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可否起诉撤销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人的选聘需要经过法定程序,需要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可以以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或者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存在可撤销事由为由,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1、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管委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委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三、业主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是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并且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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