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待遇先行支付规定是什么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3、《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条件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需要符合的前提条件是
1、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具体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的先行支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职工在受伤的时候能够得到一个充分的保障。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支付后,如果没有及时地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会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履行了先行支付工伤待遇之后,此待遇是需要用人单位来偿还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偿还的话,那么社保经办机构就会依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追偿。
对于工伤待遇先行支付规定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
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477人看过
-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的规定
459人看过
-
先垫付工伤待遇是否合理
407人看过
-
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收费吗
477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工伤职工待遇应优先支付
470人看过
-
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项目
138人看过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需要暂时停止进行,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通常包括: 1、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或政策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法律责任; 2、案件涉及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 更多>
-
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起诉书具体是如何的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如果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遭拒,职工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的内容是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5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
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7关于工伤待遇的支付标准是不可能有统一规定的,就像是因工死亡和因工作遭受轻微伤的这两种不同状况,如果最后支付的工伤待遇标准是一样的那也太不公平合理了。意思就是生活当中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和别人攀比,工伤待遇这件事情也是一样的道理。
-
工伤待遇可以先于执行工伤待遇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7工伤待遇是不能先于执行的,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经过治疗,认定及鉴定后,才能得到赔偿。根据规定,能够先于执行的仅仅限于追索抚养费、抚恤金及劳动报酬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在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