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劳动关系代理词范文是什么样的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上诉人羊某某的委托和雅安市雨城法律服务所的指派,担任上诉人羊某某的二审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上诉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存在劳动关系
上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足以证明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公司工作
上诉人向原审审理法院提供的参加雅安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培训的《班组长安全培训登记表》、雅安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出具的《证明》、被上诉人为上诉人制作、发放的“乾盛A161”号摩托车牌照的证据,以及原审法院调卷回复的证据材料,足以证明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公司工作,双方存在事实上不具争议的劳动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争议的举证责任应含盖“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原审法院审理中,被上诉人未向法院提供其掌握的上诉人技能培训证书等证据,应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第二、上诉人和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劳动关系一直持续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否认上诉人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辩称上诉人只与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存在劳动关系,说法违反法律规定
上诉人为被上诉人公司的员工,双方劳动关系一直存续——2009年5月至2012年7月——上诉人因腰部受伤不得以离开被上诉人公司,期间连续工作时间为三十八个月,上诉人离开被上诉人公司再未从事同种类工作,且鉴定出矽肺病——矽肺病属于法定职业病之一,向被上诉人提出赔偿请求,被上诉人不同意,因而发生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原审审理中,被上诉人辩称上诉人与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才存在劳动关系,违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之规定。
依据前述,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根本不具有与上诉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资质。
2、被上诉人与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之间签订的《采矿掘进施工劳务承包协议书》不具有事实意义、法律意义上合法定性,无认定价值
被上诉人作为矿山企业,从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铅锌矿开采、洗选加工销售及矿产品购销”,就此可看出,被上诉人经营范围既包括有开采范围内必要的地质矿产资源资料、矿界图件和开采方案;也包括有与申请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力量和设备;还包括有必要的安全措施、矿产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有完备的采矿手续和齐全的证照等。反之,凡采矿手续不齐全,或采矿手续虽齐全,但实际并不具备开办条件的企业、自然人,均不能作为发包和承包对象。
被上诉人辩称,其将采矿掘进施工劳务发包已发包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但请“特别注意”作为第三人(自然人)的郑某某实际一无资金,二无技术、三无设备,该承包协议明显违反《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四)款“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的规定,是法律所禁止,属变相转让、转租采矿权的违法行为;同时,该承包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七)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至始无效的协议(合同)。
原审中,被上诉人答辩意见,是人为将矿山企业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权进行了分割,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违反,是对国家法律制度的挑衅和践踏。
第三、被上诉人以逆向劳务用工,将采矿掘进施工劳务承包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是逃避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的表现
原审法院依据《采矿掘进施工劳务承包协议书》审理认定,被上诉人只是将采矿掘进施工劳务发包给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而不是经营权,上诉人在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处领取劳动报酬,故与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存劳动关系,与被上诉人不存在劳动关系,属认定事实错误。
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作为被上诉人公司的管理人员,接受被上诉人管理,而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的下级员工接受其管理,在其处领取劳动报酬,只能被上诉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一种体现,并不能说明上诉人与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就必然存在劳动关系,从而否定被上诉人的实际用工主体资格。
另被上诉人与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之间的《采矿掘进施工劳务承包协议书》实质已属法律所禁止,就算属于内部管理约定,其效力不能对抗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第四、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依前所述,被上诉人在原审法院审理中称的上诉人应为第三人(自然人)郑某某员工的答辩意见没有任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判决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不具有劳动关系的事实,是对实体正义、程序正义的双重违反,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违反。
可见,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上诉人作为劳动者,在被上诉人公司工作,双方虽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真实存在,不能否定。确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劳动关系,既是对《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立法精神的体现,也是对法院公正审判职能的彰显。
以上几点代理意见,可互相印证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原审法院所作出的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法院(2013)汉民初字第918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
雅安市雨城法律服务所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四川心中心法律部
代理人:**
2014年1月13日
一份完整的代理词,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解决代理的问题,还能让律师最大程度的行使代理人的权利,帮助自己赢得胜诉。代理词的写作,一是写明事实情况,以及权利的授予,二是要确保代理词的格式规范,符合法律的要求,把握这两点,大家也就很容易起草出一份符合自己要求的代理词了。
-
确认劳动关系代理词是什么
496人看过
-
劳动仲裁代理词范文长什么样?
99人看过
-
确定劳动关系的代理词的内容包括什么?
54人看过
-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代理词的内容是什么
454人看过
-
仲裁劳动关系代理词是怎样的?
419人看过
-
代理词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仲裁过程是什么?
454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劳动仲裁代理词范文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19请问您还保留有劳动合同吗?单位应当为您购买社保的,单位没有购买社保、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请问您之前的工资是怎么发放的呢?本人是这方面的专业律师,成功代理了许多类似案件,如果您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您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代理词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仲裁过程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1代理词确认劳动关系要依法鉴定调查。总之仲裁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
民事代理词范文是怎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民事代理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原告xx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xx年xx月xx日xx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询问时,被告明确回答“通过我给xxx两万元钱,这钱不是我的,是俺单位xx的,xx年他分两次给我”、
-
刑事代理词范文是怎样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1从适用法律方面辩护。辩护人针对起诉书所援引法律的不当之处,进行揭露和反驳。援引法律不当,或者导致确定罪名不当,或者导致量刑偏重。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未予考虑。辩护人应当阐明怎样理解和援引法律才是正确的,并提出自己对援引法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