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8:58:01 233 人看过

由于各国法律对离婚条件和离婚方式规定的差异,这就必然引起或产生法律冲突。因为离婚的形式主要涉及程序问题,对离婚的形式要件的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都规定适用法院地法;而对离婚的实质要件的法律选择,各国通常采取以下冲突规则:

(一)依据法院地法

这个原则最早是由萨维尼提出的,目前得到了许多国家的采用,包括英美法系国家、中国、瑞典、丹麦、挪威等。采用的理由主要是离婚直接涉及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宗教观念和伦理道德等,因此法院国不能适用与本国规定不一致的外国法。但是,单纯适用法院地法可能导致“挑选法院”的情况,而且如果违反当事人本国法律,可能得不到其本国或住所地国的承认。

(二)依据当事人本国法

法国、德国、匈牙利、前捷克斯洛伐克、前南斯拉夫等西欧、东欧国家和日本等对于离婚主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因为它们认为,离婚关系到身份问题,而且如果结婚适用属人法,那么离婚也应该适用属人法。一般而言,法院适用双方当事人共同属人法,但是在当事人属人法不一致的情况下,各国做法不一样。希腊、埃及等国家适用丈夫本国法,但是在男女平等的国家,目前有的适用夫妻各自的本国法(如1982年《南斯拉夫法律冲突法》),有的适用夫妻共同住所地法(法国、波兰),有的适用法院地法(捷克斯洛伐克)。而1979年匈牙利的国际私法对此规定了很多的选择,其第40条规定离婚适用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如果不同,就依最后共同属人法;在无最后共同属人法时,如一方为匈牙利公民,就依匈牙利法,否则依夫妻最后共同住所地法。如果发起夫妻从未有过共同住所,则适用法院或其他机构所在地法。依据当事人本国法,仍然不能避免"跛脚婚姻"的出现。

(三)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当事人本国法

为了避免“跛脚婚姻”,有的国家在离婚的条件上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当事人本国法。比如,《日本法例》第16条规定:"离婚依其原因事实发生时丈夫本国法,但其原因事实除非依日本法律也认为是离婚原因的,法院不得为离婚宣告。"1902年的《关于承认离婚和别居的海牙公约》也采用了这种方式。该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妻的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理由的,不得为之。"重叠适用的制度可以限制当事人的离婚,不符合国际私法发展潮流,因此采用的国家不多。

