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政策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20:51:20 244 人看过

上述调整后政策适用于宁波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定点医院待遇

医疗机构方面,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往上海就医的指定医疗机构,新增了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参保人员经核准转往上述医院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先自付5%,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先自付10%,再按我市定点医院就医同样的待遇标准结算。

医用材料的单件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项目方面,将耐多药肺结核治疗纳入了特殊病种治疗项目范围。由于宁波市第二医院是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宁波市唯一一家具备耐多药肺结核诊断、治疗资格的医疗机构,所以全市参保人员患耐多药肺结核需申请医保特殊病种及进行相关治疗的,指定医疗机构为第二医院。

医用器材方面,取消了单件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包括冠脉支架(属血管支架一种)、**瓣膜(属于人工瓣膜一种)、人工晶体、人工半髋关节及配件、人工全髋关节及配件、人工膝关节及配件、人工全肩关节及配件、人工股骨头、人工肱骨头、关闭器、封堵器、疝气补片(属补片一种)、骨科四肢及骨盆内固定材料。同时统一了医用材料单项最高支付限额的计算办法,一次住院过程中,人工器官类和骨科脊柱内固定材料的单项材料累计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万元和2万元。

由于上述调整后政策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市民一定要注意时间。涉及材料单件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调整的,以参保人员使用该材料的发生费用时间为准,例如10月31日之前手术使用上述冠脉支架等相关医用材料的,医疗费待遇计算时仍按原单件支付限额标准计算。2018年11月1日后手术使用相关医用材料的,就不再有单件限额限制了。而涉及材料单项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调整的,以参保人员本次治疗出院结算时间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基本医疗"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
    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结算管理中。\"基本医疗\"是从医学的角度为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合理施诊、合理用药等提出的医疗服务与管理的规范,如针对某一病种该使用何种手段做基本的检查和治疗,使用何种药物及基本的用药量和疗程等。而\"基本医疗保险\"则是从经济的角度规定在一定基金支付能力下只能购买什么样的医疗服务,相应决定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水平,但不能直接规定对一种疾病只能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住多少天院。换句话说,从医学的角度,医生决定一个患者应该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住多少天院。但从基本医疗保险的角度,为了绝大多数参保人的利益,为了保证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基本医疗保险必须规定统筹基金只能支付的检查、治疗费用范围和支付水平。这是两者的界限区别。正是由于从医学上对医疗服务有基本遵循的规范,所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运用(而不是取代)基本医疗这种规范具体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的措施中,使医
    2023-04-22
    321人看过
  • 宁波医疗保险卡查询
    一、宁波医疗保险卡查询宁波医保网上查询说明:个人账户查询四种途径:一是查看最近时间本人医保结算票据,上有账户支出金额及余额;二是拨打个人账户查询电话0574-87292000,输入个人医保号,即可查询账户余额实时信息;三是登录市劳动保障局网站,通过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余额信息每周更新;四是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证历本》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宁波医保卡查询数据由宁波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供]宁波医保电话查询宁波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574-87292000),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宁波医保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宁波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宁波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电话:0574-83865203、87327533个帐科0574-87307727、83865249、87327533象山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
    2023-05-04
    429人看过
  •  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陕西省启动了城镇非就业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8岁及以上的城镇非就业居民在城镇户籍门诊就医的50%进行清算,少年儿童统一基金的支付比例按城镇非就业居民的相应标准提高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至最高缴费限额部分,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5%。西安市18岁及以上的城镇非就业居民,在城镇户籍门诊就医的50%进行清算。少年儿童统一基金的支付比例按城镇非就业居民的相应标准提高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至最高缴费限额部分,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5%。少年儿童医保支付比例提高根据《关于提高少年儿童医保支付比例的通知》的规定,少年儿童医保支付比例从原来的50%提高到了60%。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少年儿童的健康权益。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
    2024-05-09
    432人看过
  •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什么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
    2023-05-01
    159人看过
  • 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需要什么材料
    一、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材料:《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二、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家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全文。省级法律依据(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全文。(四)《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6〕58号)全文。市级法律依据(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政发〔2012〕140号)“第(
    2023-05-13
    227人看过
  • 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什么时间办理
    一、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什么时间办理?办理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二、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2023-05-25
    429人看过
  •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六大误区
    误区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一旦选定,不允许到其它定点医院就医。门诊特病、住院及家庭病床等其它医疗保险待遇也会受到影响。上述想法是不对的。门诊统筹是指除门诊特病、住院及家庭病床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外的普通门诊就医时享受的一种新增加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后,只有在您本人所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医才可以享受到门诊统筹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剥夺了您到其它定点医院就医的权利。假如您到其它定点医院就医的话,只是不能享受到门诊统筹这一项待遇而已,却不会影响您门诊特病、住院及家庭病床等其它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误区二:医保患者住院之时,医保卡个人帐户里的钱花光后,医疗保险才给报销。参保人员医保卡内的钱就和您的银行存折一样,都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时,必须负担基本医疗范围内的住院起付线费用和起付线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的
    2023-06-09
    188人看过
  • 青岛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政策的问与答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基本政策篇日前,本市出台《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实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并确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写了政策问答,分六个部分向广大市民解读《办法》有关内容。本报从今天起,陆续刊登。目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卫计等部门正在研究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按照工作计划,参保人就医报销流程、医药服务机构结算管理等实施细则和各类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将在年底前出台。《办法》全文可登陆青岛政务网(网址:www.qingdao.gov.cn)查询。《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和相关实施细则,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dhrss.gov.cn)查询。基本政策篇1、本市为什么要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多年来,本市相继
