告的燃眉之急,并有利于法院及时而切实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十
    2023-06-28
    36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9
      刑事案件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其本身就忆控制了嫌犯,依法执行即可。民事案件对方不履行判决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制度,是民事诉讼、仲裁、公证、调解等制度的保障手段,即当人民法院、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做出终局裁判,或者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的效力,而一方当事人拒绝按照法律文书所载明的义务主动履行时,另一当事人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使国家法律所
    • 土地强制执行书执行范围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方法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 被执行人个人所有财产,在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可以执行的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
      生效法律文书仅载明被执行人个人为债务人,对于下列财产,执行法院可以执行。(一)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股权(股份)、金融理财产品等,婚后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以及婚后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配偶双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二)登记在被执行人及其他人名下的共有财产以及登记在案外人名下但案外人承认属于被执行人财产或同意作为被执行人财产接受强制执行的财产;(三)对于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与其
    • 法院强制执行财产范围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9
      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是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具体包括收入、银行存款、房屋、通运输工具等。但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能被执行。
    • 强制执行是法律援助范围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5
      不是。强制执行是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和法律援助是不同的。法律援助是案件当事人没有经济能力委托代理人进行的救济。所以,强制执行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