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解释和说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9:44:44 448 人看过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资金挪用给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还,或者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利益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使用资金的权利,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本罪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特别注意利用职务便利。所谓职务便利,是指经理、厂长、会计人员、购销人员等。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有管理、经营或者处理财产职责的,利用其管理、部署、使用和处理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人使用。

挪用资金罪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管制的解释和说明
    管制的含义主要包括: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3、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4、管制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并且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政府管制是什么意思是指政府为维护和达到特定的公共利益所进行的管理和制约。政府管制又称为政府规制,管制,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活动总称,关于管制的研究被视为经济学的一个正式领域。管制经济学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开创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
    2023-06-30
    485人看过
  • 诬告陷害罪的解释和说明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诬告陷害罪量刑是什么?诬告陷害罪量刑:1、如果是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2023-07-02
    111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的解释和说明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负责任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刑法的非法经营罪如何处罚新刑法之非法经营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7-04
    197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相关的司法解释
    本文主要挪用资金罪相关的司法解释等一系列相关内容。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法发[1995]23号)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2013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
    2023-06-11
    231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惩治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犯罪行为,现就《决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一、根据《决定》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构成商业受贿罪。实施《决定》第九条规定的行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二、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实施《决定》第
    2023-04-23
    178人看过
  • 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
    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实施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2013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处于失效状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
    2023-04-13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挪用资金罪的刑法解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挪用资金罪的司法解释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及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的,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
    • 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9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 如何解释挪用资金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31
      根据我国《》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如何解释挪用资金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