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妨碍、报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的事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司法权威。这
其中既有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政法部门处置不及时的原因,也有部分政法干警滥用权力,激化干群矛盾的因素。前不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依法处理妨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9类妨碍报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惩治打击报复政法干警事件难点
◆可能引发打击报复的案件类型复杂,预警排查难度加大;
◆惩戒方式较少,主要为罚款及拘留;
◆处理不慎易引发扩散效应,过轻不能有效遏制打击报复行为重复发生,过重可能导致矛盾扩大;
◆个别政法干警将权力作为交换金钱、广施人情的工具;
◆个别政法干警因业务素质不高,应变能力不强,处事方法不当等,造成群众不理解、不信任,激化干群矛盾。
政法干警履职安全堪忧
当前,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妨碍、报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的事件屡有发生,诸如暴力抗拒执行、缠访闹访、威胁造谣、甚至伤害政法干警及家属等,严重危害执法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害了司法权威。
谁来拆我房子,我就敲谁脑袋!建德市梅城镇一个养殖场经营户态度强硬,拖了3年不肯搬迁,建德市人民法院多次劝解无果后强制执行。执行当天,被执行人一家事先准备了电锯、刀具和汽油瓶,试图冲击执行现场。在制服其冲动行为过程中,电锯飞溅物致一名法警右手虎口受伤,流血不止。被执行人崔某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诸如此类的事件屡见不鲜。以宁波为例,2013年,宁波法院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7起,群体性上访32起,扬言报复法官、以自杀等方式威胁法官21起,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案件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伤害10起,法官履职安全状况堪忧,已然成为高危职业群体。
意见规定,全省各级法院、检察、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保护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既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顺利进行的客观需要,统一思想,切实为政法干警履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妨害公务犯罪成因复杂
意见制定过程中,政法部门调研发现,造成部分群众妨害公务犯罪的成因复杂多样:有些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当政法干警的处置不能满足其意愿时,就认为是强权压制;有些政法部门存在怕麻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思想,导致一些妨碍、报复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追究。
2013年至今,临安市人民法院共发生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类事件4起,其中2014年占3起。家庭成员参与打击报复行为居多,纠缠威胁居多。在其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生掐脖、推搡等肢体冲突,对干警及其家属造成较大心理压力。
法院审案过程中发现,依法查处惩治该类事件困难重重:可能引发打击报复的案件类型复杂,预警排查难度加大;惩戒方式较少,主要为罚款及拘留;处理不慎易引发扩散效应,过轻不能有效遏制打击报复重复发生,过重可能导致矛盾扩大。
而从政法干警自身而言,近年来,个别干警受糖衣炮弹轰炸,将手中的权力作为交换金钱、广施人情的工具,还有个别人员因为自身业务素质不高,应变能力不强,处事方法不当等问题,造成群众不理解、不信任,激化了干群矛盾。
干警家属纳入保障范围
记者了解到,意见内容全面细致,进一步明确妨害公务犯罪行为认定、证据收集以及加强部门间办案协作配合。
意见将干警家属一并纳入保障范围,规定为发泄不满情绪,对政法干警及家属实施辱骂、恐吓、殴打、拦截、追逐等行为,经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后仍实施前列行为,或多次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定性处理。
意见重点细化了干警名誉权保护,规定使用暴力或张贴、散发文字、图像等方法,公然败坏政法干警名誉的,以侮辱行为定性处理。情节严重的,以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定性处理。
意见明确规定,存在以自杀、自残或毁坏政法干警名誉等言语相威胁,造成群众围观或交通阻塞行为,认定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职务。
意见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检察、公安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既要宣传必须依法维权,也要宣传妨碍、报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来源:法制日报记者王春通讯员吴金阳
-
败坏我名誉该怎么报警
124人看过
-
网络侮辱名誉判几年
139人看过
-
侮辱名誉权的行为方式
468人看过
-
侮辱学校名誉是什么罪
54人看过
-
别人侮辱我名誉怎么办
81人看过
-
侮辱死者名誉是怎么回事
12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构成哪些侮辱行为属侵犯名誉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1关于侵犯名誉权要判什么刑罚如下:一、我国《刑法》中有对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规定的罪名,即侮辱罪和诽谤罪。但前者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进行,后者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但认定两者罪的关键之处是情节达到严重的标准。反之不认为构成罪。二、不构成罪的,可以民事侵权起诉侵权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造成财产人身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对精神造成一定损害的
-
被人语言侮辱还属于侵犯名誉权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0被人语言侮辱属于侵害名誉权,并涉嫌侮辱罪。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构成犯罪并予以立案追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侮辱名誉.故意散步谣言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对方的行为非常恶劣,公开地侮辱,则可能触犯刑法,你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
侮辱名誉权构成了什么刑法上的侵犯名誉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根据我国名誉法规定,对侵犯名誉权可判刑几年做出如下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侮辱性性称呼属于侮辱性名词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4中小学生欺凌是指一方(个人或群体)单次或多次故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和网络欺凌、侮辱对方(个人或群体)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欺凌者的欺凌给被欺凌者的身心造成轻微的痛苦。他们的行为没有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一)给他人起侮辱性外号;(二)侮辱其人格,程度较轻的;(三)损害他人财产,价值较低的;(四)在社交媒体上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