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政诉讼的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4:12:19 493 人看过

房地产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房地产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确定了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后,具体确定由哪一个法院进行审判。房地产行政诉讼的管辖只是确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不涉及二审和再审,因为二审和再审是在一审程序上的延伸和继续。也不涉及执行程序中的管辖,执行程序中适用的是执行管辖的规定。管辖不同于主管。

行政诉讼的主管(即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它所要解决的是法院与行政机关、权力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处理行政争议的权限划分问题;而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在法院主管已经确定的前提下,法院系统内部不同法院之间审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问题。两者之间的逻辑顺序应该是,首先确定行政争议是否法院主管,其次再确定其应当属于哪一个法院管辖。换言之,主管是管辖的前提,管辖是主管的进一步落实。

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

以确定管辖的直接依据是法律的明确规定还是法院的决定为标准,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法定管辖是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直接确定的诉讼管辖。法定管辖是管辖的一般原则与主要形式,主要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20条的规定都属于法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管辖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常识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法院内部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审级,《行政诉讼法》则分别确定了他们各自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级别管辖的一般标准是: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级别管辖,着重所应把握的是分别归中级、高级以及最高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除此之外的行政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也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行政诉
    2023-05-02
    41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中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通常将地域管辖划分为三类,即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与专属管辖。其中,一般地域管辖在性质上为属人管辖,以法院辖区与当事人的隶属关系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在性质上属于对物或对事管辖,其以法院辖区与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的隶属关系为标准来确定管辖。其设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体现“两便原则”,即便于当事人经济、快速地进行诉讼,便于法院更好地审判、合理配置资源。由此可见,一般地域管辖与特殊地域管辖是两种不同的地域管辖,两者系竞合关系,在适用上并无先后之分。也就是说,适用特别地域管辖的案件,依诉讼标的诸要素所确定的法院固然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同时拥有管辖权,两者之间实际上为一种选择适用的关系,而具体选择向哪一个法院起诉,则完全取决于原告的意愿。专属管辖则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进行管辖。它具有极强的排他性,不仅排除对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同时还完全排
    2023-06-13
    2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异地管辖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行政诉讼异地管辖的可能性有多大关于实现异地管辖的程序,《规定》指出,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向本地法院起诉的,本地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在受理后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规定》对三类案件,上级法院可以通过指定管辖的方式确定异地管辖法院。这三类案件是:对于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上级法院起诉的,上级法院可以在受理后将案件指定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其他法院管辖;下级法院认为自己不宜审理,需要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可以报请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当事人认为被告所在地法院难以公正审理的,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其他法院管辖,受案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报请上级法院决定。同时,《规定》要求,被告所在地法院应当认真配合、协助异地法院审理案件,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及时审理。为便于执行,高院还制订了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异地管辖分工方案,并要求各中级人民
    2023-06-02
    1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区别体现在以下两点:1、特殊地域管辖与共同地域管辖适用的范围不同。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是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共同地域管辖主要是两个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时的解决方法。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若起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则由最初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与共同地域管辖内容不同。特殊地域管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①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共同地域管辖主要包括三种情况:①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原告所
    2023-06-06
    36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及行政诉讼案件管辖
    一、行政诉讼概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法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2023-06-06
    3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多长时间管辖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最迟七日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的问题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023-08-01
    53人看过
  • 土地登记行政诉讼是专属管辖吗
    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管辖问题直接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关系着案件能否快速进入审理程序,管辖问题不明确,可能导致法院之间对案件相互推诿,严重影响纠纷的即使化解。不动产专属管辖作为管辖中的特殊规定,更是在管辖制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哪些行政案件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畴,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文从60个地区中院及以上法院终审裁判文书入手,对常见的几类涉及不动产的行政案件进行分析,希望能使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行政案件类型更加明了。一、有关不动产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与不动产有关的行政
    2023-06-13
    182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及管辖异议制度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诉讼管辖是一项关于划分人民法院之间职权范围的制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诉讼的管辖可以分为不同种类。依据管辖是否由法律直接规定为标准,行政诉讼的管辖可以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是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案件由哪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在法定管辖中,依据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纵横管辖关系不同,又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是由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以确定具体案件的管辖权。依据管辖的决定方式不同,裁定管辖又可以分为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行政诉讼关于管辖的确定,应当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便利诉讼原则,便于审判和执行原则,便于公正审理原则,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行政诉讼管辖异议,又称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行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2023-06-13
    151人看过
  • 要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
    一、要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可以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二、行政诉讼管辖地域管辖的确定是什么1.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2.特殊地域管辖。
    2024-01-28
    95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原则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原则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地域管辖有两种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是指形体上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就会损失其经济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建筑物、滩涂、山林、草原等。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般规则,主要是为了就近调查,便于法院执行。二、行政诉讼必须提供哪些证据行政诉讼必须提供书证、物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三、我国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类型我国行政诉讼有判决类型有:1.判
    2023-09-24
    3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的三大类
    引言:裁定管辖是指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三种。1、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行政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行移送。发现可以是主动发现,也可以是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发现。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可裁定驳回;若认为异议成立,则应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指定其管辖区域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行政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
    2023-04-25
    189人看过
  • 管辖行政诉讼的方法有哪些
    一、管辖行政诉讼的方法有哪些管辖行政诉讼的方法有: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立案材料1.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
    2023-09-29
    255人看过
  • 太原市行政诉讼管辖的范围
    一、太原市行政诉讼管辖的范围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的确立标准如下所示:首要之点在于,对行政处罚的审理理应归属于违法行为实施地点所设的行政机关负责。紧随其后的是,对于那些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赋予行政处罚权力的各级行政机关,也应对相关的行政罚款行使管辖权。然而,如若在法律或行政法规中另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则应当依照这些特殊条款进行考虑和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太原市行贿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对于行贿罪的处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对于轻微程度的行贿罪,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其次,如果行为人因为行贿而获取了不正当的利益,并且其情节较为严重,或者导致国家利益遭受到了重大损失,那
    2024-07-10
    1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的法院地域管辖指的是哪些?
    行政诉讼案的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行政诉讼主要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024-04-18
    6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管辖即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 更多>

    #执行管辖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和域外管辖怎么理解?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4
      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行政诉讼最先选择适用的。法律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房地产诉讼受理范围及诉讼管辖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3
      房产诉讼受理范围:大多是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于不动产诉讼,是专属管辖的一种。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
    •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怎么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
    • 行政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以下五个案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二、对失踪或宣布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另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以下特殊情况作出了补充规定。第一,追究赡养费事件的几个被告地址不在同一管辖区的,可由原告地址法院管辖。第二,不服指定监护人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监护人居住地法院管辖。第三,非军
    • 行政诉讼中院管辖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16
      行政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如下: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