    2023-05-05
    471人看过
  •  宁波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宁波医保在门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住院以及转外地就医等方面,依据不同情况,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其中,门诊报销比例分两档,A档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B档为医保基金支付50%,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宁波医保在门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住院以及转外地就医等方面,依据不同情况,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其中,门诊报销比例分两档,A档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B档为医保基金支付50%,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2. 宁波医疗保险A、B两档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根据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宁波医疗保险分为A、B两档,不同档次下,报销比例有所不同。根据相关规定,A档报销比例为80%,B档报销比例为60%。因此,宁波医疗保险A、B两档报销比例分别为80%和60%。宁波医保报销比例因
    2023-08-19
    459人看过
  • 2015年宁波养老保险新政策
    (1)2015年宁波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标准,具体如下:一、调整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标准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0元。2.对按《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甬政发〔2009〕91号)规定从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并轨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叠加享受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和保养人员生活费等各类养老保障待遇(以下简称其他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另予增发每人每月30元。3.对年未满60周岁的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增加(其中每月30元为增发部分)。4.上
    2022-04-21
    232人看过
  • 深圳少儿医保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1.参保对象(三种):在园在校少儿深圳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以下称学生)。非在园在校少儿未入学入园或市外定居,未满18岁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称少儿)。大学生全日制大学生(含大专)、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称大学生)。2.参保缴纳标准:每人每年374元,其中少儿家庭缴纳174元,财政补助200元。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3.参保办法1).学生、大学生:参保人(学生)向所属学校提交申报资料,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在册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2).少儿:A、参保人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由社区、街道受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报社保机
    2023-05-09
    314人看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城乡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1哪些人可参保?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常住人口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其医疗保险费(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共计500元均由个人负担。2如何参保或续保?参保或续保时间:每年9月1日---11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只能于下度办理。3缴费标准是多少?每人每年120元。(五保户、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120元标准由政府全额资助。)4如何参保?1、城镇居民:以家庭户籍为单位参保:携带①家庭户口簿原件;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可支持代扣的银行存折原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以下简称“人社所”)办理。有的家庭也可直接登录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www.e12345.gov.cn)首页“网上城乡医保”办理参保和缴费
    2023-05-10
    90人看过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基本原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体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中央定原则和大的政策,保证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统筹考虑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统筹考虑医疗保障体制和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2)覆盖范围。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3-05-05
    418人看过
  • 宁波医保职工的异地就医报销
    方女士提问:我在海曙一家公司参加了职工医保。因为我经常在慈溪、杭州出差、看病,听说现在异地结算方便了。异地看病需要哪些手续,杭州有没有要在指定医院看病才能报销?我们来帮您:昨天,记者联系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据该工作人员表示,方女士如果是临时出差到杭州,在杭州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先行垫付后回宁波申请零星报销。如果是在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5个县(市)出差期间,在当地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先垫付,再回宁波市区申请零星报销。参保人员应在医疗结算票据出具的6个月内,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申请零星报销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医保证历本》、就医资料(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定点医院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原件)、电脑打印的全部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的应提供汇总后的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并提供报销人或代办
    2023-04-23
    28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最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8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 新规定的医疗保险新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医疗保险新政策有: 1、门诊报销最高报销比例为55%,新政前650元的起付线降至最低100元。 2、住院报销最高报销比例升至80%,较之前提高了10%左右,年度封顶线从18万提升至20万。 3、大病起付线由之前的16500元提升至19000元。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条件是什么?如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也就是说,参保人员看病应到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至于看病后是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还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由参保人员自己决定,如果参保人员选择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在医生给参保人员开具的处方上盖章证明,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
    • 新生儿缴纳医疗保险的新政策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2019年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第一,最好在孩子出生后3个月内为他办理婴儿医疗保险。因为越早给孩子投保医疗保险,就越早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第二,新生儿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日开始享受,家长加入保险后,加入保险前可以清算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第三,新生儿因重大疾病住院,按规定可报销70%的费用。
    •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