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普通合同条款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11:39 182 人看过

一、普通合同条款有哪些

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条款确定。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

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比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的是什么东西;(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但是,并不是说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合同的不成立或者无效。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内容要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这些条款,但不限于这些条款。不同的合同,由其类型与性质决定,其主要条款或者必备条款可能是不同的。比如,买卖合同中有价格条款,而在无偿合同如赠与合同中就没有此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坚持合同的订立以对特定事项达成协议为条件,则在这些特定事项未达成协议前,合同不成立。如果当事人各方在订立合同时,有意将一项合同的内容留待进一步商定,则尽管这一项条款没有确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

二、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到每一个经济民法典律关系中,就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各项条款。

根据经济民法典的规定,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1)标的;(2)数量;(3)质量;(4)价款或者酬金;(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争议解决方式;(7)违约责任。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经济合同的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也属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日照普通护照首次签发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日照普通护照首次签发有哪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
    2023-05-25
    252人看过
  • 名誉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一、侵犯肖像权隐私权怎么处理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通俗说就是你有证据证明给你造成损害或他因此获益,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上述都是民事处理的范畴,均不涉及刑事犯罪,涉及刑事犯罪的需具体分析,属于哪一部分。二、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侵犯名誉权的后果是:1、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
    2023-03-05
    90人看过
  • 法规条款有哪些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合同格式条款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
    2023-07-03
    143人看过
  • 法律规定有霸王条款的合同是否有效
    有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有效的。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霸王条款实际上就是格式条款,这些格式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但是格式条款无效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一、合同规定产品一旦售出不能退货退款合同规定产品一旦售出不能退货退款这个说法不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通过网络购买商品,除明确规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退货退款。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退货的,商家应当给予退货。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经营者有以上行为,拒不改正的,可依法查处。
    2023-03-27
    179人看过
  • 装修合同的法律条款主要有哪些?
    装修合同的法律条款主要有哪些?签订装修合同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人在装修之前都会先去签订一个合同,只有签订合同了自己的装修才会有保障,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些合同的条款及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了解的不是很多,一起学习和了解一下装修合同的法律条款主要有哪些?签订装修合同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知识吧。装修合同的法律条款主要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此项条款中附上工程承揽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包工头的家乡单位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经核实后作为附件,防备日后一旦发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能够找到承担责任者。2、装修工程的地点、面积和施工项目该条款应对照施工图力求详尽。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合同设计,必须签订书面修改协议。3、承揽方式通常承揽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料等方式。业主可以选择一种方式并约定是否允许转包、分包。4、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装修费的支付可采
    2023-06-04
    227人看过
  • 法律中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
    一、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以及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①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②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只要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③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5.劳动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若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无论签定时间为1年、2年
    2023-06-01
    136人看过
  • 保险合同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条款
    一、保险合同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条款保险合同要遵守如下法律法规条款:《保险法》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二、保险合同生效后还可以退保吗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以车辆保险合同为例,在有效期内没有被保险的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从险企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车主需向险企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并签字或加盖公章。保险公司审核后,出具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额的批单,并收回保单。然后,车主才可持退保批单
    2023-05-22
    250人看过
  • 法律中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同纠纷怎么弄?
    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4、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对于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合同纠纷,应当签订书面协商协议;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以
    2023-06-24
    3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从事故发生日起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2、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算。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3、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实践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一、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二、交通事故处理如何确定管辖地?(一)地域管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地域管辖
    2023-05-07
    247人看过
  • 违反合同条款的法律惩罚有哪些?
    拒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工程合同中哪些属于拒不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1、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1)迟延履行合同义
    2023-07-02
    88人看过
  • 法律有哪些规定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哪一条
    合同的相对性主要是有三个部分组成,第一个是合同主体的相对性,第二个是合同中内容的相对性,第三个是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责任的相对性,这三个相对性存在的理由是使这份合同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不然只对一方存在约束的话,会发生很多不可避免的危害,比如这份合同的受益方如何没有一系列的约束的话,那么受益方是很有可能去压榨合同中的另一方的。确立合同相对性原则例外的意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合同相对性原则例外的确立正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满足了人们对经济效益和司法效益的需求,也彰显了社会对实质正义追求的理念。(一)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和司法效益依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虽然可以为第三人设定一定的权利或利益,但第三人并不享有请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权利。这样,合同中负有交付义务的一定当事人就存在着极大的机会主义。而合同相对性原则例外在赋予第三人享有接受权利的同时,也享有请求合同当事人履行的权利,在履行义务的
    2023-07-31
    38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法律条文对劳动合同的终止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法律条文对劳动合同的终止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
    2023-06-19
    110人看过
  • 普通合伙协议包含哪些条款
    一、普通合伙协议包含哪些条款1、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章程,它有利于划分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合伙企业的经营目的和方向等,维护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秩序。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1)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2)第八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3、在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
    2023-06-12
    62人看过
  • 合同中无效条款法律规定
    一、合同中无效条款法律规定合同中无效条款法律规定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无效;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4.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无效但条款有效吗合同无效时,其中的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无效对于其他部分的效力不会产生影响时,其他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
    2023-06-04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合同的普通条款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7
      合同的普通条款包括的类型有: 一是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二是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 三是特意待定条款。
    • 普通合同里的条款条款特点都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8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 三、质量与数量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
    • 普通住宅有哪些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普通住宅的法律定义是按照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普通住宅建筑面积一般在140平方米以下,不采用标准高的建筑装修,没有空调系统,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住宅。
    • 签订合同用法律条款都有哪些规定的条款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
    • 股权转让合同中的合同法规定的通用条款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8
      1.双方当事人是否构成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转让的标的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的股份或者股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如果转让的标的是法律禁止转让的,该股权转让行为就应当认定无效。比如说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三年内其所持的股票不成转让。 3.股票转让的方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要从股票转让的方式,法律规定的转让手续及转让条件等等方面去考查。 4.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