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以及管辖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23:22 362 人看过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二、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即协议管理的原则。

3.维护司法管辖的原则。维护司法管辖原则是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的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是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争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需要按中国有关法律解决的诉讼,不能由外国法院管辖,只能由中国人民法院管辖。

三、涉外民事诉讼中级法院可以管辖吗

涉外民事诉讼中级法院可以管辖,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必须是重大的涉外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什么是诉讼管辖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一、什么是诉讼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二、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诉讼管辖的原则是: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这是针对涉外民事案件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独立主权国家司法原则。7.管辖恒定原则。三、诉讼管辖相关规定诉讼管辖相关规定有: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2023-07-10
    293人看过
  • 国家管辖权原则及类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管辖权的主要原则有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权原则、保护管辖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四种,其中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是主要的,保护性管辖和普遍性管辖时对传统国际法上国家管辖权的扩展。国家管辖权类型:领域管辖、国籍管辖、保护性管辖、普遍管辖。如何避免国家管辖权发生冲突无论是主动发现还是因管辖权异议而发现,首先都要符合三个条件:1.法院已受理了该案件。若尚未受理的,不存在移送管辖,应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3.受移送案件的法院依法应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当然受移送法院是否确实享有管辖权,是移送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自己认为的,且是单方行为,不需要经受移送法院的同意。同时,它是程序上的法律行为,要产生程序上的效力,这种效力就是受移送的法院不得拒收、退回或再自行移送,一经法院移送即生效,管辖被确定。这是为了防止法院之间互相推诿。如果移
    2023-08-12
    220人看过
  • 北京涉外诉讼立案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一、北京涉外诉讼立案管辖原则是怎样的?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理的原则。3、维护司法管辖的原则。维护司法管辖原则是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的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是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争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需要按中国有关法律解决的诉讼,不能由外国法院管辖,只能由中国人民法院管辖。二、涉外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一)适用范围涉外民商事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或者产生、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按照
    2024-01-27
    240人看过
  •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法院遵循什么原则?
    一、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确定管辖法院的方法为: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根据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但是在工商登记地与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相分离的情况下,法院应以最终确认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作为法人住所地。此时,法人的注册登记地址不能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二、涉外民事管辖法院遵循什么原则涉外民事管辖法院遵循的原则包括: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
    2023-07-03
    296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管辖原则有哪些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管辖原则有哪些(一)管辖恒定原则管辖恒定原则是民事诉讼确定管辖的重要原则。所谓管辖恒定原则,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级别管辖恒定主要指级别管辖按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标的额增加或减少而影响案件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恒定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影响案件的地域管辖。例如,当事人住所地的变化、经常居住地的变化、法院辖区的变化,这些都不影响法院的管辖权。(二)专门法院的管辖1、军事法院:军事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或者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申请宣告军人失踪、申请宣告军人死亡的案件,申请人向军事法院提出的,军事法院可以受理。注意:民
    2023-06-04
    300人看过
  • 指导刑事诉讼管辖原则的准则
    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管辖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属地主义管辖又有采用结果地、行为地或者结果行为兼并适用三种具体分类。属地管辖建立在国家对于自己领域内的主权基础上。2、属人管辖是以一个人是国家的公民为前提,本国人犯罪适用本国法律。属人管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尊重。3、保护管辖对于任何侵犯本国和本国公民利益的行为,本国都拥有管辖权。4、普遍管辖只要发生了犯罪,那么国家就有管辖权。我国刑事诉讼管辖原则(一)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四)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留有余地,做到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2023-07-16
    273人看过
  • 涉外民商事诉讼的特殊管辖制度
    较之纯国内案件,涉外民商事诉讼的管辖制度也存在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六方面:1集中管辖制度秉着涉外无小事理念和打造审判精品战略,我国建立了涉外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权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院包括:(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五)高级人民法院。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国共有203个中级法院和204个基层法院具有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2特殊地域管辖制度与国内案件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规则不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可以由位于我国境内的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2023-06-05
    118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的诉讼管辖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一)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二)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案件;(三)其他重大复杂案件。什么是涉外行政诉讼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涉外因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组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均不属于外国组织。涉外行政
    2023-08-18
    479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司法解释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司法解释(一)属地管辖1、普通属地管辖(1)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法院均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大多数国家一样,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凡是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没有设立专门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据此,只要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法院均有管辖权。(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所谓身份关系诉讼,是指以人与人之间身份方面的法律关系为诉讼标的的诉讼。它是离婚诉讼、亲子关系诉讼、收养
    2023-06-07
    129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中的管辖原则包括哪些
    有关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
    2023-03-04
    434人看过
  • 管辖恒定原则是否适用民事诉讼?
    管辖恒定原则适用于民事诉讼,恒定管辖的情形是指法院对某个民事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以起诉时为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受影响。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恒定。管辖恒定的意义:保持诉讼的安定性。诉讼的不安定性必然导致当事人的讼累和司法资源不必要的耗费。主要是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诉讼过程中据以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受影响。具体说来,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更以及起诉后行政区域的变更均不能引起管辖权的变化。1、诉讼标的额的变化;2、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3、法院辖区的变化(因行政区划的变更而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发生以上三种情形都不会引起法院管辖权的变化,以原法院为准。一、管辖权异议主体的具体范围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理由如下:首先,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将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限定为被告
    2023-06-22
    79人看过
  • 属地管辖原则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属地管辖原则是一个国际法上的概念,是指采取确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的司法管辖权的原则,即所在地还是所属国家有司法管辖权,肯定一方并排斥另一方的管辖权限。另外有属人管辖原则,属人兼属地的混合原则。属地管辖原则的适用标准主要有三种:(1)被告所在地标准;(2)诉讼标的或财产所在地标准;(3)法律事实发生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2024-05-12
    110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一、涉外刑事案件有什么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
    2023-06-23
    204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诉讼管辖可以约定法院管辖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我国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总的原则是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另外又有如下一些具体规定:一、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二、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人在其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耆宿,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四、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
    2023-03-06
    42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涉外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6
      1、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诉讼管辖的原则有以下三项: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
    •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诉讼管辖原则有哪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6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理的原则。 (3)维护司法管辖的原则。维护司法管辖原则是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的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是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争议是在中华人民
    • 处理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应遵循的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对管辖权极为关注。同时,由于各国所强调的管辖联系因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住所、财产、诉讼标的物、产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其中有一个因
    • 涉外民事诉讼,诉讼实施管辖一般有哪几种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
      世界各国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是考虑具体案件必须与本国有一定的联系因素或联系因素。由于各国强调的联系因素不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也不同。综上所述,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属地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居住地、居住地或者事物的存在地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这一原则通常以被告的住所地为行使管辖权的依据。②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③实际控制管辖权原
    • 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主要有哪些原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1、管辖权主要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专属管辖原则、协议管辖原则。 1)属地原则,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引起的诉讼,凡该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如当事人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在我国,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2)属人原则是一国法院对本国国民有管辖权限。如果原告是我国公民,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 3)专属管辖指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