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市首例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但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铜陵市民童先生介绍说,自己采写创作发表的文章莫名的大量被传至网上,且诞生了多种版本,供人有偿阅读下载和数字出版,而这一切却是在其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于是他将侵犯自己著作权的北京某网通电子商务公司告上法庭。
据了解,童先生从事新闻工作多年,采写发表了大量的纪实文学作品,自2005年以来,不少童先生采访对象找到他声称自己接受他采访的作品在网上大量传播,而且每看一次都要收费0.2元到1.9元不等,童先生在某网站一查大吃一惊,自己刊发在国内多家知名刊物的文章被大量的进行了数字出版(数额92篇,涉案字数60万字),还成了手机阅读版与专业阅读器等版本,自己从未授权给某网通商务公司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数字出版,更令童先生蒙受损失的原本与上海某出版公司洽谈好的出版协议因为有大量的电子版权而终止了出版。经取证,得知该公司存在大量的侵犯作家著作权案件,法院已经对该公司多次强制执行。
随后,童先生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了搜集整理、证据保全。先后多次与侵权的北京某网通电子商务公司进行了协调解决,某网通公司以得到期刊授权否认侵权,童先生只好将某网通商务公司告上法庭,经过近一年的管辖权之争,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
在当日三小时的在庭审中,双方就童先生的署名和某公司是否侵权、以及侵权应赔偿的数额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后双方答应调解,但没有提出调解条件。由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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