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争取抚养权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9:40:30 199 人看过

关于涉外离婚抚养权的管辖一般是适用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

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尤其是10周岁以下的子女。除了如何分割财产的之外,最大争议的就是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双方争夺如火,互不认步。如果是个男孩,在中国传宗接代的思想影响下以及老年人要求下,更加的付血本的也要去争取孩子抚养权。现在婚姻律师团队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列明,人民法院在审理孩子抚养权方面,倾向保护妇女的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归属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
    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的方式是,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为原则。一、民法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判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
    2023-04-10
    232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小孩抚养权规定及争取子女抚
    一、夫妻离婚时小孩抚养权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并作出具体规定。1、针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根据该《通知》第1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上述规定,主要考虑到孩子在哺乳期,以及其他不便由男方照顾的情况,原则上由女方抚养,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男方也可以主张抚养权。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协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一
    2023-03-02
    248人看过
  • 海外一方如何离婚争取抚养权益?
    男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女方可以到自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起诉状;2、关于抚养权、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院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进行判决,例如:孩子两周岁以下的,法院一般会倾向判决给女方。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
    2023-07-08
    33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变更涉外离婚抚养权
    一、哪些情形可以变更涉外离婚抚养权1、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监护人致使被监护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对于其监护职责怠于行使或者拒绝行使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的权益,致使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损。上述情形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到法院申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会、残疾人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
    2023-06-16
    490人看过
  • 涉外抚养权怎么取证
    涉外抚养权这么取证:1、当事人自己搜集证据;2、申请法院或专业律师进行调查取证。但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调查取证,都要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否则,不合法的证据是不会被法庭采纳的。法律依据一、律师能调取哪些证据按照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是享有调查取证权的。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和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的权利。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是有义务帮助当事人就案件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的。但是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律师的调查取证犯围进行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律师都是可以调查的。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所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律师调取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
    2023-02-04
    457人看过
  • 涉外离婚抚养权是怎样的
    1、涉外婚姻的夫妻离婚时,抚养权确定的规则如下:(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有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一、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
    2023-03-24
    390人看过
  • 涉外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
    (一)、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二)子女抚养纠纷的解决方式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
    2023-08-05
    156人看过
  • 怎样有效变更涉外离婚抚养权
    一、涉外离婚抚养权如何变更当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都会将对子女的安排放在要求婚姻关系解除后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但是,当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一些客观的情况时,这就包括一方不能抚养子女,或者一方认为自己条件优越,应当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的抚养就成了一个应当解决的问题。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些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需要,并且同时也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断的。不管男女出于什么目的离婚,而子女终究是无辜的。因此,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和原因,
    2023-04-22
    207人看过
  • 离婚抚养权应该从哪些方面来争取?
    离婚抚养权应该从以下方面争取:准备能够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的,那么要争取孩子的同意,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听取孩子的意见。一、离婚女方无工作可以要求可以随便要孩子吗离婚孩子抚养女方无工作也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争取:1、准备能够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2、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的,那么要争取孩子的同意,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听取孩子的意见。二、有了乙肝孩子可以争取到抚养权吗当事人不会因为自己有乙肝而失去争取抚养权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对方愿意把抚养权给己方的,双方签订一份抚养权协议或者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要准备好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三、怎么办理女儿抚养权如何申请可以改判女儿诉讼过程是一项非常专业且随机性较大的民事活动,很难在诉讼前就给您一个确定的概率问题,也没有意义
    2023-06-28
    479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涉及哪些规定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3、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
    2023-04-21
    343人看过
  •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抚养未成年子女,由于我国和国外的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在于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适用一方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具体来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监护权,规定扶养适用于与被扶养人关系最密切的国家法律。父母子女互相扶养,夫妻互相扶养,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互相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和财产所在地可视为与被扶养人关系最密切。但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在国内的,一般由在国内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2023-08-06
    319人看过
  • 离婚如何来争夺抚养权,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一、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1、收入状况;2、居住条件;3、工作性质;4、工作环境;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二、如何来争夺抚养权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再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2、双方的抚养能力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两方面: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如果您有充分的经济实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您争取孩子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如果您的家庭里,还有身体健康的父母,他们有能力为您照顾孩子,这也是您需要向法庭说明的。像这种情况,您可以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
    2023-06-14
    183人看过
  • 哪些情况男方离婚时可以争取抚养权
    一、哪些情况男方离婚时可以争取抚养权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二、离婚了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从女方的角度来讲,什么
    2023-04-27
    490人看过
  • 监外执行离婚孩子有争议可否取消抚养权
    有抚养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权利离婚后的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了监外执行的条件,并没有规定监外执行剥夺对孩子的抚养权。一、出轨离婚方有权要孩子吗有。出轨不能作为抚养权归属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二、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议确认。如无法达成协议或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2023-03-14
    346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有涉外离婚案件争取抚养权一般怎样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9
      涉外离婚获得监护权的内地居民获得监护权的标准大致相同,具体如下 1、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2)有养育条件不履行养育义务,父母要求孩子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 2、对于2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母都要求生活,一方面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优先考虑 (1)因不孕手
    • 涉外离婚一方有第三者可以争取到抚养权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3
      如果离婚一方第三者的情况,不影响其取得抚养权。除非有不利于被抚养人的情形。我国法院对涉外离婚管辖,只要被告在国内有住所或居所的,就可以受理。同样对于被告不在中国境内的,如果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居所的,中国法院也可以受理。另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外国离婚为什么争抚养权,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
    •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8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与房产的分割没有必然联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
    • 涉外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用是多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看你是否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是的话,收集相关有利于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证明以及对方的一些过错,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你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至于聘请律师的诉讼费是根据要委托人的诉讼管辖地点、委托人的案件证据是否充足及复杂程度工作任务量的多少再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机构规定的案件的委托收费来评估律师费的。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