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1:00:26 171 人看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海事法院管辖范围主要是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等。

二、法院的管辖范围内的侵权纠纷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5.侵犯专利权案件的管辖。(1)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侵犯商标权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人身损害赔偿受诉法院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的受诉法院一般会是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案件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去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事件不仅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被告地法院也有权管辖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地域管辖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民法典》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
    2023-08-18
    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那么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呢?在没有管辖协议的情形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但是,对于特定类型的合同纠纷,有相关的管辖规定的,应以法律规定为准,比如保险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
    2023-02-24
    4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为《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交通事故赔偿是存在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是人身伤害诉讼案件,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限为1年,从事故发生当日开始计算,受
    2023-06-23
    3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金的赔偿标准由哪个部门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一般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后,事故当事人自行核算,没有具体部门负责计算的,具体赔偿金额根据损失金额确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费用。构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责任由哪个部门认定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而且在十天内作出认定结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
    2023-08-06
    279人看过
  • 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一起交通事故夺去了年仅26岁的安徽小伙的生命,其亲属一并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但保险公司认定车险为商业保险,不是强制险,不应由其直接进行赔偿。昨天下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判令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死者亲属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6万元。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2日6点多,被告朱广建驾驶被告陈德宏所有的全挂货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开时,同向刮擦周宗喜因故障停在路上的重型货车,造成周死亡;随同周宗喜押车的周维付也受伤。后经交警认定,由朱广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被告朱广建系被告陈德宏雇佣的司机,他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在05年6月7日向另一名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人民币20万元,保险期限自2005年6月7日到今年6月6日。为此,原告罗美及其子女和周维付夫妻俩于今年1月将肇
    2023-06-08
    21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办法(分享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1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四川省相关统计数据。官方公布的各项数据中以下数据与人身损害赔偿中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的计算有关:四川省各级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以下数据进行计算:1、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2、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133元;3、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元;4、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53元。5、2020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520元。2020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520元,比上年增加5253元,增长7.6%,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4.6%。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559元,比上年增加5192元,增长6.2%,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1928元,比上年增加50
    2023-06-04
    268人看过
  • 哪个法院应该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虽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当事人选择管辖权对赔偿金额没有区别,但行使法院管辖的选择有利于当事人方便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1、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一般来说,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一般来说,应
    2023-07-06
    3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需要赔偿的内容包括: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如果导致伤残还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结合伤者年龄因素计算;8、如果导致死亡还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的赔偿项目
    2023-07-15
    12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会由法院调解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会由法院调解吗人身损害赔偿在双方自愿的前提条件下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调解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平等原则调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自律型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将调解置于当事人自主交涉的延长线上,从而使其真正成为当事人自己解决问题的努力过程。因此,自愿平等是调解的本质属性,也是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平等原则凸显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具体调解过程中,体现为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2023-06-06
    26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及管辖法院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应当由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2023-05-06
    5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与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标准一样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其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工伤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赔偿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由于适用案由和法律条文不同,所得的赔偿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主要有以下区别: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
    2023-07-28
    314人看过
  • 2023哪些人赔偿交通事故损害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哪些人赔偿交通事故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交通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不完全等同于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范围要比交通事故当事人宽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负有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当事人负有责任时,损害赔偿义务人是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但是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是国家机关时,该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才承担法定赔偿义务。什么是非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认为的交通事故是有较大区别的,其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交通事故一定是发生的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乡、村自行
    2023-05-08
    123人看过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管辖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权根据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地点、人身权损害的结果地点和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又分为侵权地和侵权结果地。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
    2023-08-09
    19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哪些方面的损失?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如下费用:根据法律,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护理费等,如受害人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其他合理费用。2022年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
    2023-07-02
    14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管辖的确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8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法院的选择有可能影响赔偿的
    •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三、按一般管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
    • 损害赔偿案件,应由哪个管辖?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以及车辆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