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的风险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0:35:22 222 人看过

出租人。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合同:漏水问题由谁承担?
    在一般情形下,出租的房屋漏水由出租人负责。但是如果是承租人的使用不当导致的漏水,则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另外,如果是相邻人侵权导致的漏水,则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出租室内暖气片漏水由谁负责对于暖气漏水问题,首先要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的原因及责任人,如果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物业修理。如果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协商解决。同时还要注意,
    2023-08-14
    231人看过
  • 技术开发合同中双方未约定风险负担的由谁承担
    一、技术开发合同中双方未约定风险负担的由谁承担民法典规定,技术开发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风险的,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不能协商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平分。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八百五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定义及合同形式】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第八百五十八条【技术开发合同风险负担及通知义务】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
    2023-06-17
    55人看过
  • 由谁承担技术咨询合同的决策风险
    一、由谁承担技术咨询合同的决策风险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合乎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咨询报告和意见经验收合格后,合同即告终止。委托人是否采纳以及如何采纳受托人的咨询报告或者意见,由委托人自行决策。受托人对委托人实施咨询报告或意见所受到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这就是技术咨询合同涉及的决策风险责任。这是因为:1、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完成的咨询建议、设计方案、分析调查结论以信可行性报告等,是受托人根据自己掌握的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对技术项目进行的分析、论证和预测,只供委托人决策时选择参考,不是直接可以付诸实践的技术研究成果。2、技术咨询合同的履行具有滞后性,委托人是在受托人提交咨询报告或意见后,经过鉴别和取舍后才实施的,而社会客观情况是复杂多变的,此时的咨询报告或意见是否还能适应实际情况,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尚有待于实践的检验。3、正确的咨询报告或意见付诸实施后,也还要根据
    2023-04-12
    260人看过
  • 如何负担租赁合同风险
    1、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例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2、租赁物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承担问题。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是由出租人造成的,那么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承租人造成,那么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第三人造成,那么出租人首先应当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
    2023-05-31
    183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毁灭风险应该由谁来承担
    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应以交付为标准确定。在交付前由承揽人承担,在交付后由定作人承担。因此,确定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事实上就是确定工作成果是否交付。定作人自提货物的,以承揽人通知定作人的提货日期为交付日期,但应考虑定作人必要的在途时间。提货地点为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地方,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方;承揽人送货上门的,定作人实际接收的日期为交付日期,交付地点为定作人所在地,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地方;承揽人代办托运的,以承运人签发单证上记载的日期为交付日期,运输部门接收货物的地点为交付地点。定作人受领迟延,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承担风险应由定作人承担。根据这一原则来确定工作的风险负担,避免了确定工作成果所有权的繁琐,更为简便易行。因为虽然《民法典》规定的所有权移转时间也是以交付为准,但在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交付之前,原材料由定
    2023-06-14
    242人看过
  • “零首付”风险由谁承担?
    2001~2003年时广州楼市流行的零首付入住,时隔几年,零首付卷土重来。是否推出零首付措施,历来是房地产市场中,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的分水岭。这被视作楼市拐点标志之一的重现,对于房企和市场来说意味着什么?真正的风险仅仅在于银行吗?所谓零首付,其实是买家将房产拿到银行,银行将房产的价格进行高出本身价格的成交价,再按七八成的比例贷出款项,最终达到买家无需支付首期款就可以买到房产的目的。操作这种零首付的,据报道大多是中小中介。按照这种操作方法,一套现价80万元的房子,拿到银行估价为100万元,再按八成来做房贷,一来一回,不就成了零首付吗?也许有人会说,零首付有什么不好?如今市道低迷,让更多原先想买房而资金不足的人提前变成有房一族,对活跃市场也有好处嘛!而实际情况,会按照这样的设想发展吗?以上面那套被高估为100万元的房子为例,如果业主实现了他所期望的零首付,那么他事实上面临80万元本金的还贷压
    2023-06-10
    306人看过
  • 租赁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以及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
    一、租赁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确定期限的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不能永久使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二、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如下:1.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2.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3.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三、怎么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提
    2023-03-05
    163人看过
  • 租赁合同无效的,经营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租赁合同无效的,经营损失应该由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赔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赔偿另一方当事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1、签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签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3、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规定;4、该房屋属于规定的不能出租的类型。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
    2023-08-03
    350人看过
  • 基金投资风险由谁承担
