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的留置权顺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9:13:08 409 人看过

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一、留置权的法律权利有什么?

1、占有权

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的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

2、收取权

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优先抵偿债权。

3、使用权

置权人因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而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原则上,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只能占有、扣留,而不能使用。但是在下列两种情况下,留置权人得使用留置物:第一、留置权人经债务人同意,有权使用留置物。这种使用系经所有人同意的合法使用,留置权人当然取得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4、偿还请求权

留置权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留置物的所有人要求偿还。因为,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

5、优先受偿权

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经债权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变卖留置物,以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包括:原债权、利息、违约金、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行使留置权的费用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留置权为什么享有优先顺序
    一、留置权为什么享有优先顺序留置权之所以享有优先顺序是基于保护弱者利益的考量,为了维护特定债权人的特定债权,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在保管、承揽等合同中,债权人投入成本,施以劳务、技术或供给材料,保全或增加了标的物价值。若不赋予其优先受偿权,无异以债权人劳动或投入来清偿债务人的债务,有违公平原则,设立留置权旨在防止劳而无获,鼓励创造价值。二、留置权的特征有哪些留置权有如下特征:1.留置权为他物权因为留置权是债权人对于其占有的债务人财产的权利。2.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虽为担保物权,但其与一般担保物权不同,它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只能依法律规定的条件直接发生。3.留置权为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所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留置权转移的从属性有特殊之处,在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法定转移时,留置权也应随之转让,但在债权依当事人的约定让与时,非经债务人一方
    2023-04-14
    201人看过
  • 留置送达什么意,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的送达方式。受送达对象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是适用留置送达的第一前提。只有在受送达对象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时才可以适用留置送达,在具体执行中不能颠倒两者的适用次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024-05-01
    418人看过
  • 民法上对留置权是怎样规定的
    一、民法上对留置权是怎样规定的民法上对留置权的规定如下: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外,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二、留置权具有的法律特征具体有哪些留置权具有的法律特征具体有:1.留置权为他物权。因为留置权是债权人对于其占有的债务人财产的权利,亦即对他人之物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在自己的财物上不能存在自己的留置权。2.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由于留置权的功能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不在于对标的物为使用收益。3.留置权为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所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4.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不可分性是担保物权的共同特性,也是留置权
    2023-05-24
    407人看过
  • 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留置权的法律特征如下:1.留置权为他物权。因为留置权是债权人对于其占有的债务人财产的权利,亦即对他人之物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在自己的财物上不能存在自己的留置权。2.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由于留置权的功能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不在于对标的物为使用收益。3.留置权为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所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4.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不可分性是担保物权的共同特性,也是留置权的一个重要特征。二、留置权有哪些效力留置权有以下效力: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2023-08-24
    242人看过
  • 遗产的法律继承规定是什么?有什么顺序?
    关于遗产的法律继承规定: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2.哪些亲属享有法定优先?哪些合法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其遗产分配顺序,只有近亲属之间才享有继承权,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这些人继承遗
    2023-08-10
    303人看过
  • 关于留置权的实现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如何实现留置权?留置权只有在留置人到期不履行合同时,才能依法实现。就是说,如果留置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权人有权继续占有留置物,并限令留置人在两个月以内或以上的合理期限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留置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的,留置权人可与留置人协议将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并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留置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超过留置担保债权数额部分,应返还留置人;留置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留置担保债权数额的部分,留置权人仍有权要求留置人继续清偿
    2023-08-18
    343人看过
  • 什么是留置权的法定性
    一、什么是留置权的法定性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不得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设立。此为各国民法之通例。但在英美法中,在有些场合亦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成立留置权。留置权的法定性是其区别于债的其他担保方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抵押权、保证,定金等均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成立。留置权的法定性,决定了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留置权就当然成立,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左右。二、什么是留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回前留置该项财答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三、留置权具有什么特征1、从属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
    2023-06-15
    223人看过
  • 遗失物善意取得留置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会在一些场所无意间拾得他人的遗失物,无论该物品价值大小,拾得人都有义务将物品返还原主人,这在我国法律中有相关的规定。但我国法律又允许拾得人在特定情况下善意取得遗失物的留置权。那遗失物善意取得留置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遗失物善意取得留置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遗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因为,权利人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二、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