(四)适用利于离婚的法律

近些年来,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放松了对于离婚的限制,普遍采取一种有利于离婚的法律适用制度。比如1986联邦德国国际私法规定,离婚适用提起离婚诉讼时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如果该法律不允许离婚,而原告有德国国籍的,可以适用德国法。这样增加了当事人离婚的机会。此外,《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61条也规定如果当事人"所应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允许离婚、或对离婚作出非常严格规定的,如果配偶一方具有瑞士国籍或在瑞士有两年以上居住时期,可以适用瑞士法律。"1978年奥地利国际私法、1982年南斯拉夫法律冲突法等都坚持了一个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涉外案件管辖法院及其适用法律
    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法院均有管辖权。一、孩子离婚后国籍变更了还能争取抚养权吗孩子国籍改变是能争取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只要原告或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那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适用于本国相关法律。即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等原因而消除。双方视情况协商好即可,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法院。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判定。二、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纠纷能否协议管辖?侵权纠纷不能约定法院管辖。但是,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可以约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应届生第一年个税扣除根据现行税法,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应承担无限缴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依法缴纳个所税,故缴个税不以年龄或
    2023-06-24
    422人看过
  • 涉外诉讼离婚如何适用法律,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
    涉外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一、可以在外地法院起诉吗不可以在外地法院起诉。起诉必须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
    2023-06-24
    253人看过
  • 涉外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规则
    一般而言,对无人继承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库所有。但国家应以什么名义取得无人继承财产,则有两种不同的学说。先占权主义。认为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对无人继承财产实施先占从而取得无人继承财产。继承权主义。该主义主张,国家是最后的继承人,依特殊继承人资格取得无人继承财产。涉外无人继承财产的一般法律适用规则1、对于涉外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问题,一般依被继承人的属人法解决,也就是依死者的本国法或住所地法作为准据法。2、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2023-06-07
    210人看过
  • 国际私法中涉外婚姻要素的法律适用原则
    (1)根据这一原则,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根据缔结婚姻地的法律来判断的。婚姻的实质要件依照结婚地的法律有效的,该婚姻在其他地方有效。提倡这一原则的理由是,婚姻也是一种契约关系。根据“以地为主”的原则,适用结婚地法律。而且,这一冲突原则相对简单,易于实施。一些国家还认为,婚姻涉及公共秩序,不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不承认其效力。这一原则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广泛采用,包括美国许多州、拉丁美洲一些国家、阿根廷、巴西、中国等,但简单地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原则,很容易造成法律规避现象,“移民婚姻”或“跛脚婚姻”。根据这一原则,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根据当事人的属人法来判断的。究其原因,婚姻是一种身份关系,应该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来解决身份和能力问题。目前,法国、意大利、比利时、波兰等欧洲大陆国家以及日本、泰国等国以当事人所在地法律为属人法,英国、丹麦、挪威和英联邦国家以当事人居住地法律为属人法。这一原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
    2023-05-07
    80人看过
  • 我国法律适用法对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
    1、“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2、“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3、“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4、“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一、诉讼离婚怎样把管辖权整过来(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
    2023-03-13
    411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的原则?
    若是涉外协议离婚,准备好材料,经民政局审查无误后就会发离婚证,婚姻关系就此解除。若是诉讼离婚,因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所以对于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就不能像普通国内案件那样说简单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了。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长短,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涉外离婚案件,通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一)至(四)项规定的方
    2023-07-25
    422人看过
  • 合同法律适用原则在涉外交易中的作用
    我国的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允许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合同的管辖地及法律适用,也可以选择仲裁。当事人选择的国家法律与合同争议要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涉外合同纠纷中就管辖权或适用法律问题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则需要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涉外合同能否适用中国法律一、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是不是中国的法律,没有选择就不能适用。二、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选择的范围只能是实体法。三、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四、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023-07-04
    484人看过
  • 涉外刑事诉讼中适用的法律法规
    1987年6月23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这些国际条约主要有:《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核材料实体保护公约》、《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等。1987年8月27日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办理涉外案件的原则,涉外案件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通知的时限,驻华使、领馆要求探视被拘留、逮捕的本国公民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和公安部《规定》对办理涉外刑事案件的原则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2023-06-05
    324人看过
  • 涉外合同的法律效力,涉外适用哪里的法律?
    一、涉外合同的效力1、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在确定涉外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中,首先要看合同准据法是不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如果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法律,则应依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因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的准据法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加以选择的一项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普遍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则适用合同缔结地法,或者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或适用法院推定的法律。2、在合同关系中,如果涉及物权方面的问题(如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于何时何地转让给买受人),一般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不应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因为:(1)物为客观存在的有形物质体,根据属地优先权原则,一国法对于其国境内的物有支配权,物乃受物之所在地法的约束和控制;(2)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3)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使法律适用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4)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能对物权提供最有效的法律
    2023-02-21
    471人看过
  • 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有冲突怎么办?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四、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涉外离婚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
    2023-03-19
    479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应该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涉外婚姻离婚时适用法律的选择依照当事人离婚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当事人双方可以对法律适用进行协商选择,其选择范围为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或国籍法律;当事人没有进行选择的,应当适用共同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应当适用双方共同国籍的法律;如果双方无共同国籍,则应当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的法律。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应当直接适用法院地的法律。涉外婚姻离婚程序涉外离婚程序之一:需提供的材料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涉外离婚程序之二:子女抚养问题抚养权: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
    2023-07-02
    312人看过
  • 涉外房产适用原则
    涉外房地产,泛指我国与国外有关的一切房地产活动,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外国人所购房产。下面为您介绍的是涉外房产适用原则。第一条为适应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涉外房产交易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试行办法所称涉外房产,是指依法成立核准在本市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屋;本市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向境外或境内的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商驻华机构销售的商品房屋;其他向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商驻华机构转让、出租的各类房屋。本市外商投资规划区内标准厂房的交易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无锡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是本市涉外房产交易的主管部门,负责涉外房产交易的审批、监督和管理。第四条涉外房产买卖、租赁、抵押等经营活动应纳入本市房
    2023-06-05
    181人看过
  • 涉外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了哪几种
    国际私法上涉外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依据这个原则,结婚的实质要件依据婚姻缔结地法来判断,如果婚姻实质要件符合婚姻缔结地法而有效,则该婚姻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有效。主张这一原则的理由在于婚姻也是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应该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而且这个冲突原则也比较简单易行,一些国家也认为婚姻涉及公共秩序,不符合婚姻缔结地法不承认其效力。这个原则目前在世界上得到了普遍的采用,包括美国许多州、拉美一些国家、阿根廷、巴西、中国等。但是,单纯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原则容易导致法律规避行为、“迁徙婚姻”或“跛脚婚姻”的现象。(二)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按照这个原则,结婚的实质要件依据当事人属人法判断,其理由是婚姻是一种身份关系,应该以当事人属人法来解决身份与能力问题。目前,法国、意大利、比利时、波兰等多数欧洲大陆国家以及日本、泰国等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
    2023-03-01
    178人看过
  • 涉外合同的主要种类及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
    一、涉外合同的主要种类涉外合同的主要种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含成套设备供应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合同(包括涉外技术转让或者引进合同、涉外技术服务合同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涉外承揽合同、国际劳务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涉外保险合同、涉外仓储合同、涉外保管合同和涉外委托合同、涉外赠与合同、国际运输合同(以运输对象划分,包括国际客运合同和国际货运合同;以运输工具划分,包括国际公路运输合同、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国际铁路运输合同等)。二、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我国的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允许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合同的管辖地及法律适用,也可以选择仲裁。当事人选择的国家法律与合同争议要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涉外合同纠纷中就管辖权或适用法律问题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
    2023-05-03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有哪些,涉外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1.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 涉外涉外民事案件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03
      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 2、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3、应诉管辖。 4、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37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
    • 涉外案件涉外民事诉讼法律是否适用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10
      由于各国民事立法的差异,对同一涉外民事案件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此即国际私法上的法律冲突问题。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需要运用冲突规范来确定各类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从而达到解决法律冲突的目的。我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就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具体而言: (一)关于人的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关于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即国籍国法。但是,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进行民事活动,依其本国法无
    • 涉外案件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是什么法律?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5
      涉外刑事诉讼是中国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它所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应是中国的法律以及中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或国际公约,不存在适用外国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问题。 即使中国司法机关接受外国司法机关的请求,协助他们调查取证、查缉罪犯,也应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 在司法实践中,中国司法机关进行涉外刑事诉讼,主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以及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 我国法律对涉外结婚、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如何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9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