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0 11:00:10 259 人看过

本文将介绍三种案件: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具体案件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和私分罚没财物案。

以下案件包括:

1.贪污贿赂犯罪,其中包括:

a.贪污案

b.挪用公款案

c.受贿案

d.单位受贿案

e.行贿案

f.对单位行贿案

g.介绍贿赂案

h.单位行贿案

i.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j.隐瞒境外存款案

k.私分国有资产案

l.私分罚没财物案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9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国刑法对之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非法来源罪等罪名。这些罪名都有明确的构成要件和法律适用标准,一旦认定成立,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我国刑法采取了高压打击的态度,加大了处罚力度。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有渎职行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开除公职的处分。同时,对于构成渎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将依法取消其政治权利和出境资格,禁止其出境。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国刑法对之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规定,通过加强法律监管和严厉惩罚,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国刑法对之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规定,通过加强法律监管和严厉惩罚,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法》第167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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