    2024-01-01
    380人看过
  • 继承权在法律中的规定顺序是怎样的?
    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产分配比例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父母房屋继承权的顺序人父母的房屋发生继承时,除了被继承人的子女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配偶和父母也有同等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有权分配分割遗产,当然也可以放弃继承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2023-07-06
    62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法律规定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八十七条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分担海损、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而且应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支付,也没有提供适当的担保,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保留其货物。第八十八条承运人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留置的货物,自船舶到达卸货港后60日内无人提取的,承运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拍卖;货物易腐变质或者货物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的,可以提前申请拍卖。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保管、拍卖货物的费用和运费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金额不足的,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追偿;剩余金额退还托运人;不能退还的,自拍卖之日起一年内无人领取的,上缴国库。船舶留置权怎么去取得船舶留置权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取得:1、必须按照法律明文规定;2、债权人须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船舶有关联关系;4、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5、留置船舶不违背社会公德
    2023-07-02
    145人看过
  • 货物留置权问题的法律规定
    什么是货物的留置权货物的留置权,就是货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进行留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的货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承运人在行使留置权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可以自行留置货物,不必通过法定程序留置货物。二、留置“相应的货物”包括两层含义:1.对于可分的货物,承运人留置的货物应当合理和适当,其价值应包括未支付的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可能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而不能留置过多的货物;2.对于不可分的货物,承运人可以对全部货物进行留置,即使承运人已取得了大部分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三、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在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没有付清的情况下,承运人不能留置货物的,承运人就不能留置货物。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了适当的担保,承运人也不能留置货物。
    2023-06-15
    234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留置权的要素
    法律如何规定留置权的要件?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根据上述合同类型,债权人独立占有债务人拥有或合法占有的动产。如甲方保管的彩电发生故障,乙方将送丙方修理,期满后乙方不支付修理费,丙方可以行使留置权。不动产和证券不得为留置权。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关,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必须以同一合同关系为基础。债权的发生源于债权人对动产本身的占有,债权的发生与动产的占有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债权人基于同一合同关系没有债权,占有债务人动产的,留置权不能成立。例如,B厂为a厂加工一批皮具,如果a厂不支付加工费,B厂不保留皮具。之后,B厂为甲方加工另一批皮具,甲方支付该批皮具加工费,则B厂不能再扣留该批皮具催促甲方付清第一批加工费,而第二批皮具不能对第一批皮具的加工款设立留置权。三是债权已经到了还款期,即债务人的还款期已经过了,但尚未还款。债权人向债务人交付动产的期限已经到,但债务人付款的期限尚未到的,债
    2023-05-08
    447人看过
  • 企业利润分配顺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提取法定公益金;(4)支付优先股股利;(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支付普通股股利;(7)转作资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
    2024-04-27
    309人看过
  • 留置权是什么法律关系
    法律综合知识
    一、留置权是什么法律关系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其法律关系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特定关系而成立。1.留置权是指当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就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2.这种法律关系的核心在于债权人基于其债权而获得的特殊权利,即在债务人违约时可以对其占有的动产行使留置权。3.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留置权行使的必备条件,其中一条重要的条件就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4.只有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联系时,债权人才能够行使留置权。二、留置权与同一法律关系1.在理解留置权与同一法律关系的关系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同一法律关系”的含义。同一法律关系,在留置权的语境下,指的是同一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必须是与其所主张的债权直接相关的动产,即该动产是债权产生的基础
    2024-07-26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顺序,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5
      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的实现顺序应当是:留置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法律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船舶优先权留置权顺序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根据《海商法》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先于船舶抵押权受偿。 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
    • 质押权与留置权法律效力的先后顺序是怎么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2
      通说:同一标的物上留置权>抵押权>质权 抵并根据实际分为以下情形: 1、先质后留 即在质物上设定留置权。 (1)债权人在取得动产质权后,又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对质物加工、修理等原因而对该财产享有留置权。这种情况,原则上留置权优先,但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选择哪一权利行使,因为此时质权人和留置权人的身份是重合的。 (2)债权人在取得动产质权后,为保存质物等原因,将质物交给他人加工、修理、
    •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三者顺序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
      如果同一个动产上设立了抵押权、质权(抵押权与质权皆有又或者二有一)以及留置权,则不论设立时间先后,留置权人可优先受偿。另外,抵押权与质权同时存在时,清偿顺序是: 1.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按照公示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质权优先于抵押权; 3.质权未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因此时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故抵押
    • 留置权人怎么去使用留置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3
      债权人依法律规定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