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罪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0:54:23 485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失职罪,只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要认定为该罪,主体需满足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该人员主观上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客观上造成国有公司、国企破产或者受到重大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侵犯了国家利益,即构成本罪。

如何判断可能构成失职罪?

若行为人的行为人满足以下犯罪构成要件,即会被认定为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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