    所有的基金投资者共同承担。就是说所有的基金投资者都是公平的,当基金净值下跌的时候,所有投资者按照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承担基金的整体损失,对于某个特定投资者而言就相当于风险自担。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一)利益共享:即证券投资基金是众多投资者通过购买份额的方式,将资金汇总并委托专业的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基金经理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全部盈利均由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风险共担: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标的主体为权益类产品,具有高风险特性,盈利的同时存在发生亏损的风险。当出现亏损,基金经理并不承担责任,亏损全部由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进行有限责任的承担。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
    2023-06-25
    409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的风险承担范围:避免纠纷的必备条款
    租赁合同基于出租方与承租方合意达成,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租赁合同双方在签订过程中存在免责情形:1、如出租方作为房屋出租方,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租用该房屋,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如在租用期间出现打架斗欧或其它违(犯)法事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承租方租用房产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房产,如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则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不可抗力情形,可以免责;除了这些情况,合同双方还可以根据情况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对方有义务遵守法律认可的免责条款。但出租人有义务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责条款,例如,应当在合同中用不同颜色或者黑体字来打印免责条款,或者在订约的时候向承租人说明存在这个免责条款。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解释,出租人也有义务解释,否则该免责条款很有可能无效。民法典
    2023-07-11
    360人看过
  • 租赁房屋内租赁物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房水龙头漏水谁负责租房水龙头破裂漏水到电梯谁负责找房东,由租赁方承担。1.对于此类情况,需要找物业公司查明水管爆裂原因,如果是设备老化,非承租方恶意使用造成的爆裂渗水,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2.还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看有没有验收的的条款,如:本人已查看该房屋的所有硬件,均处完好状态,可以正常使用一旦有这一条,您是要承担此次责任事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
    2023-07-16
    96人看过
  • 《租赁合同》承租人为使租赁物价值增加所支出的费用由谁承担?
    承租人为使租赁物价值增加所支出的费用又称有益费用。有益费用的构成具备以下条件:1、须该费用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在租赁物上增设他物而支出的费用。2、须因该费用的支出而使租赁物价值增加。3、须承租人所谓的改善或增设行为已经出租人同意。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能享有要求出租人返还费用的权利,只能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这里的同意,不仅限于承租人实施行为时出租人的明示同意,出租人知道承租人的行为而不作反对表示的,也应视为出租人同意。出租人返还有益费用可参照不当得利的规定适用,因为在租赁终止后,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出租人就享有了由承租人的改善行为而增加的租赁物价值的利益,承租人则因该费用的支出而受有损失,出租人取得该利益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所以,出租人应将其所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承租人。也正由于出租人返还的利益权以其所得为限,因此,有益费用的范围仅限于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增加的价值额
    2023-06-09
    394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财产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租赁关系,出租人应承担租赁物自然损坏的责任并维修,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否则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应当承担因租赁物自然损坏而产生的责任。同时,出租人也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若当事人之间存在另有约定的情况,则这些约定可以对抗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在 租 房 过 程 中 , 如 何 解 决 租 赁 物 自 然 损 坏 的 问 题 ?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承担。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如果是由
    2023-09-28
    404人看过
  • 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
    一、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指由
    2023-04-06
    4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是什么,租赁合同的风险由谁承担,风险由谁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客观情况以及因为发生这些客观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租赁合同的风险包括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所谓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就是指对于上述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 1、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
    • 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这些风险该由谁来承担?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租赁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客观情况以及因为发生这些客观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租赁合同的风险包括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所谓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就是指对于上述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二、租赁合同风险该由谁来承担1、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
    • 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合同提存的费用由谁承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
    • 租赁合同中以合同租赁为主的租赁收益该谁承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这是由租赁合同的性质决定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有些情况下,承租人的目的是使用租赁物,租赁本身并不产生收益,如承租人为居住租赁房屋、家具。而在有些情况下,承租人租赁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收益,如为生产经营租赁机器设备、为商业贸易租赁营业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向出租
    • 租赁合同未达成事由损失由谁承担?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24
      租赁合同无效经营损失应当由过错方承担。 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