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后多久做出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07:40:14 246 人看过

一、提出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后多久做出决定?

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刑诉第3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由审判决定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申请书应递交于法院院长。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二、民事诉讼法回避申请提出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当事人只要在限定时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即应暂时停止审理或参与本案的工作,以待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案件正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若因当事人申请回避而停止执行职务,势必给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仍应及时采取措施,但本案其他工作必须暂停。

当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如果在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同时会对案件造成一定的影响时,我们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回避措施的,法院也需要在接收到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也需要在三天内做出决定并且通知到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行政案件当事人回避申请多久作出决定
    一、对行政案件当事人回避申请多久作出决定1、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二、行政案件要求回避的方式是什么1、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2023-06-17
    100人看过
  • 法院判决后提出异议需多久裁定
    法院判决后提出异议需多长时间裁定法院要对异议进行审查,十五日内做出裁定,异议成立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
    2023-06-01
    421人看过
  • 民事案件回避申请由什么人作出决定
    一、民事案件回避申请由什么人作出决定1、民事案件中,回避申请由不同的人作出决定:(1)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二、回避的程序是什么1、回避的提出回避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回避。二是可以自行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应当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法官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向审判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2、申请回避的时间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3.回避的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
    2023-06-17
    339人看过
  • 民事案件回避申请的决定应由谁作出
    一、民事案件回避申请的决定应由谁作出民事案件中,回避申请由不同的人作出决定:1.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二、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核心要素有哪些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回避理由、回避申请、回避决定、回避后果和复议。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以及其
    2023-11-26
    327人看过
  • 做出决定还是作出决定
    在通报中,通常应该采用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做”是行动上已经实践了,“作”是理论上的,还没有付出真实的行动。2、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作”“做”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作”“做”的用法大致如下。3、从语体色彩来看:“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做”多用于具有口头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即使是一些后起的词语,如果具有书面语色彩,也多用“作”而不用“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怎么做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是在进行充分地调查之后才能够做出最终的处罚的决定的。其中,取证环节很重要,对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取证规定是:1、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2、作为处罚证据的监测报告,必须有CMA标志和监测字号。出具监测报告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监测报告应当载明监测的项目、依据,使用的科技手段、执行的标准、所采样品的超标情况等事项,其
    2023-08-13
    172人看过
  •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多久作出复议决定
    一、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多久作出复议决定1、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二条二、检察人员回避的程序是怎样的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的回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申请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检察人员回避的,应当向该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并说明理由,根据规定提出回避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部门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是否回避的意见。3、检察长作出是否同意检察人员回避的决定;对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
    2023-04-21
    362人看过
  • 传唤后多久做出治安处罚决定
    一、传唤后多久做出治安处罚决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二、治安处罚决定书包括哪些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
    2023-06-17
    226人看过
  • 行政法中回避决定由谁作出?
    一、行政法中回避决定由谁作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
    2023-04-13
    53人看过
  • 未批捕审查起诉多久做出决定
    无论是否批捕,审查起诉的期限都是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涉嫌犯罪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刑事案件中批捕的条件有哪些?(一)有
    2023-04-11
    10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判决时间是多久才能出判决书?
    一、民事诉讼判决时间是多久才能出判决书?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开庭后出判决书的时间,只是对案件的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二、民事诉讼判决时间规定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
    2023-06-04
    3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决定权属于谁?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相关内容。根据该制度,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执行人员。如果适用回避人员自行回避,可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这一制度旨在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利益关系或其他关系对审判产生影响。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这一制度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即与案件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判和诉讼活动。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执行人员。不论是在检察院还是法院,只要是属于回避人员范围内的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适用范围是什么?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该制度,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鉴
    2023-08-30
    234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后出判决时间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行政诉讼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2023-04-01
    260人看过
  • 民事案件什么时候对申请回避作出决定
    一、民事案件什么时候对申请回避作出决定?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二、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
    2023-12-06
    156人看过
  • 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调解书多久出来
    一、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调解书多久出来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多久出具调解书并无明确规定,但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不执行法院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不执行法院调解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纠纷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三、不执行法院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哪些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
    2023-02-07
    2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做出了刑事诉讼回避了刑事案件回避的决定由谁决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 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应如何提出由谁来决定是否回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4
      审判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回避如何做出决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作出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法院决定回避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继续本案的审理。民事诉讼法对不服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设置了救济
    • 民诉回避的决定主体由谁提出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刑事诉讼法》31奈、《高法解释》30条、32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检察长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公诉人提出回
    • 谁能做出刑事诉讼法书记员的回避决定的裁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0
      刑事诉讼法书记员回避决定如果是在法院由院长决定,如果是在检察院就由检察长决定,不论是在检察院还是法院,只要是属于回避人员范围内的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当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