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的保障项目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0:34:17 146 人看过

一、人身意外险的保障项目有什么

人身意外保险保障范围包括: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二、人身意外险理赔申请所需的必备材料

人身意外险理赔申请所需的必备材料:

1.事故类证明类: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2.医疗类证明类: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

3.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类:包括受益人个人身份证、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明、父母关系的提供户籍证明、子女关系提供出生证明等。

三、人身意外险赔偿给谁

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意外险赔偿给什么人,要依据签订的保险合同而定,人身意外赔付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n(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n(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n(三)保险标的;\n(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n(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n(六)保险金额;\n(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n(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n(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n(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n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n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n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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