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5:53:38 442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相关文章
  •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1、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三)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
    2023-08-18
    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终审案件开庭多久宣判
    一、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二、民事案件的审限: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2023-04-15
    222人看过
  • 特别程序必须是初审和终审吗
    特别程序必须是一审的终审吗?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为一审终审,当事人不得对特别程序范围内的终审判决和裁定提起上诉。中国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无产权认定案件调解协议确认案件和担保物权实现案件(其中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了调解协议确认案件和担保物权实现案件)本程序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上诉。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信访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按照特别程序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只解决选举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中是否有错误的问题,如遗漏名单、错误填写姓名、将被剥夺投票权的人列入名单、,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
    2023-05-07
    3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意思以及民事诉讼一审审理程序
    一、民事诉讼的意思民事诉讼的意思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民事诉讼就其本质而言,是国家强制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是权利主体凭借国家力量维护其民事权益的司法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一审审理程序民事诉讼一审审理程序是:1.当事人提交起诉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2023-06-06
    201人看过
  • 一审是否是小额民事诉讼的终审?
    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符合简单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因此,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是对的。一般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审终审制度,仅限基层人民法院实行。若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小额民事诉讼一审终审能上诉吗管辖异议无上诉权。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定位是“快立快审快结”,其以提高效率为目标。新民诉法在“一审普通程序”一章中对管辖异议裁定上诉制进行了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方便快捷的价值定位与该上诉制存在一定冲突。为实现该制度的立法目的,推动小额诉讼程序的实施,民诉法司法解释对管辖异议规定一审终审,不得上诉。对此应注意的是,在驳回异议裁定作出后而生效判决作出前,发现原审法院确无地域管辖权的,依据该条规定的立法精神,原审法院可不启动再审程序而直接作出撤销原错误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裁定。由于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度,不能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
    2023-07-04
    414人看过
  • 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对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符合简单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因此,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是对的。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1)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2)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3)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不适用小额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1)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2)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3)责任明
    2023-06-14
    341人看过
  • 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审理时间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卷移送的时间和管辖权异议之间也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如果只是管辖权的异议的话,也谈不上上诉,所以原告自己先要把管辖权异议,上诉,还有案件移送等这些法律词汇搞清楚了,上诉和管辖权异议,卷宗的移送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抗诉的民事案
    2023-08-05
    181人看过
  • 一审民事案件是否有终审判决
    一审民事案件有终审判决吗。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适用特别程序、监察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即:,一审判决为生效判决,不得上诉。再审是否违反我国行政诉讼终审制度,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都是以二审终审制度为基础的。但是,为了保证法院判决的公正,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又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我国在“二审终审制”之外建立了独立的审判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它不是每个案件都需要的程序,而是不同于一审和二审的救济程序。在制度设计上,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置并不违背二审终审制度。正如一些学者所说,它的设置具有积极意义。通过不断完善再审程序,可以扭转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公正性的提高,从而通过强化自身功能达到取消再审程序的最终目的。2。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既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据审判监督权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也包括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复审后启动的再审案件(当
    2023-05-31
    387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一审终审的判定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死刑案件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也适用于本章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
    2023-10-25
    110人看过
  • 一审和终审阶段的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按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的,应当实行一审终审。法律明确规定,以下案件应当实行一审终审制:1、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民事案件二审是终审吗民事案件二审是不是终审民事诉讼二审为终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
    2023-07-03
    363人看过
  • 民事一审终审案件将审理多长时间
    1、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上诉判决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第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上诉判决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自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在特殊情况下需要
    2023-05-07
    2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对小标的案件一审终审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第二百七十三条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第二百七十四条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五)银行卡纠纷;(六)劳动
    2023-04-17
    198人看过
  • 民事特别程序是否开庭审理?
    民事特别程序是否开庭审理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如果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那么应该适用于本法的其他程序规定。也就是说,答辩以及庭审程序是必不可少的。特别程序的特点:(1)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不属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只是确定某种权利的状态,或确定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具有预防纠纷发生的作用。(2)无原告和被告。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因原告的起诉,而是因申请人的申请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申请人不一定与所确认的法律事实有利害关系。无与申请人对立的对方当事人,不适用反诉和诉的合并。(3)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自送达判决书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诉人不得提起上诉。(4)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且依特别程序组成的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不能
    2023-04-18
    310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一审即终审的规则
    民事案件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民事案件按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的,应当实行一审终审。一审终审的案件,是不能上诉的。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一审终审的六种情形有哪些一审终审的六种情形如下: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
    2023-07-20
    7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更多>

    • 哪些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一审终审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9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以下案件
    • 免交诉讼费的案件是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0
      由于免交诉讼费的案件是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所以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免交诉讼费用。
    • 特别程序也是两审终审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第一百六十一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如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到问法网首页在线咨询,与律师一对一直接交流。
    • 简述当事人组织审理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程序及审理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流程如下: 1.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2.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3.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入庭。 4.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并询问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5.当事人的身份经审判长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审判长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参加什么审理民事案件二审案件的一审庭审